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菊面臨高雄地院一審當選無效的判決,已經決定上訴,週六(六月十六日)下午五點多,她打了一通電話給我,述說她遭受如此司法打擊的心情感受。
陳菊是個直率的人,在當年的反對陣營中,不管與她有沒有深交的人,都會認為她是少數令人欽佩的奇女子。
陳菊是這麼說的,從去年的選戰開始,整個過程就是難關一波一波接踵而來,事前沒有人看好她,甚至七、八十%的人認為國民黨會當選,但是大家咬牙奮戰不懈,在激烈的競爭下,她心裡有數,輸贏將非常接近,相信對方也清楚如此,因此開票揭曉,贏了一千多票,她與競選團隊非常坦蕩。
陳菊說,因此當對手要求重新驗票時,原本她不同意,因為對方沒有拿出一點作票的證據,後來法官裁定要行政驗票,結果重驗的結果,她反而又多了五十七票,有爭議的票為二十七票,所以她很篤定。
她不解指出,沒想到法院現在會用﹁走路工﹂事件來做此判決,走路工事件涉及買票者已經起訴了,不是沒有這回事﹗然審判長居然如此大膽,以此認為她當選無效,讓她極為震驚﹗一位法官怎麼可以這樣﹖
陳菊無奈的說,選舉已經結束了,但是痛苦卻直到現在仍未休止...
做了半年的市長,陳菊這時打起精神強調,台灣這個社會是有是非的,她對高雄有高度信心,南台灣真的很不一樣,有著最深刻強烈的台灣主體意識,也有著熱愛土地的共同集體信念,值得她付出一切,因此面對這樣的拖磨,她願意承擔,願意無悔付出,也會繼續堅持下去。
我很關心陳菊的身體,她說,她現在的右腳行動有些遲緩,不像過去可以健步如飛,醫生交待她必須在三個月內完成復健,也盯囑她必須減重。她坦率的說,復健她一定乖乖配合,但減重...好像沒這麼快...
我則由衷的告訴她,減了四公斤的她,看起來神清氣爽,真的很好看,氣色好極了。不論世事多麼無情,她都不能動氣!
想想這個法官真是離譜透頂,如果這樣也能判,以後大家萬一選輸了,是不是都可以告對方攻擊,以致影響選舉??
那所有的選舉不都是意圖使人不當選了嗎?
大家還是一起來為陳菊加油吧!!!



司法單位應該有一個管理他們的規則
台灣的司法單位有一個亂源,就是終身職。產生了檢察官隨便起訴,法官亂判的結果,現在正是制定管理他們規則的時候了。否則司法獨大,立法杈或行政杈無法制衡,非國家之福。檢察官或法官應把每年起訴或判決的文件,交由一個公正審查委員會來審查,審查委員會制定一個起訴或判訣的標準,如不合標準,就應淘汰。
陳菊加油!
陳菊加油!雖然我年紀比它大,但是我仍然要喊出:「菊姊加油!」。
<她打了一通電話給我,述說她遭受如此司法打擊的心情感受。>
<陳菊是個直率的人,..都會認為她是少數令人欽佩的奇女子。>
跟版主提一下:
似乎您也是直率的人,不避諱跟政治人物的關係;
只是,這樣大喇喇寫出來,爾後您在報紙版面刊出關於陳菊的評論,是否會被其他人評為因私情而袒護?
固然,在大公的角度,可以完全支持,但若讓人發現另有深厚私誼,是否會讓您在行使『公器』時,受到公信力不足的挑剔?!
我們期許【自由】是台灣本土第一大報,但不希望她的讀者自限於親綠之人;不希望親藍的人永遠將【自由】說成是綠營的『機關報』。
we love you, MS Chen
the judge is a crook, don't give any chance to that old fart tears your spirit, we believe you are the one, a good leader to make future 高雄 better. Don't let a disgraced old fart turn 高雄 up side down.
怎麼不回去向共匪一報,共匪二報要求!
KT紅衛兵屠殺台灣人後.就要向前看?不敢面對事實嗎?
承認228屠殺台灣人先報道歉吧!
金曲獎也不是以支那外國語當正獎
憑甚麼那兩支唱支那語的當版頭
國民黨博歹狡被捉~~法官竟然可以敷敷欸不算?
