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家暴法滿十年,當初是因為一位受不了強姦她而結婚後不斷家暴結
果殺了老公的鄧如雯,才催生了家暴法。
十年來,台灣法律不斷進步,過去必須被打三次,才能拿著驗傷單申請
離婚的可憐婦女,如今只要對方動一次手,就可申請家暴令,並且必要
時訴請離婚!
家暴事件中,男性被害人只佔了一成多,其他都是女性,但是我就是看
不起這些打老婆的孬種!你們除了打女人,還敢做什麼?你敢和其他的
男人單挑嗎?
而有些手腳不乾淨的小氣鬼,視錢如命,眼睛裡一個錢打十七八個結,
平常吃飯都要別人請,買單自己躲的遠遠地,這種小氣鬼往往忙於精打
細算,結果當女友時斤斤計較,結婚成為太太後又不知疼惜,而小氣鬼
往往因為過度「心機」梗塞,結果對房事性愛興趣不濃,但是卻又疑神
疑鬼懷疑綠帽子戴了好幾頂,最後搞的美麗純真的嬌妻生不如死,這種
老公不止是豬狗牛,簡直就是廢物!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