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出「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短短的七條條文,竟然就要國庫支出4,200億,立法委員高志鵬今日(25日)於民進黨黨團記者會中表示,這樣一張小小的A4紙,就要立法院通過4,200億的振興經濟預算,讓人民買單,根本是把人民當提款機,把立法院當行政院這張空白支票的背書人。
高志鵬指出,過去民進黨執政,提出五年5,000億的擴大公共建設預算,各部會送到立法院的資料,包含科目、預算項目、支出項目、各種細項全部不漏,如今馬政府只提出薄薄一張紙,就要立法院審議通過特別預算,相較於當初國民黨要求民進黨要提出細部說明之後才願審理預算的要求,現在的作法根本是二套標準。
高志鵬說,從消費券到擴大公共建設的預算編列,四年要國庫掏出5,000億的金額,但這5,000億中,平均每一百元,卻只有16.5元用在人民身上,另外的83.5元,則圖利了財團。是標準的用消費券施小惠給人民,還要人民感激涕零,背後的目的卻是圖利財團數千億。
高志鵬要求,行政院跟國民黨應該比照當初要求民進黨的標準,盡快將細部支出預算與法案條例一併送交立法院,不要只是將立法院當成背書單位。
針對馬政府推出3000億、6000億、國發基金擴大8000億等各式紓困方案,馬英九更宣示要「以十年前的經驗」來面對當前的經濟局勢,立法委員高志鵬今(2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十年前國民黨替企業紓困,造就了一堆呆帳大戶,如今原班人馬又要來故技重施,恐將重演企業掏空國庫的戲碼,最後又是全民要買單。
高志鵬委員質疑,馬英九所謂「十年前的經驗」,是什麼樣的經驗?若檢視國民黨過去的紓困成績,最豐富的恐怕是掏空國庫的經驗。過去國民黨所執行的紓困,造就了陳由豪、王又曾、朱安雄、楊天生、曾正仁…等呆帳大戶,這些幾乎都是和國民黨友好的企業主,在十年前的金融風暴中,獲得國民黨政府給予紓困,但如今不少人都落跑到中國,是標準的「債留台灣,錢進中國」。
高志鵬委員拿出數份十年前的報紙指出,最近馬政府所提的多項紓困方案,內容和十年前報載的大同小異,包括了要協助企業貸款展延六個月、協調銀行辦理融資、挹注信保基金與提撥郵政儲金給企業融資…等。連主導紓困的財經官員都是同一批人,讓人分不清楚看的究竟是十年前的還是現在的報紙。蕭萬長、邱正雄、尹啟銘等財經官員,過去捅了簍子卻不用負責,如今原班人馬又要來故技重施,老百姓怎麼可能再一次的信任他們?
高志鵬委員進一步指出,劉兆玄宣示「政府挺銀行、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勞工」的政策架構,但從十年前的經驗告訴我們,國民黨強逼銀行對問題企業紓困,結果就是「企業倒銀行、銀行賴政府、政府推全民」,不當紓困所留下的鉅額呆帳,最後還是要全民買單。
高志鵬委員表示,施振榮等產業界的人士,都已經出面表示政府應協助產業轉型而不是提供紓困。馬政府不花心思於產業的轉型再造,卻只想搬錢給企業,讓人不得不懷疑,是真的要幫企業度過難關?還是別有用心、另有所圖?
