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五月, 2007
從「華府淫娃」官司,看部落格言論尺度
最近李濤先生透過御用律師來函,要求獷男刪除部落格中有關他前妻張海倫的文章。令我想起:美國國會豪放女卡特勒(見下圖)上網自曝援交史,去年底遭一名恩客提告的「慾望華府鹹濕攻防戰」。這個官司判例,將成為部落格言論自由重要指標!

27歲的卡特勒原本是俄亥俄州共和黨籍參議員杜懷恩幕僚的助理,她化名「華府小淫娃」(Washingtonienne),於2004年在部落格裡露骨地大談在國會山莊和同時六位男士的露水私情,並承認靠性交易彌補微薄的薪水。

她的部落格原本是寫給幾個密友看的,不料被華府一個熱門八卦網站挖出來,而且全文轉載,馬上轟動華府。卡特勒還將她的國會山莊性愛援交實錄集結出書,書名就叫「華府小淫娃」(見下圖)。

原本這件當年膾炙人口的國會山莊性醜聞已為人淡忘,但當時任狄懷恩參議員顧問、現已轉戰學術界的史坦布奇自己「對號入座」,向法院控告「華府小淫娃」妨害隱私,並求償兩千萬美元。
史坦布奇與上網自爆性史的卡特勒,將他們的戰場從床上轉移到法庭,很可能為部落格言論自由尺度創下重要判例。
更重要的意義在於,網路盛行的年代,這場官司可能有助於解答許多重要法律問題。
包括:寫「線上日記」的人,是否有義務維護那些在離線時與其發生互動的他人之隱私權?在網路「一傳十、十傳百」的效應下,協助散佈流傳的人,是否該連帶負起相關刑責?
另外值得探討的是,據辯護律師說法,卡特勒本人從未故意公開她的部落格,在資訊時代,任何資料很容易被複製並散播於眾,非當事人所能掌控。在此情況下,當事人能否免責?
在台灣,部落格言論自由尺度,值得觀察的一項重要指標,是北縣縣長周錫瑋控告「瑋哥部落格」版主一案。
獷男認為,瑋哥部落格在網路上的言責遠比新聞台、政論節目等大眾媒體要小,而候選人作為公眾人物、未來公僕,更該要有接受任何批評的雅量,要能以理性回應,而不是歇斯底里地請警察「把這個網站關掉」。
當政治人物聯合電子媒體霸權,壟斷發言空間,當政論節目每天無預警瘋狂爆料,且「亂講不用證據」時,相對處於言論市場弱勢者的部落格,卻連最起碼的發聲都被剝奪,恐怕所牽涉到的,更是民主遊戲規則中最起碼的公平性問題了。

經過查證再下筆的文章,或許也可能因資料來源有誤以及認知角度差異而出現偏差,但對照TVBS卻在講究真實性的新聞播報中造假,兩者情況宛若雲泥。
最近一個值得探討的案例,是陳水扁總統不滿名嘴陳文茜在節目中指他搭乘空軍一號出訪國外,是想湮滅不法事證或涉案家人,控告陳文茜誹謗;日前,台北地院判決陳文茜一審無罪,理由之一,是法官認為:陳總統為眾人矚目的公眾人物,「動靜觀瞻影響人民福址,言行舉止可受人民客觀評論、監督」,而為維護民主社會言論自由,就他人評論可能造成主觀感情侵害,也應有較高的容忍程度。

至於「瑋哥部落格」一案,會怎麼判?大家且拭目以待!

