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再多的真相...還是...藍色本「無能」一個!...)

就是說,目前一堆「爆料達人」...包括中國黨立委、藍色名嘴、統派媒體等等,即使他們現在針對扁家涉及國外洗錢一案,無論所【爆料】的眾多資料是否為「真」或其實是「假」,對於想因此提升案情...讓檢調可以以「貪污、洗錢」罪名來起訴前總統陳水扁來說,根本都沒什用!

因為,除非扁家成員...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夫婦、陳致中夫婦以及吳淑珍胞兄兼『人頭』吳景茂一行人都願意簽海外查賬授權書,否則即使諸多【爆料】資料是透過政治運作,從海外銀行中輾轉流出,但法院(官)或是被告方面(律師),自可以將這些【爆料】資料視為「無效」。

這就如...犯人如果是被警方以非法方式所「逼供」,即使其「自白書」為真,但法院(官)自可以將「自白書」視為無效。何況被告方面(律師)也可以以相同理由,要求法院(官)判定被告無罪。

這就解釋,此時TM 政府為何要違反程序正義,企圖透過提供高額破案獎金,或是讓共犯除罪方式...以找到定扁於罪的證據原因。

換句話說,TM 政府何嘗不早已知道想定扁於罪的困難之處。不過,為了掩飾執政無能的窘態,尤其是民調支持度持續下降低迷的難堪處境,是以,即使以非法的行政資源介入方式(如提供資料供爆料達人爆料)...就是要無所不用其極的搞扁,以做為掩飾TM 政府執政無能的最好「遮羞布」。而所謂...「
還是搞扁比較有搞頭(註)」的道理也在此!

換言之,如果「搞扁」動作可以被長期地持續拖延下去,即使未來任何執政的錯誤,自可因此降低或避開人民的指責聲音。這就是TM 政府 Dirty Mi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