高志鵬委員呼籲馬政府,「十年前的經驗」已經讓台灣付出慘痛的代價了,不應該讓十年前的財經官員,再用十年前的錯誤方式來執行紓困。若要對企業紓困,民進黨團要求必須將紓困對象的決策過程透明化,設立完整的監督機制,同時,也反對馬政府強逼銀行去救問題企業。
針對行政院經建會打算學習日本,以發放「消費券」的方式,提供民眾購買生活用品,以刺激民間消費,提振景氣的作法,民進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高志鵬召開記者會表示,如果沒有做好發放消費券的相關配套措施,那麼行政院的作法,將會如「空包彈」一般,根本無法帶動民間消費,還不如採用民進黨所主張的支票退稅補貼來的實際有效。
高志鵬指出,看到經建會目前所草擬規劃的作法,大抵是以儲值卡的方式,以每張一萬元的額度,以戶為單位,發放給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的家庭,可購買的商品,則以民生用品為主。但這是否為最後確定的版本,似乎仍未可知,而發放對象是否排富、消費券發放的金額亦都眾說紛紜,可見行政院本身政策的雜亂無章。
高志鵬說,規劃以消費券的方式刺激景氣,學習日本的作法根本就是搞錯方向,到頭來只會使國內景氣更加蕭條。從日本當初實施消費券的例子來看,民眾把所賺的錢全部存下來,只用政府的消費券購物,結果導致經濟更加萎縮。如果台灣也推動這樣的政策,不待實施,後果已可預料。
高志鵬更提到,目前行政院對於消費券發放的規劃中,就存在幾個問題。首先,消費券是否會被偽造,造成「偽卷」橫行的結果?第二,能購買的消費品以民生物資為主,則其他產業無法享受消費券所帶來的好處,且因限制一定的使用時間,可能造成民眾大量囤積民生用品;第三,可能造成圖利某些特定商家或廠商、產業的結果,無法百業均沾;第四,會不會出現如國民旅遊卡一般的「假消費、真詐財」的結果。如果這些基本的問題都無法解決,消費券的政策,注定是失敗一場。
高志鵬認為,與其步上日本失敗的後塵,倒不如學習美國的退稅方式,對民眾還來的實際,對各行業也更有利。例如,今年美國從4月開始退稅之後,民眾立刻將拿到的錢投入消費市場,美國隔月的零售物價指數也開始上升,顯見退稅有其實際效果。馬政府不應該因為民進黨主張退稅,就不願意採用民進黨的主張,而偏偏要去採行一個已經有失敗例子在眼前的政策。甚至還以沒有政府沒有財源作為不願退稅的藉口。高志鵬反問,如果政府現在沒有財源退稅,那麼政府先前的減稅措施財源又是哪來的?而目前所規劃的消費券政策,又要從哪裡籌措財源?
高志鵬說,支票退稅補貼的方式,不但可以讓民眾自由選擇想要消費的物品,行政成本更低於製作「消費卡」,也不會引發偽造、圖利的各種問題,更能兼顧照顧弱勢的原則。只要注意「排富」的前提,避免先前內政部「近貧方案」的錯誤,讓退稅支票能夠落到需要的人手中,那麼又何嘗擔心不能帶動台灣的消費景氣。
民進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高志鵬今(14)日陪同蘇治芬縣長的家屬前往監察院,舉發檢調在拘提蘇治芬縣長時違反程序的種種作為,要求監察院立即進行調查,阻止國民黨持續操控司法來進行政治鬥爭。
高志鵬表示,檢方未傳即拘,明顯違反程序正義。在進行偵訊之前,又早已預設立場,備妥新聞稿表示要聲請羈押。且在新聞稿中提到蘇治芬縣長之先母這樣無關本案的事件,以不相關的「暗示」方式,「構陷」蘇治芬縣長涉及收賄案。凸顯出整個檢警調在對付民進黨公職時所透露出來的氛圍,就是一副「抓你還要理由?」的態度,完全不需法律、完全不顧程序。
高志鵬認為,檢方除了在偵查程序上有所不當,其以事先準備好的新聞稿,將本案大肆散發給媒體報導,已完全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的意旨。同時更涉嫌違反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且此行為屬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故意為之,應依刑法第134條加重其刑。檢方不惜嚴重違法,也要收押蘇治芬縣長,很難令人信服沒有受到任何「高層壓力」?
高志鵬指出,在聲押庭時雲林地院裁定六百萬元交保,就已證明了根本不具備羈押的必要性。但當蘇治芬縣長拒絕交保以示抗議後,法院竟然重開聲押庭另行裁定收押。同一個法院在一天之內就有兩種不同的認定,讓人不得不懷疑,期間是不是有收到什麼「非押不可」的指示?
