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武士周報試刊45》每周評論1

前言:大律師陳水扁捨正途不為,就偏偏要搞三捻四,弄一堆不光采的步數,也實在讓人不得不「佩服」他臉皮的厚度。 

一回,應該是吳淑珍北所探望陳水扁之後,出來以滿是哀傷的口吻,說宣稱要禁食、拒水的陳水扁身體是「紙糊的」、是「風中殘燭」‧‧‧ 

接下來,那些「護扁鐵衛隊」就會大聲嚷嚷「人權」,要求讓陳水扁出來、要求承審法官蔡守訓「延後開庭」‧ 

如果蔡守訓還是堅持二十四日準時開庭的話,當然,庭上一定有一位病厭厭、氣若游絲的「風中殘燭」,隨時等著一批徒眾大喊一聲:「換陳水扁昏倒了」。 

這一家人,真的永遠超出社會的想像力,永遠不被一般道德所束縛,有「巧門」必鑽;沒「巧門」也會想盡辦法自己搞一個出來。 

如果抗議辜仲諒的筆錄有問題,那就當庭要求和辜仲諒對質;如果認為特偵組陳述有偏頗,法庭上大可交互訐問,找出真相。 

大律師陳水扁捨正途不為,就偏偏要搞三捻四,弄一堆不光采的步數,也實在讓人不得不「佩服」他臉皮的厚度。 

罵他又如何?搞了三天「禁食記」,吳淑珍擦槍走火的「二十家企業獻金名單」不再被討論了;陳致中的「消失之瑞士五‧七億」也不再被追究了、當然,黃芳彥「移民中」,特偵組繼續體貼的「勿擾」‧‧‧ 

所有的光怪陸離,被陳水扁的光怪陸離給遮掩了。 

蘇貞昌的名言:轉移焦點不能掩蓋事實,陳水扁更上一層樓,轉移焦點就是為了轉移焦點,哪管事實是什麼? 

怎麼會有如此張狂之徒?還可以不斷興風造浪?

 陳水扁當然該昏倒了,當然可以想像「以拖待變」,吳淑珍十七次不出庭,陳水扁搞個四、五次,都還算是「客氣」呢! 

一個無法校正亂象的司法、一個被人吃夠夠的司法、要人民如何尊重呢?發牌權,根本就不該是陳水扁掌控! 

問題就在於,台灣的「公權力」個個都是「不沾鍋」,沒有一個人願意挺身而出、撥亂反正;大家都怕惹麻煩,都不敢如如不動,當頭棒喝陳水扁的各種光怪陸離。 

二十四日,真讓陳水扁「昏倒」得逞,台灣的司法,離「彌留」也將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