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官司纏身,需要一套「無罪新衣」,只見七個小矮人忙著剪裁新衣,不但「量身製作」,還「特別費心、特別費力、特別費神」!
製作新衣的「七個小矮人」,只是個統稱,不一定指誰,只要為國王製衣遮罪,都可列入,持有社會價值評斷剪刀的法官,如果也充當製衣的小矮人,更應受批評。
法律就是規範,法官判決如剪,對違反法律規範者,剪裁標準應該一致,不能特別為誰「量身裁衣」,否則,法律秩序將傾頽,司法也淪為政治的奴婢。
但是,在馬英九所涉特別費案,一、二審的審理過程及無罪判決結果,都令人質疑「司法剪刀,量馬裁衣」。
高等法院承審法官稱,審理馬的特別費案「特別費力,特別費心,特別費神」,似乎可拿來做為註腳。如果被告不是「藍營共主」,法官會如此費心、費力、費神,為無罪找理由嗎?平民百姓享有這樣特別待遇嗎?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時,法官自創以「公使錢」來比喻特別費,做為判決馬無罪的理由;高等法院法官又創特別費是「定額統籌概算型費用」說法,不但完全採信馬辯解的「大水庫」,還特別為馬計算每月收入二十五萬元以上,來為馬被檢察官指控每月匯二十萬給妻子周美青應屬特別費的一部分、涉公款入私庫解套。這難道不是特別為馬製衣?
不過,即使穿著小矮人製的新衣,恐怕仍將如「國王的新衣」,遮不住沒穿衣之實!



其實法官沒有當好國家主人的知識及氣魄,才引用支那封建奴民的公使錢!判決也違反一些基本常識及原則
美國成為一個穩定的民主國家,在於美國人都有當國家主人的認知及權力義務,他們透過公投達成主權在民,可選舉,創制,複決,罷免,來處理政黨及政客的濫權.而不是制度三權分立或五權分立或政黨政治,不是國名,不是憲法,這些都可以隨國家主人的喜好改變!
台灣其實還不是民主國家,說穿了是結黨營私的派閥政治,只有修正公投法,拿回台灣人民當主人的權力,才不會被官僚欺負,政客綁架,法官成獨裁者,學制度是沒有用的,要學美國人民當國家主人的意識.
支那權貴貪污找替死鬼,自五千年前就有囉,罪不及上钦,聽說吧,
司法碰到謝長廷也會轉彎
猴寬仁辦特別費案
6個人6種標準 耍猴戲
以馬 謝來看
「大水庫」--馬不適用 謝適用
領據調查--馬查 謝不查
假發票--馬沒有 謝有
假造筆錄--馬有 謝的不敢公開
法官為馬計算每月收入二十五萬元以上
為何與猴寬仁算的差那麼多
難道不是猴寬仁 故意計算錯誤入人於罪之証明
謝不用七個小矮人剪裁新衣,「量身製作」,
只要有一個騙子 指使一隻猴子
一定會「特別費心、特別費力、特別費神」
讓司法碰到謝長廷也會轉彎
平民百姓享有這樣特別待遇嗎?
任何有常識的人,都知到支那馬英九貪污!
指別人沒貪污? 法官也該去看看被關的人,法院也應該扣法官薪水當冤獄賠償金,不要再浪費人民公帑!
馬英九貪污人民心知肚明,還有上百件案子等著牠!
原住民真好笑? 他們都是漢人? 連台灣人及支那人都分不清楚!
另一個更ㄚq,藍綠都不要"爛滷",這種支那賤民化的記者,自己都不為自己族群爭權力,倒跳出來ㄚㄚ,可悲到極點
台灣需要台語電視台,看這些已經半山的記者,還自稱原住民記者,會吐
原民台根本不必存在.
拿舊國軍的政戰片重播!
都比這些"自我殖民的原民台"還好!
整個法院好像變成馬案的辯護團
二審法官為馬計算每月收入二十五萬元以上(真會替他設想)
馬英九1個月薪水不是才14萬元-(一個月可以直接匯款20萬給老婆帳戶)
其他的收入有沒有報稅阿.法官也要說清楚阿
其他為馬量身訂做的判決也不值得再說了
台灣的法官真的沒有智慧--說謊也要認真一點
2100全民亂講,歪嘴亂咬,臭氣衝天,陳揮歪嘴,不是獸也是醜類,
李歪嘴掏,張歪嘴,都是歪剽中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