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光,用光,賣光」,國民黨在兩千年敗選下野後,處理黨產的種種行徑,顯然執行的是「三光政策」,這種黨產三光手法,有若「五鬼搬運」,簡直形同「智慧型犯罪」!

內政部日前公布政黨申報的財務資料,中國國民黨黨產淨值「只有」兩百五十四億五千多萬元,不少人直覺反應就是「好肥呀!」、「黨庫、黨庫,又肥又富!」,很多人更認為,國民黨是否前面少寫個一?或是後頭少個零?黨產應該有上千億,藏哪去了?

即使以國民黨自己申報的兩百五十四億多計算,黨產是民進黨的一百倍、台聯的一千八百倍,親民黨是負數,但快要併入國民黨了,泛藍仗著肥肥的黨產為羽翼,政黨競爭怎麼會公平?

霸著不公不義的黨產,不還財於民,還實施「三光政策」,真是政黨為富不仁!

「花光」,是連戰擔任黨主席時的開黨產方式,國民黨說要算舊帳,那時的選舉帳,黨產怎麼花,敢不敢公布?「賣光」,馬英九擔任黨主席時變本加厲的將黨產出售特定泛藍政媒人士,「三中交易案」是賤賣圖利?或有秘密分錢的約定?中廣轉了好幾手,但是,中廣名下、被政府追討的不當黨產、市值上百億元土地,在誰手中?司法單位應加緊調查。

「用光」,有人問國民黨兩百五十多億黨產怎麼用?國民黨竟說,退休黨工要照顧,大約二十年就「用光」了,將人民的財產用光了事,這是什麼混帳話?

花光,用光,賣光,也只是國民黨內少數人得利,以國民黨員一百萬人計,每個黨員至少可分兩萬五千四百元,不過,真正享受黨產只有少數核心人士,甚至為馬一人競選總統而「三光」,這種不公不義的事還能繼續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