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任何人若要研究公民投票在台灣實施的歷史,一定會記住中國國民黨在這個制度演進過程中的特殊角色。

   國民黨這個篇章之所以引人注意,不在於它做了多少推動直接民權以彰顯主權在民的努力,相反的,正是它不斷的設置各種障礙,企圖讓公民投票盡可能被閹割,進而失去行為能力。
 國民黨在台灣公投史上的﹁地位﹂,可以從一九九三年民進黨立委開始提案看起,此後十年間以推托拉三字訣一以貫之,直到二00三年十一月輿情實在擋不住了,國民黨才勉強通過鳥籠版的公投立法,這部公投法,包括成案流程與公投案通過,都採取超高門檻,嚴厲的限制了人民彌補代議政治缺陷的權利。
 二00四年的首次公投,是阿扁在十七條防禦性公投的條文中找到了﹁漏洞﹂,才讓民主的鳥兒穿籠而出,然而,國民黨不因法是自己訂的就坦然接受,卻以反對公投綁大選為名一路杯葛到底,成為名符其實的反公投黨,雖然選後兩項公投案未能過關,但贊成票卻比扁呂當選總統的票數還高,可見其社會動能。 
 明年兩次大選各有兩個公投案要投,一月的立委選舉,現在國民黨捲土重來,執意以﹁二階段﹂對抗中選會的﹁一階段﹂投票,所找盡的各種理由,沒一個有說服力,也不是他們心中的真相,其難以啟齒卻人盡皆知的罩門,實是不願﹁討黨產﹂公投有一點風險的可能,因此想盡了一切辦法,看看能不能在投票的動線程序上製造阻力,讓人民降低公投的意願,或者疏忽忘記去公投最好,即使違反民主國家常態,甚至自己的﹁反貪腐﹂公投蒙受相同的待遇也在所不惜。
 這七年,討黨產的進度遲滯不前,國親兩黨在立法院多次聯手擋下黨產條例,使人民無法依法追訴,是最重要原因,顯然議會因既得利益者的綁架,根本已無法彰顯公平正義,這是直接民權介入的最佳時刻,更是黨產公投勢在必行的積極理由。
 看破了國民黨一路走來的手腳,對於這樣一個懼怕民意表達的黨,人民該做什麼抉擇﹖答案早已不揭可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