以下是轉載自自由時報報導的判決內容說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16/today-t1.htm 不過,院方判決陳菊當選無效,合議庭認為一、被告陳菊所屬競選團隊於選前片刻、選舉中以「黃俊英賄選抓到了!」為題而對原告所為之指控、傳播,與其所執之證據間與客觀上可推得之結論,容有不盡相符之處。 我批>>這麼說,陳定南被控餐券賄選.羅文嘉被控走路工,胡自強指控民進黨傳簡訊他已死翹翹,造成選民反感,大量投票給胡‧‧‧這些不利民進黨,『導致民進黨敗選』的案例,哪一次沒有「容有不盡相符處。」、、、由此可証,法院是為國民黨開的鐵律!只要對她們有利的,天怒人怨顛倒幹,死人變活人也要「合議成功」為止?也間接預告阿扁永遠有罪、馬英九永遠無罪判決的結果? 揭走路工案涉違選罷法 二、陳菊競選團隊於選罷法規定的禁制期間,對原告採行重大突襲性的負面競選手段,而令對方無以提出充分辯證、澄清,致其受有指證未盡相符、毫無辯證機會之極度不公平對待,其等所為應依選罷法予以非難。 我批>>理由同上,陳定南等民進黨被污陷活該!胡自強造假簡訊,也是下賤民進黨活該不對!人家中國蓋高尚民族,說你有就有!還辯、、、 三、陳菊競選團隊妨害他人公平競選的行止,為法律所不允許之方法,屬選罷法第一○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其他非法之方法」的範疇,致原告除非同採不法手段,即無法為澄清以降低負向攻擊造成的損傷,法院認為足以嚴重妨害原告爭取支持之自由競選而該當選罷法上開條款之要件。 我批>>理由同第一項回覆﹑哪一次不是民進黨被檢舉.被冤枉?哪一次不是檢調結合媒體,公開謀害民進黨候選人?哪一次查無實證後,公開譴責胡亂惡意密報栽贓的中國國民黨?‧‧‧檢調法院被公認是國民黨開的,啥人毋知? 四、被告陳菊就其所屬競選團隊的所為,法院認為應依其授權之共同行為而與之同負選罷法上之相關責任,無論其是否曾同謀參與,均應為此負責。 我批>>『總結』:如愛台兄,長年批判(司法因政黨﹑人種不同,初一﹑十五不一樣!?)而且本案還為中國國民黨多加一層保障>>『無論其是否曾同謀參與,均應為此負責。』再三證實、台灣郎在R.O.C.司法的臭賤地位無從改變!也就是只要造成著國民黨選舉損害者,無論有無參與證據,一律由民進黨概括承受?
TO:向前看
1,你大概不太了解記者這個行業,我們每天和多少採訪對象接觸與互動,接到的電話更是不知凡幾,這就是我們例常的工作,沒有什麼好隱瞞與避諱的!一個記者如果到處人頭不熟,大概第二天就會被炒魷魚了!
2,所謂"大丈夫無私交"!這句話換成女人,也是一樣的!我和陳菊談不上深厚私誼,就事論事而已
3,高雄地院做出這樣的判決後,不少人會想知道首當其衝的陳菊現在怎麼了?她還好嗎?因此我在部落格中寫下她的心情,讓關心她的人知道,
4,我只是自由的一個螺絲釘,這個部落格更不等於自由時報,你太多慮了,如果你有看報,你會看到我們高雄記者對黃俊英的採訪與報導,這有什麼好扯藍綠的呢?
5,下次或許我挑一個國民黨人士打來的電話來寫一寫,你就不會大驚小怪了!
謝謝
鄒小姐好 今天因為這篇文章,讓我想留言,最主要是要表達感謝。長久以來,都很喜歡妳的報導文章,妳提供讀者很多處理新聞看事情的不同角度,很多時候是站在更公正客觀的一方,我受益不少。因為以前擔任過記者,所以可以體會一個記者在處理新聞事件時、會有的屬於公私主客間的不同心情與文字系統。但我一直覺得妳處理的很好,由於我目前是海外留學生,每次遇到大新聞,我一定花時間閱讀比較不同媒體的報導,除了瞭解更多情況以求客觀外,更是要觀察媒體立場、記者、語言等之間的微妙關係,這當中也是要訓練自己有更清澈不偏廢的思考能力。(我一直覺得這就是台灣人的弱點,是我們長久以來被黨政輿論塑形的結果,所以更要時時警惕自己怎麼在那樣的宿命中自拔出來,雖然很艱難但要努力。)在這幾個媒體間,我總是要來看自由時報的,而每次讀到妳的報導或特稿時,總有另一番感受,能感受到妳文字底下細膩與溫熱的心。這部分尤其給我們海外遊子(應該是insider卻短暫成為ousider的這種情境)一份信靠與希望,謝謝妳在這崗位上的付出跟熱情、對抗不公的信念與敢於發言的義勇。 PS 我覺得妳對「向前看」的回應,敲出很多重點,希望讀的人可以從中思考。
TO:UK
十分感謝妳的鼓勵!