高志鵬表示,民進黨執政八年讓台灣邁向民主化,但卻始終未能讓檢調與司法機關民主化、中立化。檢調始終是國民黨的爪牙,法院就如許水德所說的是「國民黨開的」,連監察委員的被提名人-葉耀鵬都曾表示:「國民黨操控司法使其淪為政治工具」。監察院應盡速調查,糾正檢調與司法機關種種違反程序正義的作為,阻止國民黨持續操控司法來進行政治鬥爭。
立法院今(13)日進行監察委員被提名人的資格審查,立法委員高志鵬對於葉耀鵬被提名人在兩岸事務上的態度大轉變提出質疑。並認為其立場搖擺不適任監委的職務,社會更不可能接受國家重要職位的人事,淪為馬英九論功行賞的政治酬庸。
高志鵬委員表示,葉耀鵬先生近年來與中國往來密切,生意上的往來無可厚非,但是他對於台灣主權立場上的大轉變實在令人匪夷所思。過去葉耀鵬被提名人是捍衛台灣主權的急先鋒,甚至曾經自己發行「台灣共和國身分證」,但如今卻反過來批評民進黨對於台灣主權的堅持。
高志鵬委員指出,葉耀鵬先生以「名嘴」的身分,在中國央視的節目上批評民進黨的兩岸政策,今年七月也獲邀與國台辦主任王毅一同泛舟夜遊西湖,更在中國、香港的論壇與座談會中,批評民進黨對台灣主權的堅持是法西斯,台獨是「逆流」,民進黨用「賣台」來扣人帽子。
但比對葉耀鵬先生對民進黨的批評,以及他在擔任立法委員時曾說過的話,立場上的轉變令人驚訝。
高志鵬委員質疑,為何葉委員要求國民黨放棄一個中國,葉名嘴卻認為民進黨堅持台灣主權是法西斯?為何葉委員認為兩岸統一會讓子孫陷落於萬劫不復之地,而葉名嘴卻認為台獨是「逆流」?高志鵬委員更想知道,為何台灣第一位用「賣台」來批評國民黨的政治人物,在變成名嘴後會認為「賣台」是在扣人帽子?
高志鵬委員認為,葉耀鵬若無法對「葉委員」和「葉名嘴」間立場的大轉變自圓其說,則根本不適合出任監察委員。社會更無法接受國家重要職位的人事,淪為馬英九論功行賞的政治酬庸。
立法院今(13)日進行監察委員被提名人的資格審查,立法委員高志鵬與邱議瑩在聯合詢問時,針對國民黨操控司法,進行一連串侵犯人權的作為,以及檢調辦案出現群組化的問題,請尹祚芊、陳永祥、葉耀鵬三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發表意見。
高志鵬委員表示,近日各界開始質疑羈押過於浮濫的問題,檢察官押人取供、未審先判,嚴重侵犯人權。像是陳哲男、彭百顯、周禮良等,最後雖然無罪,但一生清譽早已全毀。三位監委被提名人皆表示的確有檢討的空間,並同意在當選監委後應該著手調查。而對於陳前總統被上手銬,葉耀鵬被提名人表示,在未定罪之前,檢調此舉並不妥當,其他二位被提名人也認為在未判定前,此舉是傷害當事人之尊嚴。
高志鵬與邱議瑩委員進一步針對檢察官「辦案群組化」的問題進行詢問,質疑鄭永金、許財利、周錫瑋…這些藍營的縣市長,自身或親近的幕僚都涉及弊案,但有那一位被收押?有那一位被戴上手銬?李慶安被踢爆有雙重國籍至今已經246天了,開始調查了嗎?連戰、蕭萬長、吳伯雄…等人的特別費案,開始辦了嗎?檢調機關「辦藍不辦綠」太過明顯,希望各提名人在當選之後,能夠正視這個問題並進行調查。
葉耀鵬被提名人曾說過:「國民黨操控司法淪為政治工具,若不思改造,則台灣亡國之日將不遠矣」。高志鵬委員表示,馬英九可以在輿情會報中下令收押陳前總統,特偵組的檢察官可以開記者會宣布辦不出來就走人,馬英九和王清峰可以公開預告要起訴。國民黨的黑手至今仍操控司法,希望葉耀鵬被提名人在當選監察委員後,仍然能保有過去的道德勇氣,針對國民黨操弄司法「辦藍不辦綠」的種種作為進行調查。
