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蘇菲.瑪索,心頭就浮想起另一位法國豔星碧姬.芭杜,文學大師林語堂見過她本尊,有過犀利觀察。
明星的招牌動作,就是吸引影迷的實力噱頭,數十年都不變,是好或不好呢?
(閱讀全文)

經典電影中總有經典人物或畫面,讓人永遠記憶,不隨時光流逝。

電影的迷人,往往要透過演員的肉身才能成相,電影的光彩,往往要透過演員的畫龍點睛,才能幻化成錐心的光熱夢幻。
許多人透過義大利導演屠納多利(Giuseppe Tornatore)1989年的電影《新天堂樂園(Cinema Paradiso)》因而得識電影的美麗,片中,飾演放映師Alfredo的法國影星菲利普.諾黑(Philippe Noiret)24日因為癌症去世,享年七十六歲,留下125部電影作品,以及影迷的長聲歎息。
我和多數人一樣,一直要到1989年才認識法國影壇有這麼一位傑出的明星,完全不清楚他其實早在1960年就曾與大導演路易.馬盧(Louis Malle)合作了《地下鐵的莎西(Zazie dans le Metro)》成為知名紅星。
熱愛劇場,也從不嫌角色卑微不討好的菲利普.諾黑雖然在法國發跡,但是真正捧紅他成為國際巨星的電影卻都與義大利人有關,《新天堂樂園》是其一,另一部作 品則是與義大利影星特洛伊西(Massimo Troisi)共同合演的《郵差(Il Postino)》(特洛伊西在電影殺青後十二小時就心臟病發去世),上個月,義大利的佛羅倫斯影展特別舉辦了一項菲利普.諾黑回顧展,向他致敬,他因為正在抗癌,不能出席,特別寫了一封信向義大利影壇 致謝,紙短情長,很能表達他心中的感受,這封是這樣寫的:「我欠義大利影壇太多了,義大利電影給了我第二春,要我來演義大利人一點都不難,因為我覺得自己 很親近義大利。」1989年堪稱是菲利普.諾黑從影生涯的最高峰,當年,他主演的第99部電影《新天堂樂園》讓他成為電影之愛的代言人,同一年他還主演了從影的第100部 作品,由法國名導演貝特杭.塔維尼葉(Bertrand Tavernier)執導的名片《生活(La vie et rien d’autre)》,先後獲得了法國凱撒獎和第二屆歐洲電影獎的最佳男主角獎,一部法國片,一部義大利片,都因為他的生動演技,而有了讓人難忘的戲夢人 生,難怪他的死訊在24日傳出時,法國總統席哈克(Jacques Chirac)和義大利總理普洛迪(Romano Prodi)正巧在Tuscan 的Lucca.舉行高峰會,兩人因而各自發表追悼聲明,齊聲讚他是「影壇巨人」,極為貼切
同樣是那一年,法國民意基金會做了一項「誰是大明星」的全國普查,一般大眾和電影專家都選他是第一名,年輕人的投票中,他也排第九,年輕時一直耍帥的亞蘭德倫、楊波貝蒙和尤蒙頓,甚至正值盛年的傑哈.德巴狄厄全都不能和他並比,可見他的魅力。
我在1989年認識菲利普.諾黑的時候,他已經不是帥哥了,更精準一點講是已經略帶老態的中年歐吉桑了,但是從眼神、話白到肢體,他都自然散發出一股可以 信靠的溫度,他的自在和自信,讓電影人物有了可以靈魂和生命,例如,他不一定真的會放電影,但是他站在放映機旁,你就是信任他的老練與純熟;當他透過鏡子 反射,把電影畫面轉向廣場,以慰解買不到票,不能進場的觀眾,擁著少年托托一起臨窗觀望的瀟洒得意,你就是覺得人生有光有熱,就該如此燃燒。

同樣地,《郵差》中他飾演旅居義大利的智利詩人聶魯達(Pablo Neruda),教會了一位平凡的郵差來唸詩,來紀錄城市的聲音,人生的夢幻與真實可以在他那張充滿智慧又練達的臉孔中,讓人得到豐沛不斷的能源。
1989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他獲得了第二屆歐洲電影獎影帝榮銜時,我曾經寫過以下這兩段話:「諾黑的演技特色是不論公卿貴族或喜丑諧鬧角色都能演得栩栩如 生,他在《新天堂樂園》中先是飾演會與頑童嬉鬧的電影放映師,後來戲院失火,他雙目失明,於是要小托托接棒,戴起墨鏡傳授他放映技術,但又洞悉人性,展現 和煦感人的人性光輝;至於另一部得獎作品《生活》中,他變成看盡戰爭遺害的收屍軍官,與認屍女郎有過短暫又倉皇的戀情。」如今,重看舊文,總覺得菲利普. 諾黑的身影歷歷就在眼前,原來,他的光采和風華,早已印刻在深層的記憶中了。
