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委員今(1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在中國全面監控資訊的「金盾工程」建置完成之際,我國國軍日前在採購電腦設備時,卻出現購入中國電腦的重大疏失,恐將讓國軍機密外洩。國防部應立即清查資訊設備的產地,並檢討軍方採購與驗收流程中的疏失。
高志鵬委員表示,陸軍司令部通資處日前招標採購一批電腦設備,其中包括了51台Dell D630的筆記型電腦。得標的廠商並未向台灣的Dell代理商進貨,反而轉向中國Dell進貨。甚至,這批筆記型電腦日後的保固服務,也將由中國Dell提供。
高志鵬委員指出,過去軍方、警方與政府重要的採購案,為避免日後重要機密外洩,都會規定產品不得為中國製。但陸軍此次購入中國電腦的重大疏失,恐將讓國軍機密暴露在外洩的風險中。
高志鵬委員並提出一份陸委會的簡報表示,中國投資最大、範圍最廣的電子公安工程-「金盾工程」,已於去年底建置完成,其功能除了全面監控一般民眾的網路活動外,也將轉化成軍事用途。此外,簡報中也指出,由於「金盾工程」帶來鉅額商機,讓許多外國高科技的廠商,都樂於配合中共的要求。
高志鵬委員質疑,在中國政府的威脅利誘下,那些在中國設廠的資訊業廠商,敢不聽從中共的要求嗎?若在電腦出廠前,中共要求預先安裝竊取機密的軟硬體,廠商能拒絕嗎?在中國「金盾工程」建置完成的同時,我國國軍卻還如此大意的採購中國電腦,難道馬英九要求兩岸要「休兵」,國軍就因此放鬆戰備了嗎?
高志鵬委員進一步指出,此一事件可以看出國軍採購與驗收程序的漏洞百出,但類似的事件恐怕只是冰山一角。電腦設備的標示通常是以最後組裝的地點為產地,其重要零組件(如:硬碟、cpu…等)的生產國家,卻很可能與標示的產地不同。因此,政府應該盡快修改相關規章,以防堵相關的漏洞。
針對此個案,高志鵬委員要求陸軍立即停用此批筆記型電腦,進行資訊安全檢查,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的責任。同時,也要求國防部必須全面清查資訊設備的產地,並針對軍方採購、驗收的流程進行檢討,確保未來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行政院成立賦改會至今,不但未見賦改會發揮功能,研擬出符合公平正義的稅制措施,反淪落為總統府與行政院下指導棋的場所,成為工商界對政府施壓的「減稅會」,導致當初滿心期待賦改會能有所發揮的學界與民間社運團體紛紛退出賦改會運作,做為抗議政府債留子孫的手段。目前仍留在賦改會中的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表示,會選擇繼續留下來的主因,是為了要監督賦改會運作,不讓賦改會為富人減稅的陽謀得逞。但若賦改會無法堅持立場,持續為富人降稅,將不排除退出賦改會的運作。
高志鵬說,賦改會對賦稅的改革,應有嚴謹的制度設計與專業意見,然而行政院卻時常在賦改會在尚未做成具體結論之前,就對外放話,完全不尊重賦改會成員,也絲毫未考慮租稅公平及政府財政失衡的問題。調降遺贈稅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在賦改會尚未討論之前,行政院就釋出將調整為單一稅率10% 的方案。這種政府公然站在富人立場,為富人減稅的賦改會,根本可以廢除,不需再浪費公帑開會,為行政院背書。
高志鵬認為,行政院身為政策決定機關,為因應社會需求與壓力的隨時變化,一心只追求政策的快速效益,將租稅改革當成是解決短期經濟問題的工具,卻忽略長遠的稅制規劃。賦改會已經實際上成了總統府與行政院的背書單位與高檔的橡皮圖章。稅改,成了富人對政府趁火打劫的手段,也成了政府圖利富人的工具。如果賦改會不能回歸專業主導,為台灣建立可長可久的賦稅制度,而只會不斷滿足工商界無窮無盡的減稅訴求,那麼這樣的會議,應該立即解散,重新改組,以避免錯誤的決策,假借專業之名,持續嚴重傷害台灣的財政,加重受薪階級的負擔。
高志鵬也主張,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在明年到期後,應該完全落日,先讓國庫稅基擴大,再討論如何以補貼方式,協助企業發展。政府若無法讓這筆看似「國庫已有的收入」先納進國庫,反而一直為富人減稅,這種「預支未來收入」的作法,將可能導致台灣成為下一個「冰島」。
高志鵬說,當政府不斷為財團減稅時,也同時在消費著我們子孫的未來,讓國家的龐大債務,加諸在我們的子孫身上。債留子孫的後果,就是勞保年金、國民年金的財源沒有著落,人民可能沒有退休金養老,也沒有生育津貼、幼兒照護、社區托育、健保等社會福利。因此他呼籲,12月13日,受薪階級應該站出來,大聲向政府抗議稅制不公,反對債留子孫!
