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質疑我“住美國,能愛台灣嗎?”

 今年(2008)的奧運中,有不少所謂的美國人,也就是土生土長或入美國籍的人,因為血緣關係,去代表其他國家參賽。有一位女籃球選手, 因為志在參加籃球奧運,未能入選美國隊,又對蘇俄有偏愛,所以雖然沒有蘇俄血緣,也參加蘇俄籃球代表隊,美國政府沒有任何干預。

 美國是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對個人的權利,有相當嚴密的保護,只要沒有影響到美國安全,只要和美國利益沒有衝突,美國人可以愛世界上任何人,可以光明正大的愛任何國家,或是世界上任何地區,當然也包括台灣,無論你認為台灣是個國家或地區。何況台灣和美國有許多類似的價值觀,政治上也不是敵對的國家,住美國的台灣人或是美國人,當然能愛台灣。

 或許不該問我“住美國,能愛台灣嗎?”,而應該問“住美國,為什麼要愛台灣?”答案很簡單,因為台灣是我長大的地方,它曾經栽培我,有恩於我,當它成為我的故鄉時,我有義務關心它,繼續來愛它。第二個原因是,因為我有許多親戚朋友住台灣,希望他們的生活品質更美好,只要有親戚朋友在台灣,只要台灣和美國沒有軍事衝突,我會繼續愛台灣,為台灣爭取更多的支持。

 再不到半小時,我在台灣的兄弟姊妹和親人,就要聚集在一起,參加我媽媽逝世一周年的“對年”儀式,雖然懷念媽媽對我的愛,但因為住美國,沒有回去參加。然而對媽媽的愛,永遠不會因為住美國而減少。而我對台灣的愛,雖不同於對媽媽的愛,但絕對比許多台灣官員對台灣的愛還深,他們故鄉在中國,身藏綠卡或美國護照,台灣沒有多少親戚,可以不管台灣的前途和安全,他們之所以住台灣,只因為台灣提供他們的吃和住,又有許多利益可圖。

 有人選擇住台灣
因為六到大政權
綠卡護身隨時酸()
管啥國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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