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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錄片的配樂是太平洋波濤洶的浪聲,配上「夢中花」音樂,讓我們這一代的年輕朋友們共同向台灣約定我們的誓言,雖然民主的逆風寒又冷,東北季風讓太平洋掀起陣陣波濤,但太平洋波浪聲正在召喚我們這個世代,這是我們的時代,唯有我們的世代站出來,台灣才能不一樣。

以上的影片是余晏團隊加入東岸的逆風行腳團隊,一步一腳印留下的紀錄片,路上的鄉親們很感人,不理我們的,只要堅定的揮手一兩分鐘,至少會回以一個淺淺的笑容。

紀錄影片中的音樂是《夢中花》
詞/黃越綏,曲/王明哲,演唱/蔡亞彤
提著月娘的光
照向思鄉的路
唱起古早的歌
淋著相思雨
情是夢中的花
花是心內卻講的話
風吹花蕊飛
乍知花開有幾回
撥開雲中的月
春天將你來畫

這首歌曲是黃越綏女士去探視一位年僅二十幾歲卻不幸罹患癌末的好友,心有所感寫下的。黃老師用詞作傳達社會愛的另一面,以她豐富的人生閱歷與女性特有的感性,讓整首詩歌充滿濃濃的愛意,猶如歌的詞作自成音律,堅強、勇敢的外表下,那顆溫柔善感的心靈,就像她對台灣的愛,既熱切又婉約。(以上文字取才於《台灣,美麗的Formosa,王明哲精選集,如需郵購專集一片350元,請先電話告知25570658,再到錦西街74之一號服務處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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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前行!余晏27日宣布加入民進黨


逆風前行!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今27日上午在卡神楊蕙如、歌手王明哲及近十位年輕朋友陪伴下,宣布加入民進黨,展現年輕人支持民主政黨的決心。簡余晏表示,因為這是台灣民主遭逢最大困境的時刻,她與朋友們一起參加東海岸的逆風行走,深覺這是台灣民主關鍵時刻,必須有更多人站出來打拚,阻止民主倒退嚕。(上圖為余晏參加逆風行,頂著東北季風在太平洋畔走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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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晏的長期戰友無黨籍議員陳建銘到場送余晏一把扇子,象徵過去同為台聯政黨,今日揮手前行,他說心情像是嫁女兒一樣,陳建銘送余晏一束花展現台灣派團結決心。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陳嘉銘表示,他的心情像是娶媳婦一樣歡迎,副總召莊瑞雄、台北市黨部主委李政毅等人到場,議員李慶鋒並送余晏一束紅色帶刺的玫瑰,期
許余晏展現玫瑰如火般的青春熱情,繼續努力以刺尖監督一黨獨大的台北市政府。
現場在「夢中花」的音樂聲中,播放余晏與朋友東海岸逆風行走影片,年輕朋友們誓言雖然民主的逆風寒又冷,東北季風讓太平洋掀起陣陣波濤,但太平洋波浪聲正在召喚我們這個世代,這是我們的時代,唯有我們的世代站出來,台灣才能不一樣。
余晏上午在台灣歌謠創作者王明哲推薦下,和多位年輕朋友一同入黨,卡神楊蕙如也專程從逆風前行現場趕到議會,伴著吉他一同為台灣而歌,王明哲送給余晏一首歌是「夢中花」,現場一談創作及推薦的心情。

推薦余晏入黨的歌手兼創作家王明哲的簡歷:曾與鳳飛飛合作思念之歌專輯,作品有「海洋國家」專輯,與李靜美合作「阮若想起」入圍金曲獎,文化總會兩屆「台灣之歌」徵選中,《白蘭花》獲優選獎、《台灣》獲特優獎,而這首《台灣》也是簡余晏2006年競選時的選戰歌曲。王明哲作品中,簡余晏喜愛推薦的是《夢中花》,這首歌曲是黃越綏女士探病20餘歲癌末女友人後寫來感慨的詩。

逆風行腳紀錄影片中的音樂就是《夢中花》,詞/黃越綏,曲/王明哲,演唱/蔡亞彤
提著月娘的光
照向思鄉的路
唱起古早的歌
淋著相思雨
情是夢中的花
花是心內卻講的話
風吹花蕊飛
乍知花開有幾回
撥開雲中的月
春天將你來畫

