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無形的手」影響「政治」的命運,且影響力愈來愈大,左右政黨興衰、政治人物起落,那就是「司法之手」,不少政治人物甚至政黨陣營命運,都懸於那隻無形的手。

司法必須依據法律、證據,不過,「心證」仍佔重要部分,因此,與其說「司法之手」操控,不如說是「法官之心」操弄,是人心就難保沒有偏見、定見,處理政治性案件時,那隻無形的手常被認為影響判決。陳菊被判當選無效,顯示這隻無形的手已伸入政治.

高雄市長選舉官司昨天宣判,市長當選人陳菊被高雄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這項司法判決當然是一個「政治震撼彈」,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的理由是陳菊在投票前指控黃俊英涉發放走路工賄選,認定為以非法之方法仿害黃俊英競選。

這顯然是法官「心證」的結果,選舉相互攻詰是台灣選舉文化,普遍見於各項選舉,本案的關鍵走路工事件,並非空穴來風,即使不是出於黃俊英,又如何據以認定這項指控已影響選舉結果,並構成當選無效?

法院同時對選舉無效之訴做出判決,經過詳查驗票,陳菊反而多贏黃俊英五十七票,從贏一一一四票成為贏一一七一票,因此,比選票,陳菊的確贏了黃俊雄而當選市長,卻因指控對手涉賄而被法官判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兩案比較,陳菊可說「贏了民意、敗在法官」,這樣的結果怎能讓高雄市民心服?

當選無效之訴二審定讞,本案上訴高等法院後,希望法官們排除任何偏「心」,以司法的天平,做出令人心服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