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聽過DPP從來有在縣議員的選舉贏過?選村里長普遍大勝?把選區劃成跟選縣議員一樣小,必敗!

新加坡是透過所謂Group Representation Constituency(集體選舉區制度)的選制強調少數族群應有的Quota,這種選制,雖然反對派得20~30%,頂多1~2席,還經常被司法整肅。上次新加坡投票,執政黨有66.6%的得票率,却能赢得席位82/84。原來,台灣的單一選兩票制,雖與新加坡不同,但也有Quota,這種『良制』是DPP要的?真的很『清高』,清高到令對手暗爽,他當然配合你修憲!

原本可能只是選舉的小輸,或是平手,因為選制而扭曲,造成台灣派的大敗,這一敗把台灣到退到20年前,當時提出這種制度的,沒想到讓國民黨贏到不好意思!

台灣搞了二十年的民主,當初是誰代表跟KMT協商、協議的,現在生出這個國會大怪獸?

DPP的頭人,學點數學、統計吧!


註:(整理自wikipedia

單一選區兩票制又稱混合制,是一種選舉制度。結合了比例代表制多數代表制小選區制)的選舉制度。選民要投兩票,一票選人,一票選黨。

選舉時將全國分區,每個選區均推派候選人,而各政黨亦推出不分區的候選人。投票時每個人有兩票,一票投選區域候選人,一票投選不分區候選人。區域候選人由第一多票之得票者當選;而不分區候選人則由第二票之全國政黨總得票率按比例分配席次。此制又可分為「並立制」及「聯立制」兩種。

並立制,是將每個單一選區的選舉結果和第二張票投政黨的結果分開計算。以國會立委選舉為例,若甲黨在區域立委贏得25席,在政黨票部分獲得百分之四十的選票,可分得的政黨比例代表席次,為所有不分區立委的席次(34席)乘以百分之四十,即得14席,甲黨席次為不分區立委14席加上區域立委25席,合計39席。

台灣為例,自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起採用並立制,日本亦採用這種制度。

並立制的缺點是無法轉回因選區選民差距而被扭曲的民意,造成政黨實際得票率與議員席次相差過大的問題,台灣可能成為最明顯的例子。 並立制在立委選舉中對規模大的政黨比較有利,容易造成一黨獨大現象。

聯立制,是以第二張圈選政黨的票,決定每個政黨最終總席次。德國為採用此制度的主要代表。

 


註:民主進步黨立委選舉歷年來得票數與得票率
1986年 /1,641,487 票 / 25.16% / 6,523,622 票
1989年 /2,511,685 票 / 28.16% / 8,915,880 票
1992年 /3,093,128 票 / 33.18% / 9,321,639 票
1995年 /3,132,156 票 / 33.17% / 9,442,136 票
1998年 /2,966,834 票 / 29.42% /10,035,829 票
2001年 /3,447,740 票 / 33.38% /10,327,855 票
2004年 /3,471,429 票 / 35.73% / 9,716,922 票
2008年 /3,610,106 票 / 36.91% / 10,050,619 票

 


 

註:

所 謂的新加坡的「集選制」是指將幾個單一選區劃歸為集選區,在各集選區參選的各政黨,必須提出一組多人(三至六人)的競選組合,該組合中至少必需包含一名少數族群的 候選人(指馬來人、印度人或其他歐美人士);至於,獨立參選的無黨籍人士若想在集選區參與競選,也必須比照同樣的方式。選民投票時則只需投一張選票,而該 選票是針對整組候選人而非個別候選人;計票時則採取相對多數決的方式來定勝負,勝選的團隊就可以取得該選區中所有的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