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官司纏身,需要一套「無罪新衣」,只見七個小矮人忙著剪裁新衣,不但「量身製作」,還「特別費心、特別費力、特別費神」!
製作新衣的「七個小矮人」,只是個統稱,不一定指誰,只要為國王製衣遮罪,都可列入,持有社會價值評斷剪刀的法官,如果也充當製衣的小矮人,更應受批評。
法律就是規範,法官判決如剪,對違反法律規範者,剪裁標準應該一致,不能特別為誰「量身裁衣」,否則,法律秩序將傾頽,司法也淪為政治的奴婢。
但是,在馬英九所涉特別費案,一、二審的審理過程及無罪判決結果,都令人質疑「司法剪刀,量馬裁衣」。
高等法院承審法官稱,審理馬的特別費案「特別費力,特別費心,特別費神」,似乎可拿來做為註腳。如果被告不是「藍營共主」,法官會如此費心、費力、費神,為無罪找理由嗎?平民百姓享有這樣特別待遇嗎?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時,法官自創以「公使錢」來比喻特別費,做為判決馬無罪的理由;高等法院法官又創特別費是「定額統籌概算型費用」說法,不但完全採信馬辯解的「大水庫」,還特別為馬計算每月收入二十五萬元以上,來為馬被檢察官指控每月匯二十萬給妻子周美青應屬特別費的一部分、涉公款入私庫解套。這難道不是特別為馬製衣?
不過,即使穿著小矮人製的新衣,恐怕仍將如「國王的新衣」,遮不住沒穿衣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