這是一個混亂的年代!經常尋求片刻的寧靜而不可得,尤其是當一個記者!
許多人懷疑,當爭執,對立,不信賴,充斥在這個社會時,記者何以能獨斷自認公正?
確實,沒有人能保証手上的度量衡不會失準,但是起心動念的"善"很重要,這是最低標準!
這是一輩子的功課,我尚在學習之中...
祝妳早日學成歸國,一起想辦法讓故鄉更豐富,美好!
TO:版主鄒副總編,
雖然我不反對從這裡獲知陳菊的心情,也感激您讓關心她的人知道,但就部份作法與觀念上,不得不再跟您進一言。
或許我是個老古板,已跟不上時代的潮流;然而,現今社會的組成,仍然兼具老中青各代的。
原本您經常強調這個部落格是您個人的私人空間,您可以率性為文,我也不想跟您多費口舌;不過,既然另有一個新聞界的『種子』特別提到:<我覺得妳對「向前看」的回應,敲出很多重點,希望讀的人可以從中思考。>,那麼,跟您作一下交流,或屬必要了。
1.<我只是自由的一個螺絲釘,這個部落格更不等於自由時報>,這樣的辯解是沒有意義的!
職銜為副總編輯,又經常具名刊出特稿及對黨政首長的專訪報導,說是『我只是螺絲釘』,只是耍嘴皮子了!
這個部落格是【自由時報電子報】首頁中間最顯著的【自由部落格】,七個代表性部落格之一,雖然『不等於』自由時報,但卻不能說跟【自由時報】『無關』,甚至不能說『不代表』自由時報!(雖然的確只有『負責人』可以『代表』報社,但主要幹部的論述可以跟報社相悖嗎?!部落格雖非報紙的成份,卻也是電子報的主要部份之一呀!【自由時報電子報】跟【自由時報】可以脫離嗎?!)
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不是嘴上怎麼說都可以的!
2.所謂『無私交』,主要是公私有分際;我前帖跟您提的,無非就是須『避免讓讀者感受到述評係因私誼而作』;若因私誼而作,必然有增減的成份,則真偽就難辨。
我強調的<這樣大喇喇寫出來>,就是感受到您係以私誼而寫這篇文章,相信不會只有我有此感受;因此,您說<就事論事而已>,我並不質疑,但我要提醒的是:要看讀者如何看、如何想,而不是您如何說!
至於您說<我們每天和多少採訪對象接觸與互動..>,這個事實相信沒有人不知道,但這個跟您的文章讓人感受到私誼與是否得當,則是無關的。
3.<高雄地院做出這樣的判決後,不少人會想知道首當其衝的陳菊現在怎麼了?她還好嗎?因此我在部落格中寫下她的心情,讓關心她的人知道,>
若是要讓關心她的人知道,居於這是重大事件,就算二版刊出專訪也不為過,何況還有星期專欄可以用!?
老實講,辯到這裡,真還有『捨正道而不由』的感覺呢!
4.<這有什麼好扯藍綠的呢?>
其實,藍綠之分事小,重要的是【自由時報】的定位與自我期許!
我所說的:
<我們期許【自由】是台灣本土第一大報,但不希望她的讀者自限於親綠之人;不希望親藍的人永遠將【自由】說成是綠營的『機關報』。>
難道貴報被定位為『綠營的機關報』,您不以為意?您就滿意了嗎?
5.還是一句話:自己可以講得冠冕堂皇,然而,能夠長期視讀者為無物嗎?!
TO:向前看
端午佳節,火氣不要太大!
我充分理解你的看法,但是我不懂,你的意思是叫我不要寫嗎?問題是,我的心中沒有戒嚴令!
讀者永遠是最大的,把讀者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是自由人念茲在茲的,
然而,讀者是多元的,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代表著兩種不同的思潮,他們經常在重大事件上的看法相左,甚至打筆戰,但沒有人認為這不正常,他們也各自擁有堅實的讀者,彼此也不會說對方視另一群讀者為"無物"!
而這就是民主!
在此澄清並藉此舉例
在此澄清並藉此舉例
Quotation:
不過,既然另有一個新聞界的『種子』特別提到:<我覺得妳對「向前看」的回應,敲出很多重點,希望讀的人可以從中思考。>,那麼,跟您作一下交流,或屬必要了。
"" 新聞界的『種子』"" 這句話在客觀上跟主觀上都是非常錯誤的理解。更別說「向前看」依此錯誤做進一步聯想與解釋了。每個人在發言時多少都是用自己的立場思考與詮釋別人,但從理解的扭曲程度可度衡出其偏執與動機。
我想「向前看」先生的話語,也許讓一些人覺得中聽,同樣的也會讓很多人費解質疑,但我們尊重每個人說話的權利。(是的,這就是民主,是寶貴也是代價)但若一個人因為自己立場與理解在振振有詞,甚至不惜用不當語言冒犯他人後,卻還說出""能夠長期視讀者為無物嗎? "" 這樣一句話,著實枉費了那些為台灣流血汗所爭取來的民主現況的先驅們了,以及發言者正享受的自由了。
回 版主,
或許是最後一句『能夠長期視讀者為無物嗎?!』讓您覺得我的火氣大?