◎延伸閱讀
慾望華府 隱私攻防戲 鹹濕上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dec/29/today-int2.htm
TO:神的憤怒
你用「邪說」來形容法輪功,究竟有多「邪」?
你連「真善忍」是法輪功的信條都不知道,連他們在修行什麼,都不知道,有啥資格說別人的信念是「邪說」?
你不覺得這好像是回教徒批判別人為何不信真主,要寵拜偶像?好像回教徒批評佛教是邪教?別忘了,任何宗教都有人因信仰而送命!
你以為你在中國,就完全瞭解中國?
為何要到過中國,才能評斷中國?
你知不知道,從你的留言內容,就能讓很多沒去過中國的人,知道中國確實箝制新聞與言論自由?
我問你,你到過中國各省嗎?
網路封鎖加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遭箝制,我看,你連你們隔壁村發生什麼事,可能都不知道,你所瞭解的中國,資訊不也是多數是來自傳媒(官方傳聲筒)?
聯合國曾多次發表關於中國迫害法輪功的報告
我想,聯合國的正式調查,比法輪功學員親口描述、比你們中國官方的說法,都還有公信力吧?
聯合國的報告,要受舉世檢驗,而你們官方對法輪功的醜化,卻是一言堂。
你倒說說,你們中國有誰敢在網路或媒體,公開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
你說,中國也有人認為殺狗殘忍,那一定也有人認為法輪功不是「邪教」,這些人的聲音在哪裡?
你可不可以介紹聲援法輪功的網路資訊給我?
還是,這些資訊都被封鎖了?
之前一直都在說殺家畜吃肉的事沒有說安樂死。
我可沒說過大陸的狗要安樂死就用二氧化碳浸殺,我們同樣用麻醉劑。但如果要吃肉,注射麻醉劑殺狗無異自個找死,那肉吃了會致癌。
所謂私宰牛豬在大陸同樣是違法行為,我們的小店面都必須要有營業執照,只是殺家畜時沒必要一定有政府的人看著吧,到賣的時候政府再來檢測收稅,因為我們的屠宰場數量明顯不夠,自然由小商販們自己動手補充了空白。大陸人殺自己養的或買來的畜禽給自己吃在大陸是允許的,我們的商品市場並不十分發達購買力也較低跟臺灣有差距,你站著說話不腰疼,連這個都指責的話,你意思是叫沒什麼錢的鄉下人都不吃肉了
你其實說得很好,個人的確有表達看法的權利,我沒權利乾預你的自由,我甚至不介意告訴你,在大陸這邊同樣有不少人以為殺狗殘忍。我在這裡只是想給觀眾一個多角度理解的機會,對殺狗的大陸人來說殺狗跟殺豬羊是一樣的,而且他們並不是為了欣賞狗的死而殺狗。
這一架吵到此就為止吧,你是否樂意?
接下來說法輪功的事
法輪功主張『善』,我相信它不會拒絕屠夫的加入的,而如果那個屠夫剛好是做殺狗賣肉營生,不愧『殺狗如麻』。你就說人家不配稱為『法輪功學員』?什麼人給你這個權力的?好笑阿
法輪功主張「真、善、忍」,它就真的「真、善、忍」了嗎?凡是好的纔叫法輪功不好就不叫,天底下也有這種思想獨裁,不惡心嗎?
你對大陸根本就不了解,即使如王昆義先生經常來大陸都以為我們沒法知道這個世界發生的事,更不用說臺灣的普通民眾了。這不符合實際。
你所謂『被迫害的慘況』,不外乎天安門自焚事件和法輪功成員非正常死亡的多起案例。你們的解說我大概可以猜出來,不外乎說所有的事件都是大陸政府主導的,大陸政府沒有人性,殺害法輪功學員,還自導自演天安門自焚事件,不把當事人的性命放在眼裡,反正大陸政府錯李洪志對。是不是這樣?
大陸政府的解說是什麼,你們根本就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考慮是否有對的可能,先是判定錯,再找理由,大家談得下去嗎?
基本上大陸政府對反對勢力有什麼解說時這邊都會有相當的人懷疑,在網絡會有人有批判等等,可見所謂的思想控制力不從心。但大陸政府說法輪功不少成員因為修煉法輪功精神錯亂而死、法輪功成員極端到自焚時,基本沒有大陸民眾懷疑政府的說辭,為什麼共產黨突然神勇如此?一說到李洪志思想控制就得心應手了?你當然無法解釋了,因為你根本不敢相信共產黨也會做了正確的事。
李洪志那斯有政治追求無可厚非,但他的邪說害死一個人我都主張政府滅了他。13億大陸人都相信他害死不只一人,你們臺獨人士相信他一個都沒害,你們都聰明絕頂?我們都笨?