連結至 http://blog.yam.com/ 觀看此文

爛文章,十個字你都懶得看;好文章,千言萬語,你亦捨不得放手。
文章好壞,不在字數多寡,在於有沒有料,能不能長見聞或開啟新視野。
但在「輕薄短小」當令的年代,長文章的字數變成了原罪,多少編輯一先到字數,或者是稿紙張數就頭暈了,「版面放不下!」是多數人的第一個反應,文章到底好不好?要不要調動更多的版面支援?突然都是次要的考量了。
「字數當家」的量化人生當然是本末倒置的事,卻是當前文化生態的常態現象。
寫下你最想寫的文字,長短不拘,有話則長,無話則短,是每位文字工作者最夢寐以求的工作環境。因為有的媒體限定只能寫800字以內的文章,多的就請自宮,否則就任編輯魚肉;有的專欄則規定至少要有500字,300字就可以講完的重點,就得加油添水,求其體積相當……。
文章的精彩不在長短,不在字數,這麼簡單的道理,卻一直成為文人相互折磨的酷刑。
例如,你如果有機會採訪到梅莉.史翠普,規定只能寫七百字的文長,你會不會乾脆想不要寫了?這麼精彩的人物,這麼頂尖的演員,比長河更多變的演藝歷程,光寫七百字,只能畫龍,如何點睛?這無關文筆優劣,而是篇幅局限了你的觀察,以及對火花的描寫與掌控,你只能在框架中畫大樣,比框架更大的人物,你只能選擇一兩點做局部放大,且讓大家一起瞎子摸象吧。
當然,沒有一篇文章可以寫完人的一生,墓誌銘也只能選擇重點,人物專訪的成就,一方面看採訪者的功力與敏銳,另一方面則看受訪者的智慧機鋒與開放程度,梅莉.史翠普因為主演《穿著PRADA的惡魔》所以四處奔走做宣傳,英國衛報的記者Emma Brockes在威尼斯影展上訪問了她,寫下了一篇將近3600字,名為「The devil in Ms Streep」的專訪長文 (http://film.guardian.co.uk/interview/interviewpages/0,,1879049,00.html),花上半小時讀完這篇文章,你一定會唇角常帶笑容,因為文章不但披露了梅莉.史翠普的精華人生、私密偏好,還有一則則的影史秘辛,豐富飽滿,共同建構了你笑容之下的滿意微笑。
這篇文章有深度的探討,例如「她的所有動作,根本不叫做表演。」剛出道的梅莉.史翠普與達斯汀.霍夫曼合演《克拉瑪對克拉瑪》時,曾被達斯汀.霍夫曼極度挑剔嫌棄,偏巧,他們在電影中是對怨偶,私下的嫌憎反而有利電影渴求的化學效應,不過,梅莉.史翠普沒被達斯汀.霍夫曼擊倒,一位不會表演的小女孩,如今可是一代天后了!
文章中也提到她曾和《時時刻刻》的其他女星一起上電視名嘴歐普拉的談話秀,提到明星面對鏡頭時,嚴重缺乏安全感的歇斯底理情緒,妮可.基嫚是大聲吵著不要拍了,茱莉安.摩爾則說:「我一開始是害怕,拍到一半時我就會懷疑自己的選擇,拍完時我則會喃喃自語說:『我搞砸了!』」 梅莉史翠普的答案則是:「我知道自己為何來做演員,因為我知道自己根本不會演。」這是俏皮話?還是真心話?談笑之間,似乎玩點了舌粲蓮花的小把戲,並沒有針對問題確實回答,然而,我卻看到了一位女明星每回要挑戰一個全新角色時,那種掏洗自己都唯恐不及,真的不確定自己能否形似或神似的惶恐。
文章中,她坦承當初競爭《阿根廷,另為我哭泣》時,純粹是歌藝比不上瑪丹娜,可是她對自己聲音訓練的苦功要求卻是眾所公認的,例如《遠離非洲》中她要飾演丹麥女作家艾莎克.丁尼森,就要講一句丹麥腔的英語,剛巧《法國中尉的女人》的合作夥伴傑瑞米艾倫斯家中有一位丹麥保母,於是就請了這位保母錄了一些詩文錄音帶,陪著她到非洲拍片時,每天聽,每天練,希望能更像位丹麥人。
同樣的,文章也有些私密的個人內幕,例如電影中的梅莉.史翠普總是一頭漂亮金髮或銀髮,但是私底下的她卻很懶得洗頭(夠生活八卦了吧?),最高紀錄是三個星期才洗一次頭(一定是她頭皮屑很少,頭髮也很少出油);她的愛車不是雙B轎車,也不是千萬跑車,而是注重環保省油效能,每公升可以行駛35.5公里的豐田油電混合車Prius。