那真是我自己的敗筆了,應該自我檢討。
基本上,我只是跟您強調對您幾次如下說法的難以認同:
<4,我只是自由的一個螺絲釘,這個部落格更不等於自由時報,>
<原本您經常強調這個部落格是您個人的私人空間,您可以率性為文,>
您經常如此強調以為抗辯,就是我說『視讀者為無物』的原因。
您所說的<但是我不懂,你的意思是叫我不要寫嗎?>,
我應該重複強調了啊:
『我強調的<這樣大喇喇寫出來>,就是感受到您係以私誼而寫這篇文章,..』
重點是寫法!
我整篇貼文就是講:避免讓讀者讀出您是為私誼而寫!(那麼多陳述都無可理解?)
如何寫就要看您寫的時候怎麼想的了,這怎又能扯到戒嚴令?!
(您有有幾次都是如此、拉進另一個帽子來回應)
您還強調<而這就是民主!>的相關論述,也似是您以參與論戰為職志?
這個,跟媒體是如實報導而非選擇性報導是有差距的;
您可以說幾乎沒人做到全部如實報導,因而那對您是苛求?
我想,這就關乎我強調過的您跟自由自我設定的格局了。
我想,我也講的夠多了!
<更別說「向前看」依此錯誤做進一步聯想與解釋了。>
==>
新聞界的『種子』:
<以前擔任過記者><應該是INSIDER卻短暫成為OUSIDER的這種情境>
既曾屬新聞界的一員,將來還可能繼續為骨幹;稱為『種子』,有何不當?!
TO:向前看
報導和評論是兩回事,前者無我,後者一定要有我,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部落格中是不做報導的,我在前提上講的很清楚:"一個政治記者的休息站"!
你說要避免讀者"讀"出是為私誼而寫!那我要說,你真的讀錯了,因為我和陳菊真的沒私誼,有的只是人與人之間起碼的關懷!
要看報導要買報紙,兩造的立場與說法絕對是並陳的,
一個媒體若不如實報導,是會挨告的,
自由不會自我設限,但會堅持原則!
那位網友又來這套上級指導員~~浪費台派人士精神時間?
Dear 鄒記者 本人因轉貼此篇到其他網站,造成您的不便,希望能海涵~~ 這位[上級指導員] 一直有此毛病,善於指指點點.....我以為您大可不必理會這位自行坐上審判席,七搖八擺~三腳六腰~~543一堆~~套句正牌法官所言:[你可以漠視或不理會這些不足採信的言論],更何況是一位自瘋為審判掌的貨色? 而且網上言論自由,各自表訴,並沒有義務告知解釋職務或隱私喜好等等內容!總之.希望您珍惜寶貴時間,去做有意義的大事~~這類冒牌[上級指導員],爾後.如路過,我會教育他[向前看]~~~不要指指點點老是干預他人或大眾下指導棋,扭曲他人自由意識,也影響陪審團大局是非正義的觀感!謝謝合作~~
TO:恆愛台
非常謝謝你的建議,
不過說明也是一種溝通,倒不是對特定人,而是所有可能有誤會的人,
這也是磨練EQ的方法,不會浪廢時間!
再謝!
不要再理向前看了,這種黨工,領KMT的薪水,只是來亂的
我認為向前看的一些論述有值得參考的地方,畢竟一體兩面的看法,有時見仁見智,話說要做完美無缺和保持一個客觀心態來論述也是非常難,難如登青天.畢竟作者直腸子和多愁善感也是特色之一,反倒那些不痛不癢的文章,看的乏味,還不如看作者有血有淚的文章來的好,至少在台灣擁有真性情的人愈來愈少.
假如部落格文章不張貼於自由時報上,我想那應該沒什麼問題.
我看了太極,圖形上的黑中有白,白中有黑,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對了,我並不是來插花的,我是來對陳菊女士獻上最大的支持和加油.雖然我不是高雄地區的人士,但對於陳菊女士的過去歷年表現是可圈可點的,是我佩服的女性.還有呂副總統以及葉菊蘭女士.
希望作者有機會可以訪問一下葉菊蘭女士,是個優秀的人才,聽說是副總統人選之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