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值得更好的人,所以我們都在排隊等抽愛的號碼牌。

 

我一直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某種程度偏執狂,非誰莫屬、非得什麼東西不可、一定要怎樣才行……

 

我們以為自己很隨和。不,其實我們固執的很。

七夕情人節的第二天,剛好我連休,和好友相約聚餐吃下午茶,一聊,淘淘不絕就是五個小時,我嘰嘰喳喳地像隻小麻雀一樣,太多話,又笑得太開心,喉嚨開始乾渴、沙啞,但壓抑的情感就在這麼一點一滴的釋放當中,獲得解放。 

 

原來,當我們終於能夠成為旁觀者,在談笑風生中將自己的故事一次說盡,調侃最苦的那段過去、不夠美的回憶,就代表它真的已經成為過去,再也對我們起不了任何作用了。

 

我不再感到痛,也不覺得可惜,我還要很謝謝他當初做了真正對我好的決定:「我沒辦法和妳繼續在一起了,真的很對不起。好好照顧自己,再見。」

 

我有很多話想說,卻說不出口,只是抿著嘴,用力點頭擠出「再見」兩個字後就轉身,往相反方向走去。

 

那是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有語言障礙,竟連「再見」兩個字都說不出口。

 

我想,手上握有選擇權的人,總是比較容易開口說再見。

 

今天,大家免不了應景聊到感情問題,三個人輪番貢獻昨天「單身情人節」的歡慶方式,行情看好的女性友人買了珍珠奶茶、雞排獨自在家吃「情人節大餐」,唯一一位男士悶不坑聲,而我則是在微風吃了浪漫館橫濱後接著又看了《神鬼認證3:最後通牒》。

 

這是我工作以來第一次在情人節休假。

 

以往不管是西洋或七夕情人節,即使我固休,只要同事想調假排休,我總是第一個舉手配合,心甘情願把自己淹沒在工作之中。至少當有人問起我的情人節計劃時,我可以理直氣壯地告訴他:「我要上班喔。」多少掩飾了無人陪伴過節的悲哀。

 

今年七夕,湊巧又是我固休。

「就給自己放個假吧!」假日吃飯、看電影,不過情人節,但我仍有專屬於自己的完美假期。

 

連休兩天,心情難得輕鬆,下午我在咖啡廳聽著別人的故事,玩起「如果,你會怎麼辦?」的遊戲。在場的唯一男生成為箭靶,我一連出了很多假設題考他,逼他做抉擇。後來不知怎的,大家聊著聊著突然談到自己曾經做過最瘋狂的事。

 

「我曾經跪在初戀男友家門口請他不要拋棄我。」我說。

 

「啊?」男生瞪大眼睛看著我。

「啊!都是我跟男友提分手的耶~」行情好的女生當然無法理解我的行為。

他們兩個一左一右就坐在我旁邊,男的直說「怎麼比偶像劇還戲劇化!」頻頻追問「然後呢?然後呢?」

 

是啊。

現在想起來我也覺得自己當時很蠢,但我並不後悔自己曾經這麼蠢過。

我說:「你知道我大學四年都沒交男朋友嗎?」

男:「不相信,怎麼可能!」

女:「我相信」。在她的眼睛裡,我讀到「這樣的心情,我也懂」的訊息。

 

是真的。我在等人,等一個人回頭。

  

我只談過一次戀愛。

我們高二同班,他追了我半年,班上同學不停敲邊鼓,升高三那年暑假我答應說「好」,老實說是為了給同學交代,於是我們成為班對,他是我的初戀。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不長,只有一年多,上大學後,他遇上了更好的女孩。

他值得更好的女孩的。我深深覺得。

 

老實說,和我相處這一年多來,真是委屈他了。嬌生慣養的我當時野蠻、刁鑽又任性。我對朋友輕言細語,對他總是愛理不理,朋友的要求我都來者不拒,對他我卻撂話「隨便,你自己看著辦」,冷不防地再補上一記冷眼,向他耀武揚威宣示我有多不在乎這一切。

