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時報報導:沙烏地阿拉伯一名伊斯蘭什葉派已婚婦女遭七名遜尼派男子輪暴,身心重創,法院卻重判她六個月徒刑與鞭刑兩百下,主因是她未經男性家人同意就擅自外出而自食惡果。原告律師拉漢痛批這是對沙國司法的侮辱,也遭吊銷執照。

 這個判決真是「荒唐至極」

難道在沙烏地阿拉伯,婦女的地位真的如此不堪,到底還有沒有天理!

 

婦女遭輪暴已身心重創了,還要再遭受法院的糟蹋!

 

在此呼籲全世界的人民,一起站出來共同譴責沙烏地阿拉伯法院對此案的判決!

 

台灣的政府及婦女團體,更應站出來力挺該名已婚婦女,發表聲明譴責沙烏地阿拉伯法院的該起判決。

 

讓『女男平等』這個普世價值,得以伸張。

 

願『阿拉!』保祐該名已婚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