《穿著PRADA的惡魔》中,她就是那位披金戴銀,走在時髦和權勢尖鋒的惡魔,她的丈夫Don Gummer是位雕刻家,耳濡目染下,她對藝術品的珍藏遠勝過其他的精品名牌,她認為藝術不是奢侈品,而是食糧,只可惜如今的藝術已經走向太偏精英階層的教條形式了,「你每回都要讀上一堆資料,才能明白自己到底在看什麼玩意,這樣擁抱藝術實在太折磨人了。」
讀這種訪問文章最有趣的一點是可以看到梅莉史翠普習慣使用的字彙,因為人生的典雅,精細或者品味,往往就潛藏在用字遣詞中,罕見字,或者是特殊用字,其實就是一種人生情味的精準呈現。有興趣的朋友不妨去讀讀整篇文章吧。
連結至 http://blog.yam.com/ 觀看此文

洛.赫遜一生雖是雕刻假面的「幻象大師」,但與他合作過的女演員,如桃樂絲.黛和伊麗莎白.泰勒卻都非常珍惜懷念曾經共事的時光,因為,洛.赫遜很懂得女性心理
例如,他在一九六一年與桃樂絲.黛合拍《愛人回來》時,為了排遣拍戲無聊,他就拚命朝桃樂絲.黛扮鬼臉,鬧得桃樂絲.黛正經不住,笑意頻仍,連吃了十二次NG才完成,這段往事至今仍為她所津津樂道。
例如,洛.赫遜第一位同居密友傑克的媽媽與妹妹,都是他的標準影迷,有一次,她們也擠在影迷人潮中狂聲嘶叫著洛.赫遜的名字,洛.赫遜側頭看到她們,乃排開人群向前和她們握手,還親了面頰,使得她們又感動又驕傲。「洛.赫遜其實並不需要那樣做,」傑克後來回憶說:「但他就是那樣周到,使得我們不能不愛他。」
洛.赫遜讓人懷念的地方,除了他的熱情,就是體貼。
洛.赫遜在油盡燈滅之前,依然興致勃勃地演出了電視影集《朝代(Dynasty)》,而且每次播出第二天,他總會逼問好友是否看了昨天的影集,「我想我演得好極了!我初出道時就是那副樣子!」
可是,很快地洛.赫遜就收到了要他與女主角琳達.伊凡絲親吻的《朝》劇新劇本。
洛.赫遜傻了!怎麼辦?
那時候,接吻被認為是傳染愛滋病的主要途徑,洛.赫遜不可能毫無理由地去要求編劇修改劇本,「好萊塢大情人拒演吻戲?」鐵定會被傳播媒體追根究底地誇張渲染。除了狠心吻下去,否則他只好公開承認他得了愛滋病啦!
經過一星期的考慮,洛.赫遜作出了「事業選擇」--吻吧!洛.赫遜一生向來都是事業第一,愛面予的他說什麼也不肯在真相未明前自揭瘡疤。
拍吻戲的那天,洛.赫遜事先用盡了他所有的漱口水、香水來「消毒」,才披掛上陣。事後,他很洩氣地說,那天是他一生中最悲慘的日子之一。
後來《朝》劇播出時,「密友」喬治反覆仔細看了幾回錄影帶後,他鬆了一口氣。「洛.赫遜真可愛,」他說:「我清楚地看到洛.赫遜緊閉雙唇,側著面頰低吻而下,但是他始終沒有張開嘴伸舌,更別提什麼唾液接觸。」
《朝代》接吻事件後來終於喧騰一時,不少年輕影迷對洛.赫遜死要面子,不惜「傳染」琳達.伊凡絲的不道德行為反應激烈。倒是身歷其境的琳達對於洛.赫遜的「節制」行為了然於胸,雖然還是不愉快,但是畢竟不曾因而染病,只好對洛.赫遜那種「自以為是」的「周到」默默寬容了。
就在洛.赫遜奄奄一息的時候,影響他一生最重要的人湯姆克拉克Tom Clark回到他身邊來了。
滿懷忐忑心情的湯姆,全身顫抖地走進洛.赫遜的病房,只見洛.赫遜眼睛一亮。隨後,兩人只簡單地互相問好,但是從洛.赫遜的目光和聲音之中,湯姆知道「過去的不快都已隨風飄逝,一切又都恢復從前了」。
從此,湯姆每天早上八點就到醫院陪洛.赫遜,一直待到晚上九點才走。每天,湯姆就負責讀報給洛.赫遜聽,陪他看電視,連哄帶騙兼脅迫地要他多吃東西。洛.赫遜在湯姆面前也馴若綿羊,珍惜短暫的黃昏聚守。
湯姆重回洛.赫遜身旁時,馬克Marc Christian曾經懷疑他別有企圖,特地找他密談,告訴他洛.赫遜預立的遺囑上並未列他姓名,將來他分不到一毛錢遺產。
湯姆則漠然地告訴馬克:「我才不管什麼遺囑或愛滋病,我只想陪洛.赫遜度這段最後的時光。」
洛.赫遜堅持要死就死在自己的床上,所以從醫院搬回家中,湯姆也重返舊巢,日夜相守。白天,湯姆代他過濾訪客,入夜後則上床陪他度過漫漫長夜。「有時候他會握著我的手。」湯姆說:「我想他很了解我,整個晚上我會儘量多找些話題和他聯天,讓他不覺孤單。」
過世前一個月,洛.赫遜特地鼓起精神,在兩位護士的撐持下,手捧蛋糕,主唱「生日快樂歌」為湯姆慶生。湯姆沒有想到病入膏肓的洛.赫遜居然還記得他的生日,整個人為之泫然欲泣!