此外,針對陳雲林來台期間所引發警察濫權的問題,三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皆表示若警方執法過當的罪證確鑿,一定會進行調查,要求警方檢討。由於葉耀鵬被提名人過去在參與街頭運動時,也發現有不明份子滲透滋事,直指「暴力事件是中共特工挑起」。高志鵬委員希望葉耀鵬被提名人,就其所知之國民黨和中國派員在民進黨遊行活動中搗亂的事情,能提出一番說明,讓社會大眾瞭解。
針對今(10)日稅改聯盟簡錫堦宣布退出賦改會,立法委員高志鵬表示遺憾並給予聲援。高志鵬委員說,賦改會的運作根本就是「富人減稅會議」,完全枉顧民間團體與學者專家的訴求,難怪民間團體和學者專家(如陳聽安等)會退出。
高志鵬委員表示,賦改會就像「馬陳會」一樣,馬政府一意孤行,民間團體只能被逼著退出體制運作,改選擇街頭路線。儘管蔡英文主席說以議會路線優先,但是當馬政府一意孤行,街頭路線便是不得已的選擇。
至於是否退出賦改會,高志鵬委員表示將與另外兩位民進黨籍的委員商議後再做決定。高志鵬委員強調,無論是否退出賦改會,都將持續關心賦稅改革的議題,持續為人民把關,避免賦改會成為富人減稅會議。
針對陳雲林來訪期間警察執法過當,立法委員高志鵬強調,警察已明顯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與人身自由。同時,警方也已經觸犯強制罪,檢察官應即起偵辦,王卓鈞也應下台謝罪。
高志鵬說,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另外,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換句話說,言論自由,是受憲法保障的,警方豈能隨便以暴力驅離甚至脅迫和平表達意見的台灣人民?
高志鵬強調,警察必須依法行政,近日警方的行為,唯一的理由就是依據刑法21條,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之行為,但前提必須是係依法令為之。高志鵬質疑,驅離示威人群甚至只是散步喝咖啡的民眾,法令何在?是誰下的法令?有沒有明確的公文書?警政署及所屬機關,都負有說明義務。
高志鵬表示,主張言論自由之行為 若未違反刑法,尚不構成刑事訴訟法上之現行犯。近日員警強制驅離欠缺法律上正當性,非屬現行犯之情形,員警就其執法使用強制行為之合法性,應負說明義務與舉證責任。民眾若未違反刑法拿國旗或準備等人嗆聲,都不是違反刑法的行為,員警沒辦法主張那些被驅離者是刑事訴訟法上所稱之現行犯。
高志鵬表示,這兩天警察及國安人員對於記者、公民的舉動,已經涉犯刑法304條強制罪、306條侵入住宅罪。顯然台灣已經進入戒嚴時期,甚至比戒嚴時期更可怕,因為戒嚴時期還有戒嚴令,現在卻是警察為所欲為。高志鵬要求,強制罪非告訴乃論,檢察官與監察委員應該趕快調查警察違法情事,而警察的最高首長警政署長王卓鈞也應該立刻謂此事件負責下台。
針對近日國民黨政府接連在沒有具體證據的情形下收押兩位現任縣長,民進黨立法委員高志鵬表示,檢調單位運用偵辦技巧,製造不利當事人的氛圍,以對待暴力犯罪者的方式羞辱當事人,「司法已經成為國民黨政治鬥爭的工具」。
高志鵬說,都是雲林,中國的雲林在警方保護下跟連戰酒酣耳熱,台灣的雲林卻是縣長被拘提,漏夜審訊,這對雲林人來說真是情何以堪。檢方在半夜拘提審訊現任縣長,尚未偵訊就已預設聲押立場,刻意放話給媒體表示檢方將聲押。擺明是「修理台灣的雲林人,巴結中國的陳雲林」。
高志鵬強調,這段期間,檢察官為了辦民進黨人,找不到證據,只好動輒聲押、押人取供已成常態,只不過,押的都是民進黨人,而羈押的理由不僅不夠充分,也缺乏具體的事証,幾乎都是以「有串供之虞」做為聲押的唯一理由,顯然是政治操作壓倒司法正義。
