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幹什麼用的?
聽說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由「紅衫軍」所發起的「天下圍攻」圍城倒扁活動,戲劇性的被法官
判處無罪。
無罪的理由很有意思。
竟說警方在舉牌蒐證時「不符比例原則」,而且現場人很多,包括施
明德在內的許多人可能都沒有聽到警方的解散遊行活動警告。
更有意思的是說,警方無法證明所謂的十六名被告是「帶頭者」,所
以判處無罪。
台灣的法官保護言論和集會遊行到如此程度,顯然是中國共產黨人民
法院法官們要為之汗顏和學習的好榜樣!
希望台灣的法官們以後審理違反集遊法的判決,都「比照辦理」。
警方還要出動大批人馬蒐證非法集會遊行幹什麼?
集遊法廢除算了!
警方應該勇於發起不再針對非法集會遊行蒐證運動,以免「做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