回家等死的最後一個月前,他的密友懷著複雜難宣的矛盾心情,衝進他的房間,告訴洛.赫遜:「你成了世界英雄啦!」
洛.赫遜不相信,「我沒有做什麼事啊!」他說。
「你罹患愛滋病的消息已經成為轟動全世界的頭條大新聞了。就因為你的知名度,各國政府都撥出大筆專款來研究防治愛滋病了。」
洛.赫遜還是不肯相信。
「我們已經收到三萬封來自各地影迷的信,」馬克說:「你現在的知名度,比你以往主演的六十四部電影時期都要紅。」
洛.赫遜沒有料到他傾全力遮掩的醜事,居然會為他帶來世人好評。他從來不是正義勇士,他從來也不想公開他的私人內幕,但是就在紙包不住火的最後關頭,他不得不承認他是同性戀,也罹患了愛滋病。而世人實在厚愛他,震驚之餘,並未苛貴他,反而多方鼓勵。只可惜時日已無多,洛.赫遜已無能利用此一大好時期「反敗為勝」了。
湯姆曾經數度試著鼓舞洛.赫遜的求生意志,要他像往日一樣再和他攜手並肩作戲,但是洛.赫遜不再堅持作「幻象大師」了,他告訴湯姆:「不必了,湯姆,我已經準備好上路了。」
上路之前,洛.赫遜作了他一生最明智的抉擇--讓真相大白。
他以臨終告白的方式,在過世九個月後刊印了傳記「洛.赫遜的故事」,讓世人看到了被稱為「孽子」的同性戀者的真實面,他們也是人,有欲望,也有膽怯,和懦弱的時刻,卻也有濃情高義、肝膽相照的時候。
洛.赫遜離開人世已經二十年了,他的好友伊麗莎白.泰勒曾經立志要做愛滋大使,為愛滋研究募款,要呼籲世人重視愛滋病患的人權,然而愛滋病和同志之間的關係已非等號,愛滋病的HIV病毒早就透過輸血、共同針頭,或者垂直感染的方式繼續傷害著許多無辜的人們,天主教依舊排斥同性戀,同志電影依舊觸動著世人的敏感神經,創作者依舊要以隱諱的方式探索同志的卑微處境……
對抗愛滋的人士已之誓要在2030年之前擊敗愛滋病毒,愛滋病已受到全球公益人士和醫界關心,致力解開致病謎團,做為早期的愛滋名人,洛.赫遜的誠實告白,解開了許多謎團,撥開了許外迷霧,或許這也是孽子能為世人所做的回饋了。
連結至 http://blog.yam.com/ 觀看此文

剛做記者的時候,能夠深入讀到這麼一則深入淺出的銀河傳奇,其實是助益極大的入門啟蒙書,最近有位亡友的生日快到了,我曾經分享過他的風光,卻也從來不能鑽進他的私密世界,午夜夢迴,常常覺得做文字工作者,要有感性,要有健筆,但是得回到人性本位,才可能有透徹的觀察。
洛.赫遜的傳奇,是很有價值的內幕書,一字一句的閱讀、翻譯與改寫過程,其實就像上了堂內幕課。
離婚後,洛.赫遜的電影事業如日中天,他與桃樂絲.黛合演《枕邊細語》,轟動各地,成為世界首屈一指的票房明星。面對盛名厚祿,洛.赫遜理所當然過著「雙面亞當」的生活,公眾場合他是風度翩翩、韻事頻傳的風流小生模樣,私底下則與不少男性有過糾葛。
1966年,洛.赫遜與環球公司解約,主因是他已不如以往紅辣搶手。事業走下坡,洛.赫遜也才從大明星的虛矯傲岸身段中走了出來,回復了以往率直親和的個性。然而,更重大的改變是以前一直以事業為重的洛.赫遜,對性的需索日日增強。
1977年,洛.赫遜與「這一生最重要的人」湯姆.克拉克同居。
洛.赫遜以往的「戀人」總是一頭金髮,留著兩撇小鬍子的年輕小夥子,湯姆卻是頭頂見禿,身材已露福態的中年人,不過湯姆意志力強,人又聰明,對洛.赫遜而言還真是個棋逢對手的好同伴。
湯姆和洛.赫遜同居了十年,興趣相投是主要因素,兩人都喜歡打橋牌、養狗、品酒、觀賞美式橄欖球、應音樂和旅行,「每件事都自然配合得恰到好處,毫無勉強。」湯姆如是說過。
