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週延成熟的政府政策制訂過程,起碼有八個必備的流程,提出及了解事件、分析政策、推行政策手段或措施的發展、諮詢、協作、作出決定、實施,最後進行檢討。用這個標準作業程序檢驗這九個月來馬政府的施政,可以很輕易的找出這個政府的決策盲點,近來有關CECA的爭議更是個典型的例證,而一個失能的政府不斷複製失效的政策,確實其來有自。
 

   CECA是馬英九在選舉期間提出的主張,贏得大選後曾進一步解釋這是介於國與國自由貿易協定FTA與港澳模式CEPA之間的﹁第三種模式﹂,同時他也在競選辯論時對選民做出了不開放中國勞工、中國農產品的﹁保證﹂。我們姑且將之定義為馬英九的主觀想定,這顆一廂情願的風向球丟出後,胡錦濤去年最後一天做出了回應,針對這﹁第三種模式﹂,明確定義必須在一個中國框架下,中國商務部近期也以﹁歧視性限制必須取消﹂來抗衡馬英九的﹁保證﹂,雙方初步隔空交手的描述應是各說各話、尚無交集。因此,陸委會稍早曾做出﹁還需要時機條件成熟﹂的評論,是符合現況的。
 

   但是,六大工商團體上週要求儘速洽簽CECA後,上述狀態好似突然遭到外力介入,隨後國安會秘書長宣稱CECA是既定政策,經濟部長尹啟銘跟著複頌學語,陸委會繼而也改口方向應該已確定。從時間的座標來回顧,CECA才剛在了解事件的第一步,一下子直接跳到第六步﹁做出決定﹂,中間失落的四個步驟究竟馬政府完成了沒有﹖如果完成了,是馬要接受中方的﹁對案﹂嗎﹖如果根本沒做,這是什麼草率盲動的決策﹖
 

   倘若馬英九接受了胡錦濤的一中框架,則陸委會昨日出面滅火說﹁絕對不是CEPA﹂即毫無意義,因為即使不是港澳模式,也成了﹁中國台灣模式﹂﹔如果馬英九沒有被一中框住,雙方還有得談,則﹁既定政策﹂從何而來﹖國安會做為一個諮詢機關,依其法定職掌,有資格宣佈政策嗎﹖蘇起可以隨便放話,為何不到立法院備詢﹖他是太上黑手﹖
 

   更詭異的是,CECA這個名詞從馬政府上任後就一直由官方引用至今,甚至還在總統府月會報告過,昨天陸委會卻說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不等於全面性的CECA,一個政府連自創的詞都統一不了,能奢望各部會認知的﹁那個玩意﹂究竟是什麼、一不一樣嗎﹖ 
 

   至於已經被國安會﹁指導﹂的劉兆玄,要求經濟部就CECA應該比陸委會扮演更積極主導角色,更是荒腔走板,領導亂套﹔主政不比輕功可以飛簷走壁,若崇尚專業,經濟部該做的是充分縝密的﹁分析政策﹂,評估報告不先拿出來,卻以嘴巴來﹁既定﹂政策,積極主導喊話就是尹部長的作用﹖若經濟部主導,那麼陸委會要幹嘛 ? 政策不是最重整合嗎 ?  
 

   用八個步驟看這個政府,主帥大腦不靈光、部會手腳不協調,感受民意的神經線還不傳導,妄言CECA,簡直就像彎腰給對岸﹁洗腳︵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