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怪發明王川上賢司的「日本珍道具協會」
明列「珍道具十原則」,規定發明
「必須不具實用性」、
「不能以販售為目的」、
「不能申請專利」、
「必須是日常生活用的道具」等,
由此可見川上對於古怪發明的堅持以及理想性。
讀後感…
身為創意人員的我、沒有辦法要求自己
立下一定的條件,執行既定的企劃
常常會不經意的妥協
要不是思路塞車
再嘛就是在七嘴八舌中決議
執行明知有缺失的案子
最後只好妥協
或許這是一種解決方式
但是也代表了某些區塊的不了解及不認同
轉變成不反對、不建議、不積極執行的消極抗爭
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為什麼?
在業務方面
沒有因缺失而改進的策略
也沒有積極的教育正確的市場經營之道
只為了年度目標而盲目開發
最終開發枯竭
壞了市場、傷害消費者信心
在後勤方面
沒有做到確實的服務
也沒有做好第一次見面的機會
與實際印象相差太遠
一來一往
反而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打擊
堅持不代固執
頑固不表堅固
妥協應為協調互補、協同並進
使用良性建設性工具,輔助公司各項目標成長
不應該只是營業數字
穫利率、妥善率、客訴處理、配送達成率、庫存週轉率
臨櫃率、耗損率、客戶族群、客戶區域……
每一個數字都可以拿出來分析改善
缺的是
主事者有沒有心去領導分析
市場在改變、消費者族群也在改變
一直在做不經考核的活動也不是辦法
只好默默的跟主管們的步伐前進
雖然常常趕進度
也印證不到什麼理論
也不至於用混一字來解釋
而是交辦事項已達成為主要目標
不犯錯為原則
即使是重覆守舊也沒有問題…
試問…
是不是連小弟設計圖稿的時後
也要運氣的加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