湯姆是美國娛樂圈頗具名望的公關人才,通人情、識大體,進退有據,洛.赫遜和他在一起根本無需擔心旁人言語。「我可以帶他去任何地方,」洛.赫遜說:「甚至引他覲見英國的瑪格麗特公主。」他們就是這樣公然無所忌諱地出入大庭廣眾。當然,那也是因為他們擁有一個法律關係的護身符-─湯姆身兼洛.赫遜的私人公關。
湯姆曾經為洛.赫遜舉辦了他一生難忘的五十大壽生日宴會,那是個花招百出的化裝舞會,現場賓客高唱生日歌,然後對著只穿一條丁字褲、昂然闊步由樓梯走下的壽星猛吹口哨,喝采狂吼。
這對相差五歲的「戀人」同居三年後開始爭執吵架,主要是年輕湯姆太過保護洛.赫遜,事事盡心;然而洛.赫遜並不稀罕,反而覺得湯姆干涉太多。別人「床頭吵架床尾和」,他們卻因而裂縫越來越大。
花心是最根本的問題,洛.赫遜從來不想從一而終,經常出外偷香。密友喬治和馬克對他有時出入低級同性戀酒吧提出抗議,他還會振振有辭地辯解說:「我只是想去看看,我們應該看遍生活中的事事物物。」
1982年秋天,湯姆和洛.赫遜的關係陷入冰點。洛.赫遜對只能演出平庸的電視影集深感怨煩,盛名不再更讓他洩氣。終於與湯姆分房,一年後更結束了這段「五年天堂,五年地獄」的十年同居生活。
與湯姆分手前,洛.赫遜另外認識了年輕高大、金髮的馬克.柯里斯欽(Marc Christian)。洛.赫遜對於這位新歡相當癡迷,湯姆前腳搬走,柯里斯欽後腳就進了洛家門。洛.赫遜遠赴以色列拍《奉使記》時,兩人還如火如荼地寫了一大堆肉麻情書。
但是柯里斯欽並不「可愛」,洛.赫遜很快就查出他不但曾經「賣身賺錢」,而且是故意要以色相來釣洛.赫遜上鈎的。短短四個月的激情剎那間就化成了灰爐,兩人很快就分房;柯里斯欽還理直氣壯地告訴朋友那是因為他受不了洛.赫遜晚上睡覺會流汗。洛.赫遜對柯里斯欽極不信任。後來他不肯告訴柯里斯欽他罹患愛滋病,主要就是因為柯里斯欽曾經威脅過,要將洛.赫遜是同志的內幕情報賣給「國家詢問報」。
後來,洛.赫遜病倒巴黎,他已罹患愛滋病的真相大白於世,柯里斯欽才如受雷殛般,既憤怒又惶恐地以「直接受害人」的身分要求賠償。
洛.赫遜是在以色列拍片期間,體重開始銳減,當時還沾沾自喜,認為可以不再中年肥胖。不過,密友柯里斯欽那時已經注意他身上傳出異味了。「後來我想起來,我哥哥死之前身上也有這種味道。」柯里斯欽說。
湯姆.克拉克認為洛.赫遜可能是1981年十一月,在西好萊塢的希達西奈醫學中心動心臟手術時,經由手術輸血而感染AIDS病毒的,因為那所醫學中心附近的居民,同性戀者占了極大比例。
洛.赫遜原定1984年六月五日那天,動手術割除脖子上那顆大紅粉刺,但是醫師提前一周打電話給他,嚴肅地告訴他切片檢查報告:「你得了AIDS!」
洛.赫遜沒有告訴任何人這個消息。六月五日當天,馬克還是如期開車載他去醫院施行切除手術,事後並請洛.赫遜吃了一頓他最喜歡的午餐。然後,洛.赫遜才慢條斯理地告訴馬克,他得了二十世紀黑死病。
洛.赫遜隨後又向UCLA研究AIDS權威醫學中心求診,醫生告訴他:「如果我是你,我會趕緊安排後事。」洛.赫遜對醫生的答復相當氣惱:「我要打倒AIDS!而且醫生都錯了,我沒有得AIDS!」
罹患絕症的病人總是要經歷「恐懼」、「拒絕承認」、「生氣」和「接受事實」四個階段,洛.赫遜也不例外。不過,洛.赫遜居然順口又問了醫生:「還可以有性行為嗎?」醫生告訴他AIDS會經由性行為傳染,最好是配戴保險套。
詢問歸詢問,洛.赫遜還是滿有天良的,他悄悄發出匿名警告信給曾經與他有染的斷袖同志。信上大意是說:「嗨,很抱歉通知你,我已經染上了AIDS,為了你的健康著想,我建議你趕快去找醫生檢查。」