法輪功主張「真、善、忍」,簡直放屁!李洪志那套理論連起碼的自然知識都違背,那來『真』?如果沒有『真』,『善、忍』再好都已經歪曲,根本不用談了。
TO: 神之憤怒
世人都知道「真、善、忍」是法輪功圭臬,不是我下的定義,只有你們中國人因為新聞封鎖,不知道。所以你大概也不知道他們被迫害的慘況吧?
狗安樂死,台灣是靜脈注射麻醉劑,不會像中國用你所謂的「二氧化碳浸殺」法。
還有,在台灣私宰牛豬,是觸法行為,被逮到,小則罰錢,大則坐牢。從你談到你們中國屠宰「家畜」的情況,我想這也是為何多數台灣人都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中國人」並不是一個值得驕傲的標籤。
還有,每個人都有獨立思考能力。中國人殺狗行徑到底殘不殘忍?每個人認知不同,中國人與台灣人認知也可能不同,不會因為我這篇文章就斷然改變他們的認知,我只是表達我的看法,並不強迫別人接受我的看法。
「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是民主的真諦。
哪一天,你們中國領導當局若能做到這一點,落實民主,「中國人」三個字,才是值得驕傲的標籤!
作者 獷男 01 六月 2007, 02:54心裡有病的應該不是我吧! 事件發生之後, 臺灣各大媒體, 不分藍綠, 紛紛報導並引用台灣省番鴨運銷合作社董事長蔡義德的說法, TVBS報導的瀝青鴨事件,經許多衛生機關查證,根本沒有瀝青,但鴨農生意已下跌五成,未經查證的報導殺傷力實在太大,但台灣沒有瀝青鴨。除非你只看TVBS的報導, 要不然這些訊息你不可能完全不知道!
作者 高雄人看世界 31 五月 2007, 06:30回覆dream:
這篇文章重點不是談李濤的事啦
不過,只要有根據,不是「無中生有、造謠生非」抹黑他人,就不會吃上毀謗罪官司,這一點,我想他的律師也很清楚。
作者 獷男 30 五月 2007, 21:00我要說的是, 李掏的前妻是張海倫, 小時候還看過雜誌說:他兩鶼鰈情深, 只是不知為何離婚? 後來雜誌又寫, 當初李驗秋的父母反對女兒和李掏結婚?怕被李掏騙,他兩會迸出愛的火花是因為同辦公室且坐對面, 朝夕相處, 終於有情人終成眷屬,這段話不是本人瞎掰, 是當時的華視雜誌寫的.我說的是有根據的, 應該不會被告吧!
作者 dream 30 五月 2007, 20:18TO:高雄人看世界
呵呵~所以我要你去看五家「公共無線頻道」電視台的歷史沿革!
台灣只有一家「公共電視台」,台視與華視以前不是,現在不是,未來也不是!別忘了,富士電視台從以前就是台視大股東喔。
台視釋股,有助於它成為一家體質健全的企業。
這兩家佔有公共無線頻道的電視台,以前是掌控在國民黨、軍方及國民黨轉投資機構手中,所以才有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條例。
國營企業民營化是趨勢,全球皆然,民營化常可以提升企業競爭力,不見得是壞事。
作者 獷男 30 五月 2007, 14:42感謝版大回應. 不過公視和華視是公共電視台, 有些該交待清楚的事還是得說清楚. 坦白說, 有一點我實在搞不懂. 臺視的重要文化資產是花臺灣人民血汗錢累積下來的, 假如臺視這家文化資產豐富的電視臺都可以被民營化, 那為什麼華視不可以呢? 華視現在是否完全盈虧自負, 這一點我真的很懷疑. 如果是, 那就民營化吧, 一個國家有一家公共電視臺就夠了!
當政治人物聯合電子媒體霸權,壟斷發言空間,當政論節目每天無預警瘋狂爆料,且「亂講不用證據」時,相對處於言論市場弱勢者的部落格,卻連最起碼的發聲都被剝奪,恐怕所牽涉到的,更是民主遊戲規則中最起碼的公平性問題了。
----->說的好! 這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TVBS造成我國鴉農損失慘重+製造假新聞都不用關臺了, 為什麼一個小小的部落格要接受如此嚴苛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