行政院提出「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短短的七條條文,竟然就要國庫支出4,200億,立法委員高志鵬今日(25日)於民進黨黨團記者會中表示,這樣一張小小的A4紙,就要立法院通過4,200億的振興經濟預算,讓人民買單,根本是把人民當提款機,把立法院當行政院這張空白支票的背書人。
高志鵬指出,過去民進黨執政,提出五年5,000億的擴大公共建設預算,各部會送到立法院的資料,包含科目、預算項目、支出項目、各種細項全部不漏,如今馬政府只提出薄薄一張紙,就要立法院審議通過特別預算,相較於當初國民黨要求民進黨要提出細部說明之後才願審理預算的要求,現在的作法根本是二套標準。
高志鵬說,從消費券到擴大公共建設的預算編列,四年要國庫掏出5,000億的金額,但這5,000億中,平均每一百元,卻只有16.5元用在人民身上,另外的83.5元,則圖利了財團。是標準的用消費券施小惠給人民,還要人民感激涕零,背後的目的卻是圖利財團數千億。
高志鵬要求,行政院跟國民黨應該比照當初要求民進黨的標準,盡快將細部支出預算與法案條例一併送交立法院,不要只是將立法院當成背書單位。
針對馬政府推出3000億、6000億、國發基金擴大8000億等各式紓困方案,馬英九更宣示要「以十年前的經驗」來面對當前的經濟局勢,立法委員高志鵬今(2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十年前國民黨替企業紓困,造就了一堆呆帳大戶,如今原班人馬又要來故技重施,恐將重演企業掏空國庫的戲碼,最後又是全民要買單。
高志鵬委員質疑,馬英九所謂「十年前的經驗」,是什麼樣的經驗?若檢視國民黨過去的紓困成績,最豐富的恐怕是掏空國庫的經驗。過去國民黨所執行的紓困,造就了陳由豪、王又曾、朱安雄、楊天生、曾正仁…等呆帳大戶,這些幾乎都是和國民黨友好的企業主,在十年前的金融風暴中,獲得國民黨政府給予紓困,但如今不少人都落跑到中國,是標準的「債留台灣,錢進中國」。
高志鵬委員拿出數份十年前的報紙指出,最近馬政府所提的多項紓困方案,內容和十年前報載的大同小異,包括了要協助企業貸款展延六個月、協調銀行辦理融資、挹注信保基金與提撥郵政儲金給企業融資…等。連主導紓困的財經官員都是同一批人,讓人分不清楚看的究竟是十年前的還是現在的報紙。蕭萬長、邱正雄、尹啟銘等財經官員,過去捅了簍子卻不用負責,如今原班人馬又要來故技重施,老百姓怎麼可能再一次的信任他們?
高志鵬委員進一步指出,劉兆玄宣示「政府挺銀行、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勞工」的政策架構,但從十年前的經驗告訴我們,國民黨強逼銀行對問題企業紓困,結果就是「企業倒銀行、銀行賴政府、政府推全民」,不當紓困所留下的鉅額呆帳,最後還是要全民買單。
高志鵬委員表示,施振榮等產業界的人士,都已經出面表示政府應協助產業轉型而不是提供紓困。馬政府不花心思於產業的轉型再造,卻只想搬錢給企業,讓人不得不懷疑,是真的要幫企業度過難關?還是別有用心、另有所圖?