洛.赫遜的垂死掙扎,過程相當艱苦。他曾經希望自己心臟病發,一死了之;他也曾不顧醫生勸告瘋狂酗酒,有人勸他,他還會惡狠狠地說:「我沒有病!我沒有病!」
1984年八月,洛.赫遜聽說法國發明了壓制AIDS的新藥,兼程趕往求診。七個星期的治療後,醫生告訴他血液裡已經沒有發現AIDS病毒,體重也保持不再下降了,但是病還沒有好,必須繼續服用新藥,否則病毒會再滋生。
洛.赫遜隱瞞了醫生後半段的話,裝出興高采烈的樣子,堅持回美國去工作,他說:「巴黎太冷了,又沒有事做,我的病已經好了,我不要再聽到巴黎這兩個字。」
過了半年,他還是被迫重回巴黎,只不過那時他已經病容枯槁,生命之燈搖墜得直如風中殘燭,大羅神仙也救不了他了。
連結至 http://blog.yam.com/ 觀看此文

洛.赫遜為什麼會是同性戀的同志呢?連洛.赫遜本人也講不出個所以然來。
我們只知道這位從小一直站在母親一邊,對抗繼父的大明星,早在海軍服役時期就開始與同性交往;而後涉足電影圈這個大染缸,同性戀的人四處可見,洛.赫遜的雙性戀傾向慢慢被同性戀所取代,再難自拔。
初到好萊塢討生活的洛.赫遜,到處碰壁,非常不得意。然而就像其他力爭上游的小明星一樣,為登龍門,不惜犧牲「小我」,攀附權貴。洛.赫遜在好萊塢認識的第一位經紀人肯.豪吉就是位金髮瀟灑的同志。
肯.豪吉為拉拔比他小十五歲的年輕「愛人」的確煞費苦心。洛.赫遜從影第一張海報照片就是他一手設計安排的;並且自掏腰包,舉辦多次宴會,向娛樂圈人士推薦這位魁梧英俊的新人。聰明的洛.赫遜也虛與委蛇地以他作進身階。
洛.赫遜在宴會上結識名經紀人亨利.威爾遜(Henry Willson)後,便私下走訪威氏,並立時簽下合約,變生肘腋的肯.豪吉,面對情人與旗下藝人的雙重背叛,只有抑鬱難宣地回家。
鬈髮大鼻但是身材矮小的威爾遜也是影城有名的同志,貌雖不驚人,但懂得如何炒作藝人,洛.赫遜後來能夠成為巨生,他應居首功。
例如初出道的洛.赫遜行為舉止都還像個鄉巴佬,威爾遜和他簽約後,就特別辦了個慶功宴,請他上豪華餐廳飽餐一頓,不料,洛.赫遜難改家居習性,一邊用餐, 就邊將各式用過的大小餐盤堆疊一旁,威爾遜於是耐著性子替洛.赫遜上第一課:「記住,你現在是電影明星,不是餐廳打工的小弟,別再收疊餐盤啦!」
躋身娛樂圈之後,洛.赫遜很快就和「志同道合」的新星喬治.納達(George Nader)與歌手馬克.密勒(Mark Miller)結成莫逆。
五○年代風氣保守風氣盛行,電影明星搞同性戀對事業會造成致命打擊,而且洛.赫遜和喬治.納達都明白,如果他們真的要當「明星」,他們必須訴求純陽剛的男性肌肉美,不能流露出半點柔弱脂粉氣息,同性相吸的事實理所當然成為他們之間的機密。
洛.赫遜家裡每次有「室友」同住時,必定裝著兩線電話,而且絕不讓室友接聽他的電話。公開場合,他則全力避免被人拍到他和男人在一起的照片。碰到相投男 士,洛.赫遜就會像要去竊取核子機密的間諜一樣,鬼祟地交換電話號碼。小心翼翼的他,果然瞞天過海,騙倒了多數人,誰也沒有懷疑到這位銀幕英雄斷袖成癖。
洛.赫遜是在一九五二年認識了他的第一位同居人傑克。傑克當年只有二十二歲,從小到大,周遭的人都認為金髮卷曲、英俊的他「應該去拍電影」。
當時,洛.赫遜正值當紅未紅之際,生活節制,不敢放任,可是他初遇傑克就一見傾心,立刻邀傑克上他家聽音樂。1953年五月,兩個大男人悄悄同居了,為了掩人耳目,特地研究出一套「一、二、三」的密碼,意思就是「我愛你」。