這首歌曲是黃越綏女士去探視一位年僅二十幾歲卻不幸罹患癌末的好友,心有所感寫下的。黃老師用詞作傳達社會愛的另一面,以她豐富的人生閱歷與女性特有的感性,讓整首詩歌充滿濃濃的愛意,猶如歌的詞作自成音律,堅強、勇敢的外表下,那顆溫柔善感的心靈,就像她對台灣的愛,既熱切又婉約。(以上文字取才於《台灣,美麗的Formosa,王明哲精選集,如需郵購專集一片350元,請先電話告知25570658,再到錦西街74之一號服務處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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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前行!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今27日上午10時10分,在一群年輕朋友陪伴下,共同宣布加入民進黨,展現年輕人支持民主政黨的決心,因為這是台灣民主遭逢最大困境的時刻。
余晏將在台灣歌謠創作者王明哲推薦下,和多位年輕朋友一同 入黨,大家彈著吉他為台灣而歌,王明哲也將現場一談創作及推薦的心情,戰友陳建銘到場送扇子送花,展現台灣派團結決心,民進黨議會黨團議員們將現場歡迎。余晏將現場播放余晏與朋友東海岸逆風 行走影片,歡迎來台北市議會六樓採訪。
推薦入黨的歌手兼創作家王明哲的簡歷:曾與鳳飛飛合作思念之歌專輯,作品有「海洋國家」專輯,與李靜美合作「阮若想起」入圍金曲獎,文化總會兩屆「台灣之歌」徵選中,《白蘭花》獲優選獎、《台灣》獲特優獎,而這首《台灣》也是簡余晏2006年競選時的選戰歌曲。王明哲作品中,簡余晏喜愛推薦的是《夢中花》,這首歌曲是黃越綏女士探病20餘歲癌末女友人後寫來感慨的詩。
文章分類 : [ 市政 ]     

