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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廢止「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並要求法務部專案報告法務部調查局安康接待室文件移交與後續處理事宜。

  法務部次長蔡茂盛會中表示,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是1962年公布施行,當初是為因應法律處罰金、罰鍰數額,不合經濟水準制定,雖多次修正,仍無一致的適用標準,且現行適用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的法律只有10項,若廢止影響有限。

  至於媒體日前報導安康接待室保管文件疏失爭議,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質詢時說,已有記者接到通知,要求到法務部接受調查,即調查局已開始調查記者,但還沒調查調查局疏失,就先調查記者,適當嗎?

  蔡茂盛答詢時表示,若有這件事,要調查的應是行政管理是否有疏失、不當,若有,就要行政處分,這才是重點,記者不是調查重點,法務部未來也一定會加強檔案管理。

  與會的法務部代表說,請記者到法務部是為了解調查局是否有行政疏失,不是調查記者,箭頭在調查局,不在記者。

  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法務部、調查局與檔案管理局到委員會專案報告安康接待室文件移交及相關後續處理事宜,調查局也應主動清查目前散落各地軍、警、情治單位的政治檔案下落,並提出完整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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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說,新聞局將行政院新聞局駐外人員郭冠英停職,只是讓他「周休7日領半薪」,應立即召回郭冠英並予以免職,否則明天行政院長將碰到有史以來最激烈的抗爭。

  新聞局上午召開考績會,針對駐多倫多辦事處一等秘書郭冠英近日在媒體發言情況做出決議,認定郭冠英發言有損機關聲譽,且經多次勸導未改善,考績會決議「先行停止其職務」;而郭冠英在接受中天電視專訪時,首度鬆口承認「我就是范蘭欽」。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書記長高志鵬、黨籍立委管碧玲、葉宜津、邱議瑩、涂醒哲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新聞局立即召回郭冠英並以最快速度,依法將他免職,否則明天行政院長劉兆玄將碰到民進黨團有史以來最激烈的抗爭。

  管碧玲與葉宜津指出,新聞局考績會做出的「停職」處分,只是包庇郭冠英「周休7日領半薪」逍遙國外,將來若復職,政府還得補發停職期間未發的薪俸,今天郭冠英已承認自己就是范蘭欽,罪證確鑿,應立即召回免職,若新聞局繼續放任郭冠英在國外發表文章辱罵台灣、傷害國家人民的感情,就是認同郭冠英的觀點。

  高志鵬表示,銓敘部長張哲琛日前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明白指出,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公務員懲戒法,都可找到相關條文來議處郭冠英,將郭冠英直接免職、不讓他有時間推托、湮滅證據,新聞局「非不能也、不為也」。

  涂醒哲指出,他在外交委員會已正式要求調查局調查郭冠英是否是匪諜,或者被中國吸收的人,明天提出報告;此外,他認為,郭冠英除了應該免職,他在忠誠度上背叛台灣,新聞局應趕快追回其不法所得。

  管碧玲也表示,郭冠英自稱享有言論自由,但今天談的不是一般平民的言論自由,而是一個主張中國應以武力解放台灣、違反國家忠誠條款的公務員,「做為一個公務員,他沒有背叛國家的自由」,劉內閣不應舖陳言論自由的氛圍,來包庇郭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