四周人多時,洛.赫遜往往會在桌上敲三下,或者暗暗在桌面底下輕推傑克三次,不然就是沒頭沒腦地來一句「一、二、三」向傑克示愛。傑克至今都認為洛.赫遜是個「很浪漫的人」。
然而,自從洛.赫遜主演「大著迷」成為環球公司最賺錢的明星後,一切都變了。
洛.赫遜既富且貴後,兩人就經常吵架,因為傑克再也不能像以往一般獨佔洛.赫遜了。他們所到之處,即使是去吃頓飯,都會圍上一大群人爭看、搶摸大明星。
嫉妒與氣憤的傑克隱隱卻也有股驕傲,「成千上萬的人都想『要』他,而我卻是洛.赫遜想『要』的人。」傑克說。
1954年六月,洛.赫遜前往歐洲拍片,傑克開車送他到機場,陪他走上飛機,最後並將汽車車燈連閃三次,向愛人話別。不料,兩人卻在這段時間陰錯陽差宣告「仳離」。
促成洛.赫遜和傑克分手的策畫人是洛.赫遜的經紀人亨利.威爾遜。
威爾遜眼見洛.赫遜即將升成巨星,擔心他的「同志戀情」會擋路壞事,於是安排傑克認識了善體人意的女祕書菲利絲.蓋斯(Phyllis Gates)。兩人經常出遊,後來並在威爾遜的建議下,傑克駕著洛.赫遜的新轎車送菲利絲返回家鄉探望家人。一路上為了省錢,他們倆冒稱為夫婦投宿旅社。 當然,傑克至今都不承認兩人共宿一床。
倦遊歸來,傑克才發現麻煩大了。洛.赫遜對他與美人出遊一事極為震怒,人遠在威尼斯,也拚命打國際長途電話回家,憤怨指控,雙方總是在極度不歡的狀況下斷了線。
然後,菲利絲卻突告失蹤。傑克不是笨蛋,很快就明白了威爾遜的陰謀,毅然將鑰匙丟還威爾遜,飄然而去。
然而,接下來的故事,就真的只有好萊塢的大編劇才寫得出來的劇本了。
1954年洛.赫遜自歐返美後,威爾遜建議她打電話邀請這位曾讓他的好友傑克動心的美女菲利絲出遊,菲利絲一直是洛.赫遜的影迷,可是菲利絲卻拒絕了。理由是,以前洛.赫遜一直不是好情人,曾經幾度爽約。
吃了閉門羹的洛.赫遜,卻因而撩起鬥志,真的賣力追求起來。
兩個月後,洛.赫遜買下一幢兩房華宅,然後專程邀請菲利絲與他同住,菲利絲慨然同意。這次超越社會禮教的行動震驚了洛.赫遜的那一幫密友,卻對洛.赫遜的形象大有幫助,兩人公然在各種場合出雙入對,頗教人稱羨。
一年後,這對情侶祕密舉行了婚禮。菲利絲回憶當時狀況時說:「洛.赫遜長得既迷人,事業也正走紅,身材又高又壯,有那個女人捨得拒絕他呢?我們是真的戀愛了,所以他才會向我求婚!」
菲利絲形容他們的牙買加蜜月之旅:「實在太美了!一路上從來沒有為任何瑣事爭吵。」
但是洛.赫遜告訴友人的卻是他們曾經大打一架,那一星期蜜月簡直糟糕透了。
婚後,洛.赫遜拍了轟動一時的「巨人」,升格而為巨星。巨星的聲勢氣派自然不同,原本善體人意、溫和多情的洛.赫遜,變成任性頑固、一切都要聽他意見的小 暴君。例如,別人請他作客,他卻要先過濾其他賓客名單,淘汰掉他不喜歡的人,才肯赴宴。如果由他請客,他的座位一定就在電話旁邊,鈴聲一響,他會命令眾人 住嘴不准出聲,等他講完電話,禁令才告解除。
菲利絲也變了。她變得喜歡狂歡作樂,成天打電話追蹤洛.赫遜的行蹤。她強烈的佔有慾,使得洛.赫遜神經緊繃,再難安寧。
這場婚姻只維持了兩年。菲利絲離婚後一直單身未再嫁,默默從事裝潢工作。直到洛.赫遜垂危時期,才聽說他們的婚姻當初是經人「設計安排」的,她的反應相當 激烈:「我一直以為當初我們會結婚,是因為我們相愛,但是現在我懷疑了。洛.赫遜最會騙女人的,他從一大早演戲演到深夜;洛.赫遜從來沒有愛過我。」
連結至 http://blog.yam.com/ 觀看此文

如果有機會重看二十年前的文章,你會歎息?還是輕笑呢?
