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國際衛生條例2005”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境,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以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實施“國際衛生條例2005”的聲明的第一條。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