刑事告發狀
告發人    李慶鋒  臺北市仁愛路4段507號7494室
          簡余晏
被  告    馬英九  台北市興隆路2段96巷15號3樓
          李述德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吳秀光  同上
          林基源  同上
          丁予康  同上
          何昌明  同上
       (以上五人為台北銀行臺北市政府官股法人代表)     
為上列被告涉嫌背信、收受賄賂、圖利等案件,依法提出告發事:
犯罪事實
一、 緣被告馬英九為前臺北市市長,為辦理台北銀行與富邦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於91年底合併前召集以臺北市政府任台北銀行官股法人代表林基源(時任台北銀行董事長)、吳秀光(時任臺北市政府研考會主委)、李述德(時任臺北市市政府財政局局長)、丁予康(時任台北銀行總經理)、何昌明(時任台北銀行副總經理)組成之五人專案小組辦理兩銀行合併相關事宜。
二、 然被告馬英九擔任市長任內同意富邦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將台北銀行併購時,台北銀行44個分行共擁有3,545.63坪土地,及2萬7,126.6坪樓地板面積之不動產,被告等未作資產重估鑑價作業,逕以該行民國50、60年代購入上開不動產之價格,作為與富邦銀行換股之計價基準,已損害台北銀行股東及政府公帑,而有圖利私人財團之嫌。
三、 被告李述德等負責合併案之五人專案小組成員身兼臺北市政府任台北銀行官方法人代表,對於上述台北銀行44個分行未作資產重估鑑價作業,逕以該行民國50、60年代購入上開不動產之價格,作為與富邦銀行換股之計價基準,損害台北銀行股東權益及政府公帑之浪費,已違背證交法之規定、公務員應負之義務及董事對股東與公司之應盡之責任。
四、 台北銀行是於當時為業界體質最好的銀行之一,逾期放款比率在北銀被併購前的89年底才2.1%,在被告馬英九公開台北銀行下嫁政策後,到90年12月底,台北銀行的逾期放款在短短12個月中提升56%,竟然增加了45億元,逾期放款比率拉高為3.13%,89年第二季開始每股盈餘為了大幅提列呆帳準備因此暴跌,第一季的獲利13億竟然到第四季只剩1億1689萬。更讓人訝異的是,到了91年6月台北銀行董事會審後同意併入富邦金控,台北銀行的盈餘竟然又開始大幅提升,同時台北銀行的呆帳在91年底被併後,又快速降回到原來的水準。準此,本件台北銀行與富邦銀行合併前,台北銀行之呆帳竟莫名暴增45億餘元,有意圖圖利富邦銀行而壓低台北銀行資產品質,進行損及台北銀行所有股東之不公平換股比率之嫌。
五、 復參酌台北銀行91年每股盈餘2.15元,富邦金控91年底併購台北銀行的當年每股盈餘為1.25元,扣除掉台北銀行當年賺的50億元之後,富邦金控當年每股盈餘只有0.78元,這種數字讓業界譁然。從每股盈餘來比較兩銀行的獲利能力,台北銀行獲利能力為富邦的2.75倍,但被告等卻讓一股台北銀行只能換1.142股的富邦金控股份,上揭種種皆顯示被告等圖利他人犯行之跡。被告林基源等五人專案小組身兼台北銀行法人官股代表亦涉及呆帳異常提列,於台北銀行財務報告上做不實記載以及違背職務之行為。
六、 89年1月26日,行政院公共工程會回覆臺北市政府函詢(工程企字第89001341號函)認為代理銀行委託遴選屬勞務採購應適用政府採購法。依此,臺北市政府於90年2月提案臺北市議會並於92年6月26日通過「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市庫之代理銀行遴選,應依該條例進行, 94年8月3日馬前市長亦於市議會宣布重新遴選。
七、 然被告等除上開坐視台北銀行資產未重估,且增列45億呆帳壓低台北銀行帳面後下嫁富邦等犯行,亦有甚者,被告馬英九於合併案前後,分別於91年及92年8月間赴富邦招待所接受蔡家兄弟招待魚翅宴,並於2006年11月30日卸任市長之前,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的情況下,直接批公文下令由富邦擔任「代理市庫」,將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的存款放在富邦,而且60億元以下存款都讓富邦可以不必付利息給市府,至今沒有簽訂契約,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及上述自治條例,未經公開招標程序即指定特定業者從事業務,涉嫌圖利富邦,放任市產縮水。
所犯法條及證據
一、 收受賄賂、圖利罪部分
(一)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三  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訂有明文。
(二)次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訂有明文。
二、 背信罪部分
(一)按「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42條定有明文。
(二)銀行法93年2月4號修正前第125-2條第一項規定:「銀行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銀行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銀行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第二項規定:「銀行負責人或職員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前項犯罪之行為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三、違反證交法部分
(一)93年4月28日修正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規定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損害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二) 1年2月6日修正前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一項第二款處罰虛偽記載之規定:「對有價證券之行情或認募核准之重要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而散布於眾者。」及同條第4款規定「發行人或其關係人、證券商或其委託人、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或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對於主管機關命令提出之帳簿、表冊、文件或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四、查被告馬英九案發時身為臺北市長,自有清廉力盡善良管理人義務而操持市政、依法行政之公法上義務,惟渠卻於合併前後至富邦招待所接受魚翅宴招待,並意圖為第三人富邦銀行不法之利益,召集五人小組進行台北銀行合併案之處理,然合併前竟突編列45億元之呆帳壓低台北銀行資產品質,亦不重估台北銀行所擁有之資產現值,致二銀行形成不合理換股比率,違背其身為市長應為市民權益、銀行股東把關任務之職責義務,致損害台北銀行股東之利益及臺北市政府之財產,法務部賄選犯行例舉明列接受餐飲與招待對價顯不相當者涉嫌賄賂,至被告馬英九赴富邦招待所接受魚翅宴招待以及上開行為,已有涉犯刑法背信罪、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之嫌。
五、另被告馬英九事後又違反政府採購法及臺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等法律,在未遴選、沒招標、沒簽約情況下,違背其職務,下令將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公款款項之存款逕存入富邦銀行,且將市庫存款、專戶存款、種基金等存款列為「不計息」,直接圖富邦銀行之不法利益。被告上開種種犯行已涉嫌違反刑法背信罪及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圖利罪。
六、 被告李述德等五人,為達成被告馬英九進行台北銀行與富邦銀行合併案之任務,明知身為台北銀行法人代表應對公司財產及股東善盡責任,惟卻於合併時利用提報45億呆帳降低台北銀行資產品質及不進行重估資產等方式,使當時台北銀行獲利能力(以每股盈餘計算)雖為富邦的2.75倍,卻僅能以一股台北銀行換1.142股的富邦金控股份富邦銀行之換股比率換股,使得台北銀行股東以較低換股比率換得富邦之股票,並使富邦以較低成本入主台北銀行,包含臺北市政府在內之股東,其資產皆蒙受相當大的損失,台北銀行所擁有資產也相當於折價讓渡富邦,被告李述德等五人圖富邦之利益,進行違背職務之行為使台北銀行之股東與其資產蒙受損失,已涉嫌違反銀行法第125-2條加重背信罪,並依同法第2項規定,二人以上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七、 又被告李述德等人身為法人代表,於合併前利用上述提報呆帳、未資產重估等方式使台北銀行進行不利益之合併案,讓其資產蒙受損失,該當證券交易法第171條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損害者之規定。而異常提列呆帳使資產報表看起來獲利能力較差行為,由於與當時台北銀行獲利現狀不符,而數據在合併前後才發生異常,被告李述德等人顯然未依照正確資產負債情況做記載與揭露,而為虛偽記載,另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4條之規定。
八、 綜上所述,被告等人為意圖獨厚富邦銀行,進行許多違背法令之合併行為;以及未依相關法律重新遴選市庫代理銀行之違背職務行為,涉嫌收受賄賂、圖利、背信罪以及違反證券交易法,告發人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之規定提出告發,狀請鈞署鑑核,迅偵查起訴不法。