高志鵬強調,從法的角度來說,羈押是刑事訴訟的保全程序,是為了要保障偵查與訴訟程序能夠順利完成,而不是辦案的手段。同時,羈押的後果不僅限制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更容易造成社會認為當事人有罪的錯誤感受,因此收押必須要非常謹慎,這也是為什麼法律上明文規定檢察官聲請羈押當事人,必須有具體證據,或者證明當事人有逃亡、串供的可能。
高志鵬說,從馬英九執政之後,檢調單位幾乎廿四小時的盯著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也同時把資訊洩漏給媒體,讓媒體廿四小時的盯著當事人,請問,這樣還能有機會串供、逃亡嗎?簡單來說,現在的檢調根本就是非把當事人收押不可,「先有結論,再找理論」、「先押人、再取供」。換句話說,聲押,已經成為辦案唯一工具。這樣的作為不僅侵犯人權,更摧毀當事人的名譽。當事人收押之後,任憑電視名嘴信口開河,當事人又無法回應,請問,這個部份要如何來補償當事人呢?
高志鵬說,在司法的天平前,檢察官與辯方應該是平等的,但現在檢方動輒在偵查過程中濫用權力,聲押氾濫,又提不出足夠的證據,已經違反司法正義最基本的要求。在偵辦過程中,修改傳票時間,刻意製造當事人有逃亡的假象,刻意將這些人扣上手銬,根本就是一套「羞辱民進黨,消滅台灣人」的劇碼。
高志鵬質疑說,相較於過去國民黨的縣長涉案,從已經定罪的許財利、鄭永金,到逃亡海外的何智輝、伍澤元,哪一個被收押過?而國民黨的朱安雄、朱婉清、劉松蕃這些大老,哪一個被上手銬?哪一個被收押?從近日的辦案手段來看,從過去國民黨籍的政治人物罪證確鑿確無聲押,對比今日民進黨政治人物在毫無具體證據的情形下被收押,可以確定,國民黨現在根本就是政治操作,根本就是把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
高志鵬批評,馬英九不應該把羈押、拘提民進黨的縣市長當做送給陳雲林的伴手禮,讓台灣回到過去警總的時期,如果國民黨繼續把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那就是「官逼民反」,要逼台灣人民持續上街頭對抗這個威權的馬政府。
圓山大飯店今早10點鐘,臨時通知原定明天下午在該飯店舉行「2008第29屆台北音響大展」展前記者會的台北市電器公會,要求喊卡,令展覽主辦單位措手不及,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獲悉後,抨擊圓山大飯店打壓本土廠商,定下午召開記者會「嗆不平」。至於7日起在圓山的展覽是否受影響,還不清楚。
「2008第29屆台北音響大展」原定明天下午1時30分在圓山大飯店2樓舉辦展前記者會,主辦的台北市電器商業同業公會上周五傍晚還曾向圓山確認廠商進場情況和記者會場地,獲告知可如常進行,未料到今早接到圓山大飯店業務部通知,因陳雲林來台,記者會必須「喊卡」,主辦單位趕忙尋找替代場地仍無著落。
因該項展覽場地有兩處,除6日起於台北世貿一館展出影音器材及軟體,7日起也於圓山大飯店展出高級音響部分,截至中午,公會方面還搞不清楚展出是否受影響,由於門票及相關損失可能達千萬元,下午在高志鵬陪同下,抗議圓山大飯店打壓台北市電器公會及本土廠商,枉顧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