高志鵬委員呼籲馬政府,「十年前的經驗」已經讓台灣付出慘痛的代價了,不應該讓十年前的財經官員,再用十年前的錯誤方式來執行紓困。若要對企業紓困,民進黨團要求必須將紓困對象的決策過程透明化,設立完整的監督機制,同時,也反對馬政府強逼銀行去救問題企業。
針對行政院經建會打算學習日本,以發放「消費券」的方式,提供民眾購買生活用品,以刺激民間消費,提振景氣的作法,民進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高志鵬召開記者會表示,如果沒有做好發放消費券的相關配套措施,那麼行政院的作法,將會如「空包彈」一般,根本無法帶動民間消費,還不如採用民進黨所主張的支票退稅補貼來的實際有效。
高志鵬指出,看到經建會目前所草擬規劃的作法,大抵是以儲值卡的方式,以每張一萬元的額度,以戶為單位,發放給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的家庭,可購買的商品,則以民生用品為主。但這是否為最後確定的版本,似乎仍未可知,而發放對象是否排富、消費券發放的金額亦都眾說紛紜,可見行政院本身政策的雜亂無章。
高志鵬說,規劃以消費券的方式刺激景氣,學習日本的作法根本就是搞錯方向,到頭來只會使國內景氣更加蕭條。從日本當初實施消費券的例子來看,民眾把所賺的錢全部存下來,只用政府的消費券購物,結果導致經濟更加萎縮。如果台灣也推動這樣的政策,不待實施,後果已可預料。
高志鵬更提到,目前行政院對於消費券發放的規劃中,就存在幾個問題。首先,消費券是否會被偽造,造成「偽卷」橫行的結果?第二,能購買的消費品以民生物資為主,則其他產業無法享受消費券所帶來的好處,且因限制一定的使用時間,可能造成民眾大量囤積民生用品;第三,可能造成圖利某些特定商家或廠商、產業的結果,無法百業均沾;第四,會不會出現如國民旅遊卡一般的「假消費、真詐財」的結果。如果這些基本的問題都無法解決,消費券的政策,注定是失敗一場。
高志鵬認為,與其步上日本失敗的後塵,倒不如學習美國的退稅方式,對民眾還來的實際,對各行業也更有利。例如,今年美國從4月開始退稅之後,民眾立刻將拿到的錢投入消費市場,美國隔月的零售物價指數也開始上升,顯見退稅有其實際效果。馬政府不應該因為民進黨主張退稅,就不願意採用民進黨的主張,而偏偏要去採行一個已經有失敗例子在眼前的政策。甚至還以沒有政府沒有財源作為不願退稅的藉口。高志鵬反問,如果政府現在沒有財源退稅,那麼政府先前的減稅措施財源又是哪來的?而目前所規劃的消費券政策,又要從哪裡籌措財源?
高志鵬說,支票退稅補貼的方式,不但可以讓民眾自由選擇想要消費的物品,行政成本更低於製作「消費卡」,也不會引發偽造、圖利的各種問題,更能兼顧照顧弱勢的原則。只要注意「排富」的前提,避免先前內政部「近貧方案」的錯誤,讓退稅支票能夠落到需要的人手中,那麼又何嘗擔心不能帶動台灣的消費景氣。
針對近日國民黨政府接連在沒有具體證據的情形下收押兩位現任縣長,民進黨立法委員高志鵬表示,檢調單位運用偵辦技巧,製造不利當事人的氛圍,以對待暴力犯罪者的方式羞辱當事人,「司法已經成為國民黨政治鬥爭的工具」。
高志鵬說,都是雲林,中國的雲林在警方保護下跟連戰酒酣耳熱,台灣的雲林卻是縣長被拘提,漏夜審訊,這對雲林人來說真是情何以堪。檢方在半夜拘提審訊現任縣長,尚未偵訊就已預設聲押立場,刻意放話給媒體表示檢方將聲押。擺明是「修理台灣的雲林人,巴結中國的陳雲林」。
高志鵬強調,這段期間,檢察官為了辦民進黨人,找不到證據,只好動輒聲押、押人取供已成常態,只不過,押的都是民進黨人,而羈押的理由不僅不夠充分,也缺乏具體的事証,幾乎都是以「有串供之虞」做為聲押的唯一理由,顯然是政治操作壓倒司法正義。
高志鵬強調,從法的角度來說,羈押是刑事訴訟的保全程序,是為了要保障偵查與訴訟程序能夠順利完成,而不是辦案的手段。同時,羈押的後果不僅限制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更容易造成社會認為當事人有罪的錯誤感受,因此收押必須要非常謹慎,這也是為什麼法律上明文規定檢察官聲請羈押當事人,必須有具體證據,或者證明當事人有逃亡、串供的可能。
高志鵬說,從馬英九執政之後,檢調單位幾乎廿四小時的盯著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也同時把資訊洩漏給媒體,讓媒體廿四小時的盯著當事人,請問,這樣還能有機會串供、逃亡嗎?簡單來說,現在的檢調根本就是非把當事人收押不可,「先有結論,再找理論」、「先押人、再取供」。換句話說,聲押,已經成為辦案唯一工具。這樣的作為不僅侵犯人權,更摧毀當事人的名譽。當事人收押之後,任憑電視名嘴信口開河,當事人又無法回應,請問,這個部份要如何來補償當事人呢?