此      致
最高法院檢察署 特別偵查組       公鑒
中華民國97年2月 26  日
具狀人:李慶鋒
        簡余晏

文章分類 : [ 政論 ]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及李慶峰於上午前往特偵組針對台北市政府圖利台北富邦銀行案告發前市長馬英九及相關承辦官員後,立法委員黃偉哲今天上午於施政總質詢時,再度對此案向財政部部長及金管會主委提出質詢。

    黃偉哲委員指出,由於時逢公庫法仍未完成修法,台北市政府利用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行政解釋,蓄意迴避政府採購法並濫用限制性招標規定,先將時任台北市市庫的台北銀行賤價售予富邦銀行後,再將台北市市庫的業務指定交由新改制後的台北富邦銀行辦理。更離譜的是,根據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富邦銀行簽訂的內部密約,台北富邦銀行對於台北市政府百億餘元的資金竟然不用支付任何利息?(根據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所出示其與台北富邦銀行簽訂的正式合約表示:台北市市庫存款金額六十億元以下不須計息,然財政局局長答覆國民黨籍議員李述德時卻表示係三十九億元以下不計息。真相為何?令人費解!)

    財政部部長及金管會主委對於黃偉哲委員之質詢亦莫衷一是。黃偉哲委員除指示兩部會首長應加強稽查並與檢調單位積極配合之外,更對於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於任內不避諱地前往富邦金控招待所享受兩次的魚翅宴招待後,更順勢操作讓富邦金控大享其利的作法感到極為不齒!更呼籲馬英九應儘速公開說明上述事件始末並儘速向司法機關自首,更應對全台北市市民之重大損失鄭重道歉並全額賠償。

 

富邦代理北市庫情況 財部:將依法進行了解

更新日期:2008/02/26 14:49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六日電)財政部長何志欽今天表示,財政部將根據公庫法,進一步了解台北富邦銀行代理台北市政府市庫情況,並做適當處置,一定會依法行事。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台南縣)上午在立法院質詢何志欽,台北富邦銀行代理台北市庫,是否公款新台幣六十億元以下部分,都未比照存款計息?

 

何志欽答詢時表示,台北銀行1999年民營化,北市府因應議會要求,2003年訂定代理市庫銀行遴選辦法,但須得到台北市議會同意,再呈報給財政部,然後依公庫法執行。

 

他說,根據財政部了解,當時北市府未得到北市議會同意,也就未向財政部報告,繼續沿用舊市庫契約。

 

何志欽指出,財政部一定會了解相關情況,做適當處置,並根據公庫法進一步了解,依法行事。970226

文章分類 : [ 政論 ]     

市府公庫購置的楊英風、吳炫三藝術品淪為私人所有


議員指:市府公庫購置的楊英風、吳炫三藝術品淪為私人所有
質疑馬英九兩度沒有公開招標即指定富邦,要求公布北市與富邦的內部計息契約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25日上午在中山北路二段50號的北銀大樓前舉行記者會,指馬團隊五年來在兩度在北市銀事件關鍵時刻竟放棄公開招標,導致市庫蒙受損失,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法令。議員並指著北銀大樓前的楊英風遺作「鳳凰來儀」,藝術界估算楊英風這件遺作至少值數千萬元,但遍數台北市政府移交資產,竟漏列價值不斐的「鳳凰來儀」,此外,如吳炫三等人的畫作也未見交待,議員要求追查這些知名藝術品的下落。