不久前,一位朋友寫了張賀卡給我,他是二十年前一起跑新聞的同業,「還記得往日嗎?」這張憶舊的賀卡上,只有這麼一句,日期則寫著1986年六月。
二十年前,你在做什麼?我才剛進聯合報,努力嘗試轉換自己的身份和角色,以前在報紙只有三大張的年代裡,二十出頭的我總是搶著看影劇版,沒想到,快要三十歲時,卻做了電影記者,每天要供應文稿上影劇版。
於是我打開塵封許久的剪報,看到了自己的一些舊文章,有些是如今看起來會臉紅的,有些則是撫今憶昔,無限感歎的滄桑記憶了。
那一年,AIDS已經肆虐各地了,可是官方的正式譯名還沒有定案,有人譯做愛滋病,有人譯做愛死病,怎麼譯,都意味著這是引人恐慌的世紀黑死病,有一間報 紙招考編譯的時候,就直接請應試人員寫出後天不全症候群的英文縮寫和全名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流行名詞如果都答不出來,你就別來應徵編譯了吧。
那年六月,我最艱難的考驗,就是要配合國際外電,寫出第一位公開承認自己罹患AIDS的影星洛.赫遜的故事,而且是要連載十天的大文章。
苦讀資料,苦讀外電,成為我每天下班回家不敢歇息的考驗。後來,陸續有些台灣和香港影劇圈的朋友也因愛滋病的併發症去世,這篇文章描述的一些故事,簡直就是活生生的人生浮世繪,讓知情的人格外感歎。
二十年過去了,我從舊文章中看到了自己的青春,從舊文章看到了一些如今都依舊重演的人間故事,於是,決定重新整理文章。
問題是:如今還有多少朋友知道洛.赫遜是誰?如果你連伊麗莎白.泰勒和桃樂絲.黛都沒聽過了,也不知道《朝代》影集,或許就只能當一則影壇傳奇來看了,然 而,如果如果你知道伊麗莎白.泰勒是誰,也想知道為什麼後來她會熱心從事愛滋病慈善募款活動,這篇文章也許就有些意義了。
享受過掌聲、歡呼和熱情擁戴的人,永遠都會像隻顧盼自得的孔雀,時時檢點綴飾尾翼上的羽裳花翎,生怕飛蓬汙點壞了一世英名。1950、1960年代曾經獨領風騷的影星洛.赫遜,就是這樣極其小心地保護自己的形象與名聲。
然而,1984年五月,洛.赫遜參加了雷根總統的晚宴,雷根夫人南茜就問這位老朋友說:「你怎麼瘦得這麼多?」那時候的美國疾病管制局已經察覺了一千多位民眾死於AIDS的訊息,但是雷根政府一直避而不談這個疾病。
邀宴餐會回家後,洛.赫遜接到了白宮寄給他的餐會照片,洛.赫遜發現自己的頸上有一塊大紅斑,相當醒目,洛.赫遜原先以為是粉刺,可是醫生檢查的結果卻像一隻利箭刺穿了他的心--「愛滋病」!
要命的虛榮心和自尊心,驅使洛.赫遜祕密四處尋訪名醫。然而病情日益沉重,1985年七月二十五日洛.赫遜暈厥於巴黎,大明星罹患世紀絕症愛滋病的驚人消息,立時不脛而走,成為全球新聞報導的焦點。
躺在病床上已經瘦骨嶙峋,全無昔日俊俏模樣的洛.赫遜,本以為醜相曝光,必遭世人唾棄,不料卻意外發現由於自己的知名度,居然引起世人對於愛滋病的重視; 就在此時,各種繪影繪聲的八卦報導開始甚囂塵上,不少具有「後見」之明的好萊塢男女,也加油添醋地追述洛.赫遜的同性戀怪癖內幕。
形銷骨立的洛.赫遜,就像那隻翎凋羽殘的垂死孔雀,在面對死神惡魔的最後掙扎時刻,不願背負「莫須有」的謗損,終於挺身而出,以第一手的告白資料,澄清外界幾近誣蔑的謠傳。
「我的生活向來相當隱密,」洛.赫遜在死前二十七天,親筆寫下這段話,「可是現在不同了,我有好多話想說,可惜時間已無多。我想讓大家明白事實真相。」他 在1985年十月二日去世,然而,「洛.赫遜的故事」這本自傳讓世人了解了愛滋病患的內心折磨,同時也看到了許多影壇中心經營表面風光的秘密,
洛.赫遜曾經是好萊塢刻意打造的銀幕偶像,他外型陽光,身材壯碩,標準的異性戀模樣,他和異性在銀幕上談情說愛,銀幕下他也結婚娶妻,看起來一切正常,然 而誠如洛.赫遜的前妻菲利絲.凱斯所說:「洛.赫遜天生是個演員,他從早上演戲演到深夜。」做戲做慣了的洛.赫遜,一生都在影迷面前經營假象,他是「幻象 大師」,卻也是「多面亞當」,接下來的幾天,就來重溫一下洛.赫遜的故事吧。
連結至 http://blog.yam.com/ 觀看此文










不要小看文藝片,《明日的記憶》的動畫特效就做得詩意豐沛,強烈呼應主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