 

我對朋友很熱情,但回應他的卻是冰點以下的溫度。

同學常問我:「為什麼妳要對他這麼壞?」當時大家唱衰我們的戀情,賭注一面倒:「上大學後,一定是她甩了他」。甚至還有人問他:「她有沒有跟你撒嬌過?」他的回答也很妙:「我想都不敢想

 

還記得,某天放學大家成群準備到補習班上課,我看了看馬路兩邊沒來車,於是大步向前走,突然有人從後面一把把我拉住。

 

「你要死啦!幹嘛抓我的手!」我每個字都下重音,還用力甩掉他的手。

我無法接受穿著制服的高中生這樣拉拉扯扯,當街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這樣很危險,妳沒看到現在是紅燈嗎。」他連頂嘴的語氣都很溫和。

當時,班上同學都在旁邊竊笑,不知是在笑他還笑我。

 

「又沒車!」我說。

心裡還嫌他大驚小怪,更痛恨的是,他居然「偷摸了我的手!」真是快氣死我。

這時綠燈亮了,大家魚貫過馬路,一切又恢復了平靜。

  

他是個很有才華的人,會彈琴、彈吉他,又會拉小提琴、打鼓,重點是,他很會唱歌,可以把歌唱進我心裡。就是因為他歌唱得太好了,所以我很少在他面前唱歌。可是我從來不告訴他這些,甚至連讚美的話都吝嗇給,因為我知道只要他在的地方就有掌聲,但我希望他更好,我不想讓他太得意,偶爾我會意思意思打賞他:「嗯,不錯。」

 

當他聽到惜字如金的我對他說「不錯」,就像如獲至寶般開心。而我,始終保持一貫的冷靜。

 

因為稀罕,所以珍貴。

 

不是這樣嗎?但那時候我根本不懂什麼叫「愛」與「付出」。

 

我連「我喜歡你」四個字都沒對他說過,因為我說不出口。每次吵架都是他先低頭求和,我就會很驕傲,覺得自己立於不敗之地。我以為,怎麼可以讓他知道我其實也很在乎他呢,因為我怕失去,所以我故做瀟灑,我自私的好聰明,用傷害別人的方式保全自己全身而退。

 

後來我自食惡果了,這才明瞭:

「妳不了解真正的失去,唯有愛別人勝於自己妳才能真正體會。」

 

我很謝謝他當初不要我,這是好事。

 

一直到後來,我才了解他做的是「為我好」的正確決定。

可惜我太後知後覺,用四年多的時間才學會「不愛了,就是這麼一回事」的道理。

 

陸續又聽說了很多別人的愛情故事,下面,是我去年11月在自己另一個部落格鼓勵失戀好友的文章。原文貼上,希望大家能珍惜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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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季節,很適合即將分手的情侶互道珍重說再見。 

這週,我平均每天睡不到三小時,到目前1111日晚上1040分止,我總計有39個小時沒有闔眼睡覺。 

「我能為妳做什麼?」 

我知道,我除了靜靜聽妳說,聽妳在電話那頭啜泣,聽妳怪自己過去有多麼不珍惜,聽妳吵著直問我「妳那時候是怎麼走過來的?」其他的,我們都很清楚,誰也幫不上忙,連妳都無能為力...... 

我躺在床上,發燙的手機電池有電沒電換了又換。其實,我們都心知肚明,妳要的不是別人告訴妳妳該怎麼做,妳心中早有打算,妳只是想找伴,找和妳同一國的伴,支持妳一切作為,陪妳等下去的好夥伴。 

「那要心甘情願的等,即使等不到也不能由愛生恨。要認命。」我躺在床上瞇著眼說。 

我不知道身為妳好朋友的我,不在同一個城市的我們,我能就近安慰妳什麼?聽著妳的痛,我雖然走過,也能感同身受,卻覺得那些之於我,都雲淡風輕了。 

我一直認為,失戀會讓人成為詩人,還會開發我們的極限,你終有一天會發現,原來自己是這麼能夠承受的人,過去是我們太小看自己了! 