高志鵬說,在司法的天平前,檢察官與辯方應該是平等的,但現在檢方動輒在偵查過程中濫用權力,聲押氾濫,又提不出足夠的證據,已經違反司法正義最基本的要求。在偵辦過程中,修改傳票時間,刻意製造當事人有逃亡的假象,刻意將這些人扣上手銬,根本就是一套「羞辱民進黨,消滅台灣人」的劇碼。
高志鵬質疑說,相較於過去國民黨的縣長涉案,從已經定罪的許財利、鄭永金,到逃亡海外的何智輝、伍澤元,哪一個被收押過?而國民黨的朱安雄、朱婉清、劉松蕃這些大老,哪一個被上手銬?哪一個被收押?從近日的辦案手段來看,從過去國民黨籍的政治人物罪證確鑿確無聲押,對比今日民進黨政治人物在毫無具體證據的情形下被收押,可以確定,國民黨現在根本就是政治操作,根本就是把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
高志鵬批評,馬英九不應該把羈押、拘提民進黨的縣市長當做送給陳雲林的伴手禮,讓台灣回到過去警總的時期,如果國民黨繼續把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那就是「官逼民反」,要逼台灣人民持續上街頭對抗這個威權的馬政府。
圓山大飯店今早10點鐘,臨時通知原定明天下午在該飯店舉行「2008第29屆台北音響大展」展前記者會的台北市電器公會,要求喊卡,令展覽主辦單位措手不及,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獲悉後,抨擊圓山大飯店打壓本土廠商,定下午召開記者會「嗆不平」。至於7日起在圓山的展覽是否受影響,還不清楚。
「2008第29屆台北音響大展」原定明天下午1時30分在圓山大飯店2樓舉辦展前記者會,主辦的台北市電器商業同業公會上周五傍晚還曾向圓山確認廠商進場情況和記者會場地,獲告知可如常進行,未料到今早接到圓山大飯店業務部通知,因陳雲林來台,記者會必須「喊卡」,主辦單位趕忙尋找替代場地仍無著落。
因該項展覽場地有兩處,除6日起於台北世貿一館展出影音器材及軟體,7日起也於圓山大飯店展出高級音響部分,截至中午,公會方面還搞不清楚展出是否受影響,由於門票及相關損失可能達千萬元,下午在高志鵬陪同下,抗議圓山大飯店打壓台北市電器公會及本土廠商,枉顧人民權益。
針對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來台參加學術研討會,卻於昨日參觀台南孔廟時,遭到市議員王定宇與諸多反對中國欺壓台灣的民眾拉扯推擠,以致跌倒一事,立法委員高志鵬今日(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為發生推擠事件感到遺憾,但也強烈質疑張銘清違反我國法令,政府卻放任不管,是否現在政府面對中國,是兩套不同標準?
高志鵬說,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第3項規定,進入台灣地區的大陸人民,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者,治安機關得「逕行」強制出境;陸委會「邀請大陸地區專業人事來台從事活動須知」第1條亦規定:「邀請單位對於邀請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背景應先予瞭解,……其主要專業活動不得變更。」;另外陸委會「接待大陸人士來臺交流注意事項」第4條中也規範:「大陸人士在台從事交流活動,……,未經許可不得變更接待單位及邀請計畫。」張銘清來台之目的既為參加學術研討會,從事研討會之外的行程,是否違法?且大陸地區人士來台,必須以「團進團出」的方式行動,昨日張銘清單獨一人參訪孔廟,未見其他同行人士,莫非政府獨厚張銘清,允許他擁有特權?
高志鵬質疑,發生張銘清被推擠事件後,警政署立即處分了台南市警察局長,將其調職處分,但是反觀蘇安生偷襲攻擊陳前總統,卻成為馬英九國慶大典的座上貴賓。難道馬英九政府的官員,看到大陸官員就自動立刻矮了一截,國家官員立刻變成「地區」官員?所以要趕快作出懲處向「北京中央」表達歉意?難道馬政府面對中國與台灣人民,都是兩套標準?
高志鵬更批評,當大陸方面發出聲明之後,我國檢調機關立刻著手傳訊相關人等進行審訊,難道我國的檢調機關也變成中國的檢調機關,由中國直接下達指令進行偵辦嗎?難道檢調機關真把張銘清視為是「中國特使」,所以中國方面一發表不悅的聲明,我國的檢調就必須趕快動手抓人,以免中國震怒?究竟檢調機關是台灣的檢調機關還是中國的檢調機關?