議員們並提出新的指控,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一遇到富邦就放棄公開招標,議員強調,馬團隊決定出脫北銀時不公開招標,特意以「遴選」方式進行?而且相關決策專案人員事後在富邦坐享高薪高位,其間是否有對價關係?議員表示,第二次遇到富邦就放棄公開招標是在於「代理市庫」,馬英九在2006年11月30日,也就是下台前一個月,放棄政治承諾,且違反公共工程委員會第89001341號函,不願公開招標即指定將市庫全存進富邦,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以及台北市市庫遴選條例,議員指出,上述不法如有對價關係即涉貪瀆,如無對價關係即涉圖利瀆職。

議員表示,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於2003年10月6日說:「要看一家金控公司或銀行,除了看資產,還必須看負債與淨值,這是會計學基本概念。合併前台北銀行資產總額6500多億,負債總額6100多億,淨值458億…」,從李述德當年談話我們可以確認,淨值很重要,尤其是價格高昂的房地產及藝術品等都占淨值裡絕大部份,這是市民一定要知道的,而現在相關數字與資料逐漸出現,馬團隊不能再迴避了。

談到資產淨值必須再解釋,根據財政部賦稅署的資產重估辦法(見附件一) 台北銀行已超過資產重估辦法25%的政府規定,應該重估。而且台北銀行於58年4月21日開張,59年在延平、龍山、景美、松山和陽明山五區設分行,並在海外紐約華爾街、洛杉磯、香港等地購買或設置分行。63年即購買登錄大安分行等權狀房地產,66年2月將已賣出變私有地的市有土地專案買回,再編列3億餘元破土興建北市銀大樓,68年再追加1億6千多萬元的工程費用。從上述資產登錄年代證明,台北銀行更超過資產重估辦法的民國68年之前即重估的政府規定,馬團隊沒有資產重估坐視房地產以六零年代價格賤價出售,也有圖利之嫌。

議員指出,台市府代理市庫不只經手每年1400餘億元的市政經費,台北市另有26個特種基金,其中,4個營業基金的業主權益共計704億元,其餘非營業基金分別為10個作業基金(淨值共計1601億餘元)、11個特別收入基金(淨值共計為451億餘元)、1個債務基金(淨值為25億餘元)。全部總基金估計約有2781億元上下的各種基金存在富邦,議員要求北市府公布其利息計算方式及與北市府所有有關的存款總金額,而這樣龐大的獲利竟然是沒有公開招標即在馬英九下台前一個月直接指定要存進富邦,這麼明顯的疏失如發現有「對價關係」即涉貪污治罪條例,如無對價即涉五年以上圖刑的圖利罪。

議員表示,綜上所述的兩度沒有對外招標,也沒有資產重估一事,今天提出的北市藝術品一事也讓人難過,1991年時北市府特別以公款編列600萬元,委由楊英風以1970年大阪萬國博覽會貝聿銘設計的中國館前的作品為原型,重新設計製作了這高達12公尺的「鳳凰來儀」,材料費及施工費就花了505萬元。議員表示,當年楊英風還說,這座藝術品為了防颱及防震,雕塑採不鏽鋼底座及骨架,廿多人趕工兩個多月才做好,高度比起大阪的舊作高出了5公尺。此外,根據北銀前人員指出,還有1982年時以公庫購買的吳炫三兩幅油畫,以及畫家陳景容鋼塑的「百年樹人」鋼塑壁畫,這些藝術作品隨著楊英風辭世,以及吳炫三知名度,現在藝術市場行情非常好,而這些藝術作品是否也流入富邦?議員主張,這些藝術作品應為全民所公有,不該為任何人所獨占。

議員呼籲,台北市政府應公布這五年來沒有公開招標即指定富邦為市庫的所有內約,特種基金的計息標準、存款總金額、利息收入,唯有公開真相才能接受監督。而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2000年1月26日的函文指出:「以約定之市庫存款基本存量不計息抵付代庫費用,為勞務採購應依照政府採購法,並以市庫存款基本存量估計之利息為採購金額,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至第23條規定辦理招標」。

