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ing Season - Yanni )

陳水扁與吳淑珍匯款海外案,不容有一絲模糊地帶,必須嚴加徹查,務必找出真相,給國人一個交代!

 
7.7 我駐瑞士代表處收到洛桑聯邦檢察署發給聯邦司法部請代轉給台灣要求協查公函 
7.23  駐瑞士代表處交郵袋送台灣 
7.25 瑞士公函送抵外交部
7.31  外交部條法司將公文送給法務部
8.13  壹周刊報導扁利用媳婦為人頭匯出鉅款
8.14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上午召開記者戶指控扁海外洗錢
8.14  扁下午五點承認其妻將選舉結餘款匯出 
8.15 馬英九在巴拉圭說,瑞士這個洗錢案,它的關鍵不一定是競選經費,他(指扁)故意扯到這個問題上來
8.15  劉兆玄說,司法單位已掌握此案全面性的情資,國內外皆已展開調查
8.15  王清峰說,陳致中和黃睿靚夫婦已出境,未留下來協助檢方釐清案情真相,感到難過和遺憾
8.15  柯建銘說,薛香川本欲提供此資料要藍營名嘴拿去政論節目爆料,遭拒後才交洪秀柱開記者會。薛香川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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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研考會立即進行馬劉施政滿意度民調,指時間﹁純屬巧合﹂ 
8.16  馬英九在多明尼加說,此事在瑞士請求我國司法協助時,他就知道了。這件事讓人想到前菲律賓總統馬可仕的感覺  

 

在民氣可用之際,司法人員應秉持獨立精神專業辦案,拒絕任何政治操弄,政治人物從馬英九以降,更請把那撩撥皇后貞操的手拿開,使台灣步上法治國,而不是重燃藍綠對抗的野火,來遂行個別政治需求,卻混淆人民要求澄清吏治的期待。

扁珍一家的匯款路線圖,也就是錢怎麼來?錢怎麼去?是本案最重要的核心,國人都非常關注,這是一個是非黑白的司法案件,唯有在最純淨的環境下,才能凸顯出台灣成為成熟公民社會的要件,但本案自曝光以來種種人為介入的劣質手法,盡呈大眾眼前,可謂斧鑿太深、刻痕太多,在在違背了諸多跨越黨派本應信守的基本價值。

首先,這個案子的爆發,起因於瑞士檢察官的司法互助要求,我駐瑞士代表在上月七日就已接獲公文,二十三日才經外交郵包寄抵外交部,期間拖延超過兩週,這個動作若無心,屬怠忽職守,若是有意,則他有沒有向扁通風報信?或向馬口頭告知?為何拖延?值得探究。

其次,這件公函在七月二十五日到達外交部,以及三十一日傍晚再轉至法務部,原則上府院等行政部門至遲已經在這個時段陸續獲知了消息,馬也坦承他早就有所了解。那麼,難免引人好奇的是,固定在每週三見刊的週刊於八月十三日披露此事,其時間點是怎麼拿捏的?據知,相關單位是在再上一週的週末前已將消息提供給該刊,由其去進行撰寫與平衡的準備,巧合的是,在當週的週一、即十一日,研考會裁示要在十四、十五日進行馬劉滿意度民調,這個時間是週刊報導的次日,洪秀柱開記者會根據資料揭發的當天,新聞熱頭上,箇中有何玄機?

刻意把調查中的司法案件曝光以收其利,瑞士方面在驚訝之餘已在受訪時公開向台灣喊話,特偵組的檢察官也抱怨,資料提前走漏,恐影響後續辦案,那麼是誰在給司法橫生枝節?

再看幾位首長在十五日的連番發言,那就更毫無忌諱了,不知是大喜過望,致忘了拿捏分際?或執政績效不佳,根本就懶得隱藏那打自內心舒了一口氣的快慰?例如,馬遠在國外都可以點出關鍵「不見得是競選經費」,他是怎麼知道的?是司法單位向他報告的嗎?司法獨立辦案應該向他報告嗎?若是馬自己假想的,他企圖引導辦案嗎?

劉兆玄更是大剌剌地說,司法單位已掌握全面性的情資,他又是怎麼知道的?法務部長告訴他的?提到法務部,王清峰尤其誇張,她在同一天說,「知道陳致中夫婦已出境,感到難過遺憾」,問題是,陳致中九日赴美,當時事情尚未爆發,當事人何來「應留下來協助釐清案情」之理解?法務部有限制其出境嗎?答案是沒有,早在七月底就知情的法務部,又為何故意讓當事人出境?王清峰難過遺憾什麼?自己的失職嗎?一個法務部長明顯操弄政治語言,恐是威信掃地。

監察院已表示要就扁不實申報競選經費,及公務員怠忽職守進行處理與調查,這非常有必要,若欲向全民宣示真秉公,不是權力者遮羞布,就該既打蒼蠅、也要打老虎!上述當朝的老虎,誰有所違失?必須做到王建煊說的,一個都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