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昨日正式兼任國民黨主席了,掌握了一黨獨大的黨機器、權力與資產,卻又不願承擔金權伴隨而來的腐臭包袱,於是他宣布年底前要提出﹁黨產處理最終方案﹂,何謂﹁最終﹂﹖誰有資格﹁處理﹂﹖馬兼主席同時揭示了若干原則,這些原則就像賊偷義正詞嚴的承諾他會好好分配贓物的後續使用,社會公平正義的定義是這樣嗎﹖有把國產的主人放在眼裡嗎﹖
 

   在民主制度下,國家的主人就是人民,黨產的來源有其歷史的因素,但不表示昔日的時空背景就是今日可以推諉卸責的保護傘,東德共產黨同樣有黨產,但東德自一九八九年非共化之後,立即採取了有效步驟清算並凍結黨產,二十年後的今天,國民黨依舊死皮賴臉的沉迷於吸允不義的乳汁,二者相差的何止千里﹖
 

   前東德最後一任總理德梅基耶前些年來過台灣,從他的口中,處理黨產沒什麼高深的困難,唯一的關鍵就是去貪與魄力。東德的步驟很明快,成立獨立委員會﹔訂定政黨法,取得清查、列冊、列管黨產的法源﹔凍結共黨資產,防止脫產。這幾道手續,國民黨從二千年連戰為了選舉首度﹁鬆口﹂,至今已經第十年,這些年來上述種種負嵎頑抗不打緊,還在馬英九手上如火如荼的脫產。 
 

   東德黨產的處置很法制,資產凡有原所有權人的就歸還,若非法取得者,就交付信託供非營利使用。例如十二億歐元的資產總值中,三點七億歐元返還前東德債務、修復地標建築;三點一億歐元用來促進東德各省經濟;一點五億歐元供作文化用途。這些分配由獨立委員會討論定奪,不是東德共產黨,東德共產黨更沒有不知羞恥的自訂﹁處分中央投資公司後,除保留黨工退職金與黨務運作與發展經費外,剩餘將捐作公益之用﹂,還以為如此可以騙得改革令名。 

   馬英九若真如他自我標榜的一介不取之清廉,上一次擔任黨主席時早就有機會了,但是這位法學博士卻是以﹁大舉銷贓﹂的﹁玩法﹂來詮釋他的﹁知法﹂,現在他二進宮再任黨主席,處理黨產又被他重新豎起來當作貞潔牌坊,真是讓人慘不忍睹﹔今天可以做的事,他要年底再提方案,現在可以繳交財政日益惡化的國庫的,他卻要再花二個月時間計算要留下多少繼續國民黨自己用,孔子說﹁小人窮斯濫矣﹂,這種﹁為富不仁﹂的政客,比小人更可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