議員表示,馬英九違反政府採購法與地方制度法,逕行指定富邦為市庫代理銀行,是否涉對價關係或圖利財團,馬英九應該說明清楚。議員指出,市府既然於2004年依自治條例遴選出富邦,依公庫法呈報中央核准,在議會決議「不同意」由台北富邦銀行代理市庫業務後,形同流標,馬英九應依法重新辦理遴選,而不是任意曲解法令,以黑箱作業違法裁示。

議員說明,市府一方面說因為中央正在修訂公庫法藉詞拖延,另一方面財政局卻在2007年10月25日召開了「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座談會」,邀請11家本國銀行及市府相關機關參與研討。議員嚴厲質疑,市府只要依法辦理就好,根本就不需要等待修法,市府掩護馬英九的說法是廢弛職務、行政怠惰!依公庫法規定,北市代理銀行之指定及其以契約訂定的權利義務事項,都應該經過財政部核准,目前富邦代理市庫業務市府並未呈報中央,涉及全體市民權益的契約也未經財政部核准,已涉貪瀆,馬英九應出來說明決策過程。



文章分類 : [ 政論 ]     

一頓魚翅宴,價值50億?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上午與長昌競選總部共同召開記者會,22日上午三問馬英九:一頓魚翅宴到底要花掉了市民多少錢?為何馬英九下台前要臨去秋波違法指定市產全部存進市庫?為什麼簽下喪權辱市的不平等條約?擁有15%股權的台北市政府只有兩席董事,擁有17%股權的蔡家卻有七席董事?粗算這五年來嫁掉北銀,市民至少損失了近百億元?如果照馬英九承認版本的魚翅宴有兩頓,這樣算下來,一頓魚翅宴的可能價值是否高達五十億元?


簡余晏與李慶鋒質疑,台北市政府擁有15.01%股權在整個金控中卻只擁有兩席董事,相較於蔡家17.71%股權就有七席董事,掌握經營權,這樣的合約實在太神奇了。而當年費鴻泰議員時代則指出,馬團隊說相中富邦金是因為富邦金的「壽險」好,但是,去年11月的商業周刊現在卻又傳出富邦有意把壽險保險部份割出,馬英九就是這樣拚經濟的嗎?


簡余晏、李慶鋒指出,距離2003年9月馬英九承認吃的那一碗魚翅宴至今大約2000天了,2000天前,我們只知道馬英九向市議會道歉說他吃了不該吃的魚翅,當時隱約覺得似有內情,但真象一直沒有出爐。直到2000天後的今天,我們才從帳冊、報表、盈餘、金控公司的最新規畫等逐一發現,那兩碗魚翅讓市民們付出了代價,錯誤決策背後問題重重。簡余晏、李慶鋒說,如果我們現在不正視這個問題,再2000天後,市庫是否將蒙受更大損失呢?

發言人謝欣霓表示,馬英九團隊回應議員質疑為何不依法資產重估時竟說,60億元不大,但是對我們一般民眾來說,60億元實在太大了,竟因為60億元不大而用60年代房價計算帳面價值?此外,馬英九下台前竟臨去秋波,指定富邦擔任代理市庫,而且還讓60億元以下沒利息。謝欣霓說,一般民眾存款600元存在郵局也有利息,為何高達60億元就不必給市政府利息?馬英九可能覺得60億元實在太小了。而幾項問題粗估下來,馬英九一碗魚翅可能要付出大約50億元的代價,而50億比60億小,馬團隊可能也覺得沒什麼

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富邦已是民營銀行又不是公家銀行,馬英九卻違反議會決議、違反台北市市庫遴選自治條例,擅自指定富邦代理市庫。馬英九天天說要「拚經濟」,賤賣北銀是在拚財團的經濟嗎? 台北市政府一年預算高達1400餘億元,各式基金總金額加起來上千億元,再加上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八萬公務人員每月流動金額,任何業務能承包到台北市府「代理市庫」業務都令業界眼紅。為什麼一向自稱「不沾鍋」的馬英九要在下台前臨去秋波,要違法指定富邦代理市庫?其間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事?

總部指出,馬英九團隊回應說沒有資產重估是因為這些房地產只有數十億元,但是,至少60億元的損失不大嗎?我們一輩子看過60億元嗎?這對馬英九可能是小錢,卻是民眾的天文數字。此外,馬英九在沒有遴選之下逕行指定民營的富邦銀行代理市庫,每月流通達六、七百億元,以最最保守的估計來算 ,北富銀至少獲利20億元以上,這對馬英九可能是小錢,但卻是納稅人的辛苦錢啊!

