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是一介平民,平常閒嗑牙、胡說八道,只要不傷人都無所謂

不犯法,但是身為台灣一個無比重要的法務部長,竟要受刑人去

抱抱檢察總長,並表示如果不抱就假釋無望,這種部長還能當「

法務」部長嗎?

過去一年台灣的馬政府出現過習慣開玩笑的經濟部長,說台灣股

市二萬點是「開玩笑」,如今竟然連台灣的司法都可以拿來開玩

笑!

原來台灣的部長是可以「人來瘋」,「芹菜共共」!

原來台灣的的受刑人是只要敢和檢察總長抱抱,就可以隨便獲得

假釋的!

台灣,還需要法務部嗎?

台灣,還有司法尊嚴和正義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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