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一家公司、一個國家、一個洲、一個星球,都有其專屬的「名」,如果明明是張三、卻叫做李四,明明是地球、卻叫做土星,明明是台灣、卻叫做中國,明明是美洲、卻叫做印度(哥倫布時代) ,當然要「正名」,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例如,明明是「台灣」的國營企業,名字卻叫做「中國」石油、「中國」造船、「中華」郵政,不但名實不符,更會被誤以為是對岸中國的企業,因此,正名為台灣中油、台灣國際造船、台灣郵政,何錯之有?

再從企業名稱決定權來看,台灣的國營企業,股東就是台灣所有人民,沒有中國的任何股分,既然是台灣人民擁有的企業,台灣人民當然有權把自己的企業正名為台灣。

台灣的國營企業,舊稱被冠上中國之名,這是一大錯誤,會被誤以為中國是最大股東,現在正名台灣,只是改正過去的錯誤而已,何必大驚小怪?

反對正名者批判正名是意識形態掛帥,其實,反對正名才真的是意識形態掛帥,他們的骨子裡,認同中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才會堅持台灣的國營企業,一定要繼續掛著中國的名,形同幫中國「看守」這些企業,避免被正名台灣,脫離與中國的連結關係,以向「中國主子」效忠。

正名的利弊得失,是可以討論的公共政策,但前述反正名的心態,其心可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