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卷己經於今日正式上路,各家各戶也是半期待著消費卷趕快發放,而且各行各業的百貨店面及商家,更是希望能藉由這個消費卷可以帶動經濟,但是消費卷拿到後,又要如何去正確去使用它呢?
政府對於時下的經濟低迷景氣,特定發行消費卷以達到帶動經濟景氣點,但是當下一個問題出現,凡是有正式經營且又有收據為者,是可以接收消費卷然而小吃攤呢?這對他們有公平嗎?還有一個眼前著點是消費卷固然是很好的促銷經濟活動,而又得必需得在9月30日使用掉,那麼9月30日之後,難道不需要再活絡經濟嗎?有誰能預言到那時期,整體經濟可以達到預定標準嗎?
還有另外一個現象問題,消費卷的面額是200元及500元或是1000元,卻有不少相當普通的日常物品屬於100元內,那麼這種消費卷還有做用嗎?既不找零也不能兌換現金更無法做為抵銷品,以這種形式的促銷經濟活動,有效用嗎?
許多經濟學者及專家,一致認為目前的經濟景氣還沒有達到穩定飽和狀態。如果消費卷可以帶動整個台灣經濟的話,為什麼不早在之前就去發行這種日常用品卷,或是由商家帶動更為有用,何須還由政府發起消費卷給民眾呢?消費卷固然可以帶動一部分的經濟,但是也要考慮永久使用,而不是只有現行才去考量,真正要有正常的起動經濟能力,還是得靠平日的基本消費及正確消費觀念,這才是有在做一般的經濟活絡,而不是就急行事,這樣做法不是更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