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介入「個案」、按照「程序」來,這是馬英九的標準語法,但事實是這樣嗎?兩個案例可以辯證,一個是雲林立委補選考慮提名許舒博,一個則是花蓮縣有意徵召葉金川。這兩件都是「個案」,介入了沒有?是什麼程序?可受公評。

雲林縣因國民黨張碩文賄選案被宣判當選無效定讞致一席立委出缺,負責提名的政黨對擇人不當、監督不周沒有一絲歉意,立即想到的只是如何在補選時保住席位,而其操作的手法不僅未循黨內既有的公開機制,同時是幾個人關起門來企圖私了一樁涉嫌違法的派官紛爭。

許舒博前一陣子一度被「內定」為一○一董事長,這是黨政聯手的結果,告訴許舒博會有位子的,是黨中央某要員,這要員還打包票馬英九會同意;對許確認一○一有缺可安排者,則是行政院院本部某長字輩人物,這兩人是本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未來脫不了關係的關鍵,事隔未久,黨中央要員現在又決定讓許舒博參選立委,這其間的瓜田李下,實在太引人遐思了,可稱為一○一的下一章。問題是,馬英九當初以「社會觀感不佳」糟蹋當事人,現在如何快速觀感佳?應該要編派個好理由才好。

葉金川要被指定到花蓮參選,口氣很大,他說不參加初選,意思很明,馬中央要擺平其他有意參選者,這種把制度當成「例外」的習慣,之前早就公然發作過,花蓮縣的初選在一夕之間喊停,完全沒有經任何程序,只是黨中央要員的一通電話就成鐵律,一黨獨大的真相果真是一人獨裁。傅?萁有案在身,固然的確「社會觀感不佳」,但馬中央處事不能在顧及制度的前提下圓熟細緻些?非得按照「馬規定的」程序來?

這兩個個案,皆有馬英九介入的斧鑿痕跡,也都把程序棄置兩邊,只把自己放中間,所謂聽其言觀其行,就是這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