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代表張銘清台南市孔廟衝突事件爆發後,意外被警政署以督導不
週反應不及為由撤換的台南市警察局長陳富祥,是一位人才,只可惜,
他從警生涯中,兩度在攸關即將高升的時刻,竟然都碰上自己無法預料
的意外事件,並且因此而中箭落馬。
為了張銘清事件撤換台南市警察局長,我覺得太過了,頂多撤換掉必
須負責轄區保護安全的警察分局長,和相關負責安全勤務安排和督導的
警官,警察局長頂多記一大過,才是正確的處分,否則此例一開,一縣
的警察局長隨時可能「走路」,不符層層授權負責的比例原則。
如果這樣就必須讓警察局長下台,說真的,警政署真的是這一個政府
中絕無僅有唯一有「道德勇氣和魄力」的單位。
在馬政府執政這五個多月來,發生這麼多不可思議的天災人禍事件,
有那一位政務官第一時間就跳出來真的請求負起政治責任下台不幹,而
且絕對不接受慰留的?
那一位不太會講話的前衛生署長不算,他可不是在第一時間內就請辭
的,而是因為在排山倒海的交相指責之下,才黯然下台,但已經算是這
個政府中比較有骨氣的。
看多了這種政府的用人方式和為官之道,我也可以當大官了!反正一
旦出了事,就趕快站出來大聲疾呼:「我負全責!現在不是辭職不幹的時
候,應該先將善後完成!」
除此之外,我還會多加一句:「絕不戀棧!負責到底!」
然後死都不辭!
各位,我已經躋身院長級的層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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