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自由時報言論版看到兩篇文章

一個是台灣人

一個是中國人 

他們不約而同都對馬英九的"特別關係"發表了看法

一個從國際法的角度

一個從中國憲法的立場

兩個不同的出發

結論卻幾乎完全一致

那就是港澳模式

馬英九準備當特首?

倘若屬實 

光這點

他就可以被趕下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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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到不是國與國關係?

◎ 黃啟堯

 

馬先生接受墨西哥太陽報專訪時表示,海峽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是兩個中國,「而是在海峽兩岸的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他認為,因為中華民國的憲法無法容許在領土上還有另外一個國家;同樣地,大陸憲法的規定亦同,所以雙方是一種特別的關係,但不是國與國的關係。筆者認為,馬先生的說法,傳達以下幾個訊息,並與國際法觀點的兩岸現狀出現了矛盾與衝突。

這些訊息包括:一、馬先生認為兩岸現狀處於一種「非國與國特殊關係」。二、馬先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三、亦不承認台灣中華民國為一主權獨立國家。四、認同「一中兩府」的立場。

然從國際法角度,馬先生的此一憲法觀點的兩岸關係頗有問題,首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通過於一九五四年,但因中共為一違反國際法原則產生之「反憲政權(unconstitutional regime)」,故未獲國際承認,遲至一九七一年始為聯合國接受,並取代中華民國之中國席次。

其次,中華民國憲法之領土並不涵蓋台灣,亦非由台灣人民所制定之台灣憲法,故在台實施之中華民國憲法並不具合憲性,難以據此表述對中關係。

其三,有效統治(effective governance)為國際法重要原則之一,兩岸政府均為國際法主體,且各自有效統治其領土近六十年,故皆符合蒙特維多公約中國家之要件。雖然邦交國數呈消長之勢,然無損於國家之法律地位。

「一中政策」排除對中國之雙重承認,並不等於排除承認台灣,且外國之外交政策不等於國際法,亦不等於我國之外交政策,我國可以承認中國或容許雙重承認,問題在於中方脅迫及外國屈從,是實然而非應然。

故而,「一中政策」是一種向中傾斜的外交政策,非僅造成兩岸的軍力失衡,更危及海峽長遠的和平與繁榮,此一不符合平等、民主與人權的外交政策,極有商榷餘地。

馬先生的「非國與國特殊關係」的兩岸論述,所持的憲法立場與國際法立場扞格不入,等於否認我國做為一主權國家之地位,默示棄守我國現有之外交關係,恐亦有違憲之虞 !「香港模式」的和平、繁榮與尊嚴,不知是否為馬先生之本意?非常值得嚴肅觀察!(作者為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追隨港澳 邁向統一

◎ 王丹

 

臺灣政權再次輪替以後,兩岸關係的走向,主動權應當說是在臺灣的領導人馬英九手裏。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事實很清楚,中共方面對於兩岸關係有很清楚的底線,就是不能搞兩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陽報系董事長瓦斯蓋玆的專訪,在談到兩岸關係的時候,馬英九明確放棄了李登輝提出的「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的路線,提出了一個嶄新的說法︱「大陸與臺灣之間的特殊關係」;而這個特殊關係的前提,就是大陸與臺灣「不是兩個中國」「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段論述值得外界高度關注,因為這是馬英九上臺以後,第一次明確就兩岸關係提出新的論述,我們有理由認為在已經沒有了競選壓力的前提下,這纔是馬英九對於兩岸關係的真實構想。

表面上看,這個構想的主軸是所謂「特殊關係」,但是特殊關係的含意到底是什麼,到底如何體現特殊,馬英九並沒有給出很具體的答案,所以它是一個很虛幻的概念。在這個概念的包裝下,馬英九真正想提出的最新的論述,就是「中國大陸與臺灣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顯然是邁向兩岸統一的重要一步。因為兩岸關係,既然不是兩國,那麼必然是一國,否則你就要解釋「既不是兩國,也不是一國」這樣的一種怪誕的模式。事實上馬英九也無法給出這樣的解釋,因此他只能用一個很含糊的「特殊關係」來解釋,這顯然是不想觸動臺灣本土力量反彈的策略性說法。他的真實想法,應當就是向統一的方向發展。

兩岸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應當被視為是臺灣方面在兩岸關係上作出的重大調整,而這個調整的方向,隱約可以看出統一的輪廓。畢竟「特殊關係」這樣的提法,是可以找到與中共現有的憲法體制相容的空間的。香港和澳門,適用的就是特別行政區的方式,這種方式,其實也是港澳與大陸之間的「特殊關係」的表現,否則就沒有必要設立「特別」行政區了。馬英九現在提出兩岸關係可以按照「特殊方式」來處理,是否表明他最終願意接受港澳模式的安排,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放棄兩國論,是朝統一的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這點是不容置疑的。(作者為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