高志鵬表示,發生嚴重的群眾推擠事件,實屬遺憾。但是張銘清來台自由行,根本違背我國相關法令,相關單位不自我檢討,反而一昧屈膝奉承中國官員,根本就是自我矮化,一個台灣,兩套標準。
立法委員高志鵬今(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兩岸之間協議的簽署,毫無監督機制可言。馬英九宣稱任內要和中國簽署「和平協定」,更突顯了建立監督機制的必要性與迫切性。民進黨提出「兩岸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藍綠立委都應該支持,共同建立起監督兩岸事務的完善機制。高志鵬委員並進一步要求馬英九必須針對「和平協定」的問題,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高志鵬委員表示,此次「江陳會」前陸續傳出將簽署的協議,若非媒體報導後有立委提出質詢,行政機關也未曾在國會中主動報告。依目前的制度,協議之草案是由各主管機關訂定,經行政院同意,會同陸委會辦理。但去函給各主管機關,希望提供協議的相關資料,卻都無法獲知各協議的內容。在簽署協議之前,國會對於要簽署哪些協議?協議的內容為何?完全無從得知,兩岸協商根本就毫無監督機制可言。
高志鵬委員進一步指出,目前簽署協議除了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以外,只需在簽署後「送立法院備查」,且必要時還可以用「機密」方式處理。若是馬英九簽署了喪權辱國、犧牲台灣利益的「和平協定」,立法院也只能「備查」?或者根本就不會知道?憲法第六十三條明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號稱最遵守憲法的馬英九,究竟是為了什麼,寧可違憲也要躲避國會和全民的監督?
高志鵬委員表示,馬英九說要和中國簽署「和平協定」,今日又將宣示「未來四年兩岸不會有戰爭」。西藏與中國簽署「和平協定」後,中國依舊出兵鎮壓,血淋淋的例子就擺在眼前,馬英九憑什麼替中國做出保證?是不是早就簽下密約了?若馬英九與中國私相授受,將把台灣人逼上梁山,不惜流血,捍衛台灣。
高志鵬委員指出,王金平院長說得很清楚,立法院監督兩岸事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兩岸簽署協議本來就應送立院「審查」。以「終極統一」為信仰的馬英九,為了簽署「和平協定」而拒絕王金平院長所推動的「兩岸小組」,拒絕國會的監督,國民黨的某些立委竟然還呼應馬英九的立場,根本就是「自我閹割」,自己放棄監督的義務和權力。
高志鵬委員呼籲國民黨,不要阻擋民進黨所提的「兩岸締結協議處理條例」,應共同建立監督兩岸事務的完善機制。若不盡快建立起監督機制,到時恐怕是「總統有權割地,但國會無力回天」。同時, 針對「和平協定」的問題,馬英九更應該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讓兩岸的協商攤在陽光下。
立法委員高志鵬今(1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法務部調查局正招標行動偵蒐系統一批,功能上所要求的標準,足以規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三條的規範,將嚴重侵害人民的隱私。高志鵬委員並進一步要求調查局停止招標作業,勿讓台灣變成警察國家,也希望馬英九不要表面上說要「禁止非法監聽」,暗地裡又想進行「白色恐怖」式的監控。
高志鵬委員指出,法務部調查局於97年10月14日10時00分招標的監聽設備,包括了「行動偵蒐系統甲式」,在規格上要求「每分鐘處理用戶數不得低於300個」、「偵蒐範圍達10,000平方米以上」。而「行動偵蒐系統乙式」,須具有「定位追蹤功能」、「可讓歸向設備尋找到手機位置」、「系統置於車輛上,連接天線即可操作」。依此規格不需在私人住宅裝置監察器材,只要把車停在路邊就可以深入私人住宅進行監聽,足以規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三條「不得於私人住宅裝置竊聽器、錄影設備或其他監察器材」的規定。
高志鵬委員表示,馬英九在就職演說時大聲的說「台灣的民主將不會再有非法監聽」,在國慶日的致詞又特別強調一次要「禁止非法監聽」。莫非馬英九的意思是,法律規範不得於私人住宅裝置監察器材,所以只要大量採購先進的監聽系統,就可以不進入民宅而完成監聽,不會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所以不會再有「非法」的監聽?
高志鵬委員說,若此批設備採購完成,未來只要監聽車所到之處,附近10,000平方公尺內,至少有300個通訊用戶的談話內容,會被聽得一清二楚。若想監聽立法委員,只需把車停到立法院旁,整個立法院區就像是「楚門的世界」一樣。甚至,連立法院附近的居民、路過的行人也都難逃魔掌。這樣的監聽設備完全不符合「合法」及「必要」的原則,根本是國家機器在侵害人民的隱私權和自由權。
高志鵬委員進一步要求法務部調查局立刻停止招標作業,勿讓台灣變成警察國家。也希望馬英九不要只在表面上說一套,暗地裡做的又是另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