每個人,這一輩子,至少都會碰到一個讓你無可奈何的人,而且,每個人,這一輩子,至少都要被自己深愛的人狠狠地傷害過一次後,你才會知道什麼叫愛,也才知道該如何正確對待「下一個」自己的所愛。 

這是我最深切的領悟。 

我花一年的時間愛上我的初戀,用整整一個大學四年的時間等對方回頭,等待的這四年中,只要身邊好友失戀,我就成為張老師,我的故事成為她們的教書,情傷乾涸的血痂不停開開掀掀。現在,只要有人問起,我就彷彿在訴說別人的故事一樣,「一切都還記得,但已經無所謂」,仍有一些心酸,可是不再感到痛...... 

我很謝謝我的高中初戀當初不要我,這是好事。 

一直到很後來,我才明瞭,他當時做的是「為我好」的正確決定,可惜我太後知後覺,用四年的時間去學會「不愛了,就是這麼一回事」的道理。以前我都會說「祝福他,但我一定會等到他回頭」。但現在,如果時光倒流,我會勇敢和他說再見,因為一定還有個人在未來的某個地方等著我和他會合,怎麼好意思讓對方等太久呢? 

大一新生那年冷冷的11月,生日當天我望著手機不停用念力默唸咒語,等了一天一夜都沒睡,沒有當時初戀男友的來電或簡訊祝福,過後三天的那個週六晚上10點多,我主動打電話給他,撥號前我不停預演:「不能兇、要溫柔,先低頭為之前的冷戰道歉,然後一切就雨過天晴了!^__^」我自顧自地打好如意算盤。 

之後電話接通,他很開心地:「喂~」 

「是我。」我說。

「嗯,怎樣?」他的語氣明顯低沉了下來。 

「怎樣?現在你打算怎樣?就這樣一直冷戰下去?」我緊張地話說越快、越講越大聲,言不由衷,但脫口而出的話又收不回,把自己氣得咬牙切齒,恨不得拿刀捅自己。 

隔沒三秒,渾蛋至極的我又不識相、極不客氣地補上一句,「你說話啊!」我深呼吸,然後垂頭喪氣,我真是大豬頭,是不折不扣的王八蛋! 

「嗯。」他出聲了,電話那頭傳來沒有溫度的聲音,間接答覆了我後面兩個問句。 

這個結果不在我的假設情況內,我愣了,還在想:「這是哪一招?是開玩笑吧?!」 

當事實過於殘酷的時候,人總會編織各種理由,來為現實環境自圓其說。 

我們相處一年多,每次吵架,總是他先低頭,只會口是心非的我,一鬧脾氣就喊著「不高興那就分手啊!」其實心裡想的都是「就是要繼續在一起,所以不能不開心呀!阿呆!」 

「就這樣吧!」他在電話裡又強調了一次。我聽得出他語氣很堅決。 

但我還是沒有醒過來。 

不知該說什麼好,我就拿「你是不是有喜歡的人了?」的問話來填空。 

「誰告訴妳的?」

「沒有人告訴我,我要聽你自己說。」

「嗯。」

我的臉開始發燙,「這樣很好啊,祝你幸福,再見。」 

掛上電話後,我頓時覺得天旋地轉,陷入一場惡夢。我認真地不斷倒帶回想著剛剛的對話情節,「分手了?我們分手了?」我趴在床邊嚎啕大哭,拿起電話撥給同學,還來不及交代來龍去脈,自顧自地說著:「我錯了,我做不好了,他要跟我分手....」哭沒多久,我意識到自己不能這樣坐以待斃。臉上掛著兩行淚,我就衝下樓準備搭火車到他家找他。爸媽看到我的樣子嚇了一大跳,我撒謊騙說學校作業沒完成,要回學校趕報告。 

我跑的又快又急,耳邊嗡嗡嗡嗡地不停倒帶著剛剛那通分手電話裡的對白,我聽到後面有人叫我的名字,但我卻頭也不回地往前跑去,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順利搭上往中壢的火車。 

晚上11點多,同學到火車站接我到他家。我靜靜地站在他們家門口,望著他靠馬路的房間,燈熄了...... 

