
※陳幸妤赴美洗錢說 胡忠信判無罪
THAT'S WHY ?
"中國人"為何是出了名性喜「說謊、造假與鬼扯」的 「矛盾民族」..
THAT'S WHY ?
一套『中國』式「鬼扯邏輯」~所謂「xx有理」的矛盾思維與行為運作模式...為何能夠長久以來一直影響著「中國人」的言行。
THAT'S WHY ?
我們會從超級華客..露X大師~李敖的口中,聽到2005/09/23他在北京清華大學演講時,所強調的這句『中國』式「鬼扯邏輯」經典名言...所詮釋的道理... 所謂....
(李敖原文)「我不以為它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註)
而即使在台灣... 受到國民黨『中國』欺騙式教育50多年來長期的洗腦下,部份「台灣人民」血液中或多或少亦潛藏著一股「鬼扯因子」。控制好的..終身免疫不會發病,控制不好的..三步五十就會有令人瞠目結舌的言論出現...
換言之,是否我們要找到讓「華客」鬼扯信徒...「不相信」的事還真難呢?
或說...要讓「華客」鬼扯信徒們相信一件「鬼扯事」又是多麼「容易」的事,不是嗎?
反正他們...只要認為"它"是真的,又有什麼"鬼扯事"不會變成真有其事一般,不是嗎?
這就是說....
「中國人」的「鬼扯病」,讓只要有「中國人」的地方就有「鬼扯事」發生?
這句話不知感慨地說多久了(2005/04/01)→...「接下來,他們還有什麼事不敢做的呢?」
【PS】:
「鬼扯法官」:「我不以為"胡忠信指陳幸妤赴美洗錢說"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
「鬼扯法官」:「我不以為"馬英九不知道特別費是公款"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
「鬼扯法官」:「我不以為"摸胸十秒不會興奮產生性反應"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所以 「鬼扯法官」會做出即使襲胸只有短短十秒,但也不構成強制猥褻罪)
「鬼扯法官」:「我不以為"李登輝口中的有人打麻將是指宋楚瑜"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所以 「鬼扯法官」會做出李登輝必須賠償宋楚瑜鉅罰金的判決)
「鬼扯法官」:在一套「鬼扯邏輯」之下,即使是「鬼扯(事)」(判決),也是我們說了算...
「台灣人」:(台灣)「法官」 另解 →「鬼扯」
※什麼時候..在台灣『鬼扯』也可以賺錢 ....
.....什麼時候..在台灣『鬼扯』也可以當「法官」.....
※台灣社會正進行一場「價值」戰爭
※2008 ~將是『台灣人』的『覺醒年』
※一個「合理」反擊的「理由」



台灣人民早知道,殖民司法對台灣的壓制
高貴的民進黨權貴,你們不是也用這殖民司法
壓制台灣嗎?
人民不會覺得痛.因為心死了
太晚了
哈哈哈,你们知道得太晚了些,这是我判马英九无罪后再一给你们看看国民党司法的利害,你奈我何??
全世界148個國家齊聲向台獨說OUT
全世界148個國家齊聲向台獨說OUT
台獨當局今年首度以"台灣"名義申請為世界衛生組織(WHO)會員,經大會投票,148個國家拒絕接納台灣,台灣25個所謂的"邦交國"也只有17國支持台灣加入WHO.
美國、日本和歐盟(共二十七票)全部投下反對票,美國首席代表(衛生部長李維特)還在記者會上公開表示「不支持台灣成為WHO正式會員」,並拒見台灣代表.
為什麼會這樣呢?很簡單,因台獨當局違背了全世界共識的"一中政策",違背共識,就是製造麻煩,台獨當局的外交就是在碰觸"一中",製造麻煩,來轉移執政失敗的焦點,這也就是處處碰壁的原因,也就是處處惹人厭的原因.
明知石頭是硬的,還每天拿腦袋去撞之,為什麼?也很簡單,為了「內部消費」,拿著自己滿臉是血的腦袋,對著台灣人說:"你們看看,石頭每天都在打壓我,好悲情噢".
台獨執政是靠2大法寶,一是悲情,二是製造仇恨,
以"台灣"名義申請進入WHO,正是一石二鳥之計,
被拒門外,這正是台獨所要的,有了悲情,說是被打壓,打壓再宣傳出仇恨來,外仇大陸,內仇外省人,台獨就是如此的操弄著台灣轉個不停,台獨不在乎空轉,他們只要執政,只要掌權,只要撈錢!
军队的工作只有一项,就是对台作战。
台湾执政的民进党推动以台湾名义申请入联合国公投,中共中央认为已踩在反分裂国家法红线边缘;中共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在中央内部会议上强调,军队的工作只有一项,就是对台作战。
这是胡锦涛第一次在中央内部会议明确提出此一说法。
胡锦涛并提出解放军对台行动五步骤:
第一步是军事斗争准备,
第二步是军事威慑,
第三步为封锁台湾海峡,
第四步是联合火力打击;
第五步是渡海登陆。
由胡锦涛的说法显示,一直以来中共“加强军事斗争准备”,只是对台行动第一步;若入联公投过半通过,北京将至少考虑采取第二步的军事威慑,即军事演习。
胡锦涛强调,当前中国必须从各方面加紧研究、落实对台舆论宣传,做到“入岛、入脑、入心”。
挺
http://blog.miolife.com/bookish/20070828114acbf23481083message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連我不是讀法的人都知道.
舉證責任在胡不在原告
什麼樣的『xx邏輯』,會讓謝長廷向支持者澄清,絕對沒有主導緋聞錄音帶,並發毒誓自清,「如果錄音帶出自他的手,他願意後代連衰三代、被車撞都沒有關係」的?
台灣人啊!這下您們知道「鬼扯邏輯」的厲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