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車子行駛在淡金公路上,小萍PUB下班後我送她回家。或許是跟客人喝多了,她有一點醉意,一直牽著我的手,使我必須單手開車,幸好自排的車子一隻手就夠了。

 我們去買宵夜回去吃,好嗎?她顯然餓了。我們在一家清粥小菜店停下來,二點多了,店裡還有一些客人。我點了荷包蛋、雪裡紅、高麗菜,還有一尾乾煎的魚。我在點菜時,她仍然牽著我的手,突然問我:以後你會不會記得我們曾經牽手吃宵夜?那時我回答:當然會記得。現在的我 則想到,不然我現在怎麼寫得出來。

 那時候我們的感情很曖昧,介於友情與愛情之間。比友情多一點,卻比愛情少很多,尤其肉體關係也僅止於親嘴。但是彼此之間的信任與默契,卻是比情人還濃密。 她並不是一個保守的女生,看對眼的男人就可以上床。但是,她說上床不一定喜歡對方,親吻卻是一種心靈的契合。

她喜歡和我親吻,享受那種在跟其他男人暴烈作愛所得不到的溫柔與體貼。這就是她的交友哲理,看來我不是她理想的炮友,只是彼此交換唾液,在夜深人靜時填補寂寞的心靈之交。

 當然我隨時都可以跟她做愛,肉體也經常有這種衝動,但是我不想破壞她的交友哲理。尤其, 我是她唯一沒作愛過的男友,我想保有這分特殊的經驗與回憶。她顯然也很滿意我們這種關係,所以才會問我,以後會不會想起曾經在半夜幫她買過宵夜。

 問題是,記得這件事又如何,難道我會把它說給孫子聽?即使我真的說了,在未來那個做愛一定比握手還容易的我的孫子的年代,這種古板的故事誰有耐心聽?

人生有很多選擇。我們的選擇是建立一種比肉體還重要的精神盟約。第一次約她在京華城那個很俗的球型建築逛街,她說你怎麼不牽我的手?我只能委蜿地告訴她,我們還沒有到這個程度。當我們的手緊緊握著,那就是一種不渝的精神盟約。妳說,好奇怪的想法。

幸運的,那一天送她回去時,在車上我們就第一次牽手了。妳是我最快牽手的女生。真的嗎?對於習慣肉體關係的她,這就像小孩子辦家家酒,讓她感到新鮮與興奮。在車上,她不止說過一次,你載我到哪裡都可以。真的嗎?看著前面的汽車賓館,我說要轉進去了喔。好呀。可是終究還是沒有進去。 不管是賓館,或是她的身體。

 我們是在扮大人版的家家酒。女生是賢慧的家庭主婦,而男主人在出門時親吻她的臉頰。然後揮一揮手,開車去上班。小孩子的盟約裡沒有性,卻是年紀大了以後,會去回味的那種純真的思念。她扮起家家酒的女主人是非常適合的,但是大人的現實世界裡,最難解決的是妒嫉,沒有肉體的關係下的感情尤其如此。我變成了一個猜疑心滿重的男主人,隨時懷疑女主人的精神出軌。

 小萍跟別的男人鬼混,(這是經常發生的事),我無所謂,那只是一種生理需求,但是她若關心、體貼其他男生,表現出這種關愛情愫,(這也是經常發生的事),我會難以忍受,就像一隻受傷暴怒的動物,發出悲鳴,暗暗舔著自己的傷口。

 我們很少聯絡,就是固定在她上班的小酒吧見面。平常很少約會,我們都是白天必須補眠的動物,晚上才鑽出黑暗的山洞覓食。我們是對方的獵物,何必約會呢?

 那年耶誕節,小酒吧充滿了歡樂的氣氛。小姐們個個奇裝異服,爭奇鬥艷,客人也一家喝過一家,整條酒吧街都很HIGH。我也喝到茫茫,快要沒有意識了。僅管如此,我還是看到她跟一群客人在玩親親,一把妒火馬上燒了起來。但是,懦弱的我卻不敢發作、追究,只有繼續追酒,海尼根一瓶接著一瓶灌下去。

 酒友在旁邊忍不住罵:幹,你玩真的。不要傻了,我告訴你,我上過她,你還是跟她玩真感情。媽的,虧你在歡場玩了快二十年了,還暈船,我看是暈床吧。酒意弄得我頭痛欲裂,偏偏這小子還在旁邊加油添醋。

你上了她,又怎樣?你有得到她的心?沒有,那還不如打手槍。你這畜生,得意什麼,還是我的朋友嗎?他也回罵:沒路用的傢伙,繼續去做你的古代人吧。我乾脆跟你說白的,她的胸部很小,你不要把她想得太美。

我真的不想跟他辯了,愈來愈不堪。只是那夜我實在喝得太醉了,不知道怎麼回到家的。只隱約記得中間好像還有一段爭吵,但到底是我跟她吵,或跟他吵,完全記不起來了。

 但是,我和小萍的交往還是繼續下去,並沒有受到耶誕夜事情的影響。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心血來潮打電話給她,她有點興奮,又有點支支吾吾,最後她終於說,我跟男朋友在淡水玩。

天啊,什麼時候有男朋友了?老公還沒關係,是男友,那我們之間的精神盟約就到此為止了。再見了,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