「他睡了......」我很難想像他上一秒剛說分手,下一秒卻能氣定神閒入夢鄉,我眼淚掉得亂七八糟,想起以前對他種種的不好,我就直接跪在馬路上:「你會知道的吧!你一定知道這次我是真正認錯了,我壞,我不好,我都賠罪、我都認錯....... 

坦白說,我到現在還是不曉得我當時哪來的勇氣跪在他家對面馬路上,如果問我會不會後悔,我的答案是不會,但如果時光能夠倒流,讓我重來一次,我會選擇用其他的方式。 

可是時間無法倒流,所以我回不去那時候,假若真能逆轉時光,我也會將刻度撥回我和他相遇之初那時候,不讓我的刺刺傷他,更或者,不要他喜歡我。 

跪了半小時,同學打電話請他出來,我這才爬起來,流著眼淚問他:「可不可以不要和我分手?」 

「我考慮。」他的臉上看不出喜怒哀樂。但我卻像被潑了滿身冰水一樣地狼狽。 

那一瞬間,我們好陌生。分手,確確實實成立了。 

但那當下,我承諾:「大學四年,我等你」。這是我給自己最大的懲罰。 

雖然分手了,我還是每天當他的鬧鐘準時叫他起床上課,聽到他接起電話「喂」一聲,我就掛斷,然後牽腸掛肚冬天他騎車上課冷不冷。大一攝影課,我每天拿著單眼相機拍下我這邊的天空和人事物,自己進暗房洗照片,做成10A4的攝影集加上心情memo給他。像趕報告一樣,每週一我六點下課,就衝下山、搭捷運、等火車,與他相約在桃園火車站碰頭,親自將這本寫滿滿滿思念的攝影集交給他。 

我來回三個小時、穿梭在兩個城市之間,只為換他短短三分鐘,我怕哭哭啼啼的愛哭鬼惹他討厭,所以每次見面我總是笑容滿面,直到說完「再見」轉身走向月台,我才崩潰讓眼淚放肆的掉。 

下次再見,又是一週後,又是短短三分鐘,甚至不到。 

我每天都可以聽到我喜歡的人一早被我電話叫醒後的「喂」一聲,我每週都可以看到我喜歡的人在熙來攘往的火車站前和我會面三分鐘,但除此之外,我什麼都沒有。大一新生住在學校宿舍的我,每天都在溼溼的枕頭中睡著,好希望我哭著、哭著就能死掉,可是如果我不在了,就沒有人可以叫他起床了,而且萬一他明天就回心轉意回來找我,我卻錯過那怎麼辦! 

所以,我總是哭著哭著睡著,然後又從睡夢中醒來,耳裡繼續不斷repeat那通分手電話的內容...... 

那段時間的氣候,就像現在一樣。 

溫度、濕氣和風向,都帶點淡淡的惆悵與哀傷。 

逐漸下探的氣溫,帶著一點霉味的濕氣,還有一不小心就會蝕骨的冷風,在這個季節分手再好不過了,連淒涼的情境都不需刻意營造,隨時都有枯黃的葉片在你面前飄落,為你默哀。 

半年後的寒假,他果真回頭了,可是好景不常,一個月後開學,他欲言又止、左右為難的樣子,我心裡就有底,大概猜出是怎麼一回事了。 

我常說:男生不忍心的傷害,到最後往往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很悲哀,當初成為我們感情第三者的人,後來我卻成了他們感情的第三者。我知道她的存在,她卻不曉得有我,在失而復得的這段感情裡,我毫無贏面,只能用不哭、不吵也不鬧做為籌碼,他曾經對我說:「妳可以不用這麼委屈。」我卻笑著回他:「不會,一點都不委屈...... 

