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洛杉磯時報的一則報導(1/31/2008),除了大開眼界外,心底也有種種的疑問,怎麼會有這樣的法官,那來如此大的壓力,他為什麼要辭職,這樣的制度有公理正義嗎?難道真心話也不能說嗎?
 美國亞特蘭大市有個案件,一個被起訴死刑罪的嫌犯,承認於2005年三月在法庭內,射殺了一位法官,一個法庭報導員,一個警察,和一個聯邦情報員,凶暴的行為震驚了社會,當時也有許多證人在場。最近在案件的審判期間,主持法庭程序的法官,接受紐約一家雜誌社的訪問時,大概認為證據齊全,整個案件很單純,談到被起訴的嫌犯時,可能脫口說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是他幹的”。一句可能反應事實的話,也應該是真心話,但是雜誌刊出這個訪問文章後,不到兩天的時間,那個法官自動辭去了這個案件!
 法官的辭職聲明中,提到他不記得有講過那句話,但是他說“在案件的審判過程中,司法的不偏不倚很重要,不但事實運作必須如此,而且不能被懷疑”,因為他對司法的珍惜,對司法的愛護,寧可退出這個案件的審判,看到這位法官的態度,讓我對美國的司法,有進一步的認識。而在遠方的台灣故鄉,卻有些檢察官,仗著憲法賦予的權利,為了個人的政治立場,憑著薄弱的證據,對無辜者起訴,糟蹋私人的基本權益。而部分審理的法官更是荒唐,也是依照個人的政治色彩,不顧司法的尊嚴,做出超出常情的判決,馬英九私吞公款的無罪判決,就是一個典例。
 小時候聽人說,美國遍地黃金,美國的月亮較圓,長大後來美國,發現沒有遍地黃金,傍晚時剛升起的月亮,比印象中台灣的月亮大,但是沒有比較圓,美國月亮沒有比台灣的圓,但是美國的司法運作,有許多地方特質,確實值得台灣做參考。
 美國月娘無較圓
嘛無涉界攏是錢
台灣司法欲公平
到底愛擱等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