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啊?英國護照申請綠卡,台灣護照申請簽證? (陸念慈 2008/02/1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feb/18/today-o9.htm  

現在馬英九綠卡問題即將進入另一波新的高潮,如果此事為真,則馬英九不只誠信出了問題,也可能因為仍然保有雙重國籍而無法參選總統,這可能會是最爆炸的發展。 其實馬英九之前對綠卡問題的回應,一直硬抝說什麼綠卡有「自動失效」這一回事,還搬出其非移民簽證,試圖以美國非移民簽證與綠卡互斥為由,硬抝綠卡有「自動失效」這一回事。

可惜的是,全世界有太多人懂美國移民法,隨便一個美國的執業律師,就可以把這種謊言拆穿,然而馬英九卻寧願冒著綠卡「自動失效」謊言被拆穿的風險,到現在卻仍不願主動填寫 I-407 表格來放棄綠卡,這其中的內幕,雖耐人尋味,卻也呼之欲出。 關於綠卡是否會「自動失效」,這麼簡單的問題大家也不必爭辯,「註一」這段影片是美國執業超過 20 年律師江建祥所拍攝。其中將綠卡問題做了一個非常完整的說明。其中完全證實美國重視人權,如果沒有走完法定程序,綠卡沒有什麼自動失效的事。

除非主動填寫放棄綠卡的 I-407 表格、或舉行聽證會、甚至上訴移民法庭,綠卡才會因失效而被收回,最重要的是,綠卡如果被判決失效或主動放棄就必須繳回。 江律師的說明中,主動填寫放棄綠卡的 I-407 表格並簽名之後,美國移民局會給當事人一張收據,此收據可以在日後用來較方便的申請非移民簽證,因為當事人本來就符合美國準公民資格,只是因為無法滿足綠卡居留條件而已。因此在放棄綠卡之後,如果申請非移民簽證前來美國觀光或商務,當然是受美國歡迎的人物,這就是此收據的用途,也是當事人已經放棄美國綠卡的證明。

如果馬英九宣稱其綠卡已經失效,則他必須出示以下的資料之一來證明,第一:I-407 表格的收據?第二:移民法庭註銷綠卡的判決書?如果拿不出來,則什麼「自動失效」只是一場謊言企圖掩飾硬抝而已,如此無誠無信之人,又如何當總統領導人民? 

又馬英九說他用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即表示綠卡自動失效。江律師也說了,這根本是錯誤的說法。有綠卡要取得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正當的方式就是同前面一樣,先填寫 I-407 表格拋棄綠卡再申請非移民簽證,在 I-407 上簽字後移民官會將綠卡回收並給當事人一份收據。如果持有綠卡的馬英九是用正當的方法取得非移民簽證,則他一定有 I-407 的收據,而且綠卡已經繳回。試問馬英九,有填寫過此份文件嗎?I-407 收據又在哪裏? 

當然,有正當的方式就表示還有不正當的偷吃步。這種方式就是移民官被欺騙不察,因此未要求綠卡持有人填寫 I-407 表格,就誤發非移民簽證給綠卡持有者。一般來說,擁有多本護照者,就可以因此欺騙移民官,達到一手拿綠卡,一手拿非移民簽證的目的。以馬英九的狀況,是非常有可能發生的。因為馬英九是在九龍出生,因此他有資格取得當時的英屬香港護照。果真如此,就可以解釋為何馬英九沒有填寫 I-407 就可以取得非移民簽證。因為他很可能用英國護照來申請綠卡,再用台灣護照來申請美國非移民簽證。這也可能是馬英九遲遲不願填寫 I-407 來拋棄綠卡最重要的原因。因為在美國的出入境紀錄中,可能「英國的馬英九」還一直留美國,也早已成功的履行所謂的「移民監」,只差來美國宣誓領取美國護照而已,如此不容易取得的成果,馬英九何必輕言放棄?

看馬英九的特支費使用情形就知道,馬英九的個性就是「該他的他不會少拿」,不該他的,他「不一定」不會拿,既然此英國護照申請的綠卡已經辛苦履行完移民監的要求,他當然不會放棄。這就說明了所有馬英九遮遮掩掩說不清楚的事實。 其實馬英九的英國身份,在他父親為他取名字的時候就已經暗示了,「馬」家在「英」國「九」龍生下的孩子。 

註一:http://www.southnews.com.tw/videos/specil/00/000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