「真的!不能和你在一起,這才是最大的委屈......」我的心在淌血,但是後面這段話我藏在心裡沒有說出口。 

就這樣,三個人的愛情又接著維持了半年,來到了暑假。 

他人太好了,好到不忍心傷害我,只告訴我:「我還是喜歡妳,但是我無法跟妳在一起」。事實應該是:「我有更喜歡的人了,所以我不能和妳在一起」。 

但是當時我參不透,我一直以為,只要我力排萬難,我們就能在一起。 

從頭到尾都是我一廂情願要等他,是我太自私了,怎麼好端端的兩個人,最後感情卻越走越苦,我還天真的以為有天一定能苦盡甘來,結果讓對方也跟著一起受苦。 

我後來懂了,只要我喜歡你,即使在我面前人山人海、萬頭攅動,我還是可以一眼就找到你;但是對你而言,就算我就站在你面前,只要你一伸手就能感覺到我,你的眼睛裡面還是沒有我,我跟那些和你擦身而過的路人並無太大的不同,這是因為「誰把誰放心裡,而誰對誰而言又只是隱形人而已」。 

那時候,我一直聽著周杰倫「開不了口」這首歌:「穿過雲層我試著努力向你奔跑,愛才送到,你卻已在別人懷抱,就是開不了口讓他知道,我一定會呵護著你也逗你笑,你對我有多重要我後悔沒讓你知道...... 

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以後再也不要失戀了。 

當他拿著女友的照片給我看,告訴我「妳們兩個很像」時,我就知道我輸了。 我沒有新女友的溫柔可人,我任性野蠻又孩子氣,我常在想,如果他女友是周芷若的話,那我大概就是趙敏吧!這個比喻似乎還挺貼切的。 

大一那時電影《我的野蠻女友》在學校舉行特映會,他特地傳簡訊告訴我「劇中的女主角跟妳好像,妳一定要去看!」我邊看邊掉淚,演得就像是我們的故事一樣,讓我一路從頭哭到尾...... 

「愛要及時說出口。」 

我一直很後悔受他照顧的那些日子裡,我從沒對他說過「我喜歡你」之類的話,連寫都沒寫過,一次也沒有。 

他真的是個很好、很棒的人,可惜我們相遇在我不成熟的時候。 

人與人相處都有一定的氣數,愛情結束了,他在我生命中的階段性任務也完成了,就是教會我如何愛人及被愛。 

那時候我始終覺得,能有心跳的感覺,為了心愛的人而心痛,不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不久的將來,再見到他,無論如何,我都不能讓他看見我委靡不振的樣子,就好比,如果我知道他過得不好,我也會很心疼,「搞什麼,你把我甩了,結果你卻過得比我還糟糕!」 

所以我一直很努力跟上他的腳步,我要他過得很好,因為我要比他更好!我要永遠超前他的進度...... 

You make me wanna be a better person. 

後來我清楚了,人不該活在過去,只要做現在能力所及的事情就好了。 

所以我就靜靜地等,我為他做過最貼心的事,大概就是用我最燦爛的四年,等他,放棄這中間可能的幸福,只為了等一個人...... 

大學畢業前兩個月,我等到了。 

我以為我夢寐以求的就是這一天,我以為我會感動的猛掉淚,但那當下,感動消失了,我像是活了過來一樣,覺得自己做了好長一個夢。當時我只有一個念頭:「結束了。原來重新開始很簡單,就是結束。」 

在這個什麼事都說不準的世界裡,只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不論多久,有效期限總有一天要結束。 

所以,我的等待已經徹底畫下句點,這才發現我等的不是對方,而是自己清醒之後的頓悟。 

你知道嗎,神奇的是,那感覺就像發燒一樣,在你昏睡了好幾個晝夜之後,突然有一天清晨,你聽著窗外的蟲鳴鳥叫,張開眼,你覺得自己好了,你知道自己好了...... 

The deal is off.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