總部指出,前幾年的銀行利息還不錯,為何馬英九讓富邦在60億元以內不必計息?法令依據是什麼?還是馬英九認為60億元太小了嗎?而60億元以上也只有0.625%,為什麼呢?58年簽訂的骨董契約讓市庫的錢不計息,這是因為當年的北市銀幾乎是公家銀行,是左手交右手,但現在的富邦是財團、是民間銀行,怎麼就這樣把錢交給財團了?總部質疑「不沾鍋」臨去秋波指定富邦代理市庫,真是不明不白,馬英九應該出來說清楚。
文章分類 : [ 書面質詢 ]     

接獲檢舉指出郝龍斌與馬英九的美國永久居留權一樣都是有效的,而且,今天郝團隊面對質問,答案竟然跟馬英九一樣,就是不面對!試想,台北市長領到市民納稅錢的薪水之後,是不是要再繳稅給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這是什麼樣荒謬的認同?

如果被告知你所持有的是有效的美國居留權時,做為69萬票當選市長,為了以示負責,當然該立刻說,不論如何,堅持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但是,馬與郝真是哥倆好一對寶,當郝柏村率領三軍叫大家向前衝的時候,他們全都在美國申請永久居留權。如果照他們所說的一切都只是錯誤,那麼認錯就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放棄就好了,為何他們都要堅持絕不放棄、也絕不再查證,也絕不補放棄。

更讓人不解的是,為什麼來選台北市長、總統的他們,都正好曾是「準美國人」?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稿
質詢日期:西元2008年2 月22日
質詢議員:簡余晏
質詢對象:郝市長室、秘書室
質詢題目:請郝市長拋棄美國永久居留權,做台北市民的市長。
 
質詢內容:

一、 根據2008年1月31日報載,市長郝龍斌自承也有「美國永久居留權」,郝市長說在美國唸書時,妻子留在美國工作必須申請美國永久居民權,他與妻子一起申請「附卡」,但他返台後沒使用過,他認為「回國一年後這張綠卡已自動失效」。

二、 不過,根據美國台灣人向議員檢舉,郝市長的永久居留權號碼為A392XXX69號,生日為1952年8月22日,發照日為1985年7月11日。而美國方面向在美的台灣人表示,這個簽證仍為有效期間,也就是台北市市長郝龍斌到今天仍然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必須依法向美國申報所得,如此將有辱市譽。

三、 郝市長前年以69萬2085票當選台北市長,扛負著台北市民的期待,如果郝市長仍擁有「有效」的美國永久居留權,卻執行台北市的各項任務,這樣如何向眾多市民交待?難道我們城市將有一個美國台北市長?

四、 雖然市長公開表示「美國永久居留權」已經失效,但美國方面的訊息持續傳來郝市長的證件仍為有效,這樣將有辱本市尊嚴,懇請市長維護台北市民尊嚴,儘速前往美國在台協會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並公開宣布讓市民知道。

文章分類 : [ 政論 , 改變ing ]     

公民記者網路上找馬英九美國資產

 
網路改變世界的時代來了!網路公民記者這次在網路上追蹤馬英九美國房子!

太猛了!網路的力量萬歲!網路改變實體世界的時代已然來到!…這次不是說陳冠希,而是談馬英九!

看!陳冠希事件幾為璩美鳳事件翻版,一些不想讓人家看到的秘密,在網路時代是有權力者也遮掩不了,網路世界才是人人平等,不管你是立委、議員、演藝人員、或總統候選人,都必須親自上網,自己過濾影音檔,自己與部落格互動,才可能真正與網路同步改變世界^^。今晚,我照例在子夜上玉山台,竟然看到網站公布馬英九英文名字找到的房子的空照圖!真是帥呆了!

網路上的小蝦米自主查出來的東東,遠比任何一個發言人、化妝師還要強!老實說,我們這一代的酸甜苦辣狗屁大小事己經都可以從網路上,透過聯結、關鍵字來層層搜出來。據說連公眾人物的三圍也都可以從網路找出來,如果這次找出了馬英九的美國房子,那麼,未來總統從網軍中選出來的日子也近了。

這是一個由關鍵字、搜尋引擎、網路空照圖、影音圖檔組合而成的世界,這是一個搜尋引擎可以扭轉刻板印象,可以改變世界,找出真相的年代!

這是網民與鄉民攜手共同引領世界的年代!

看,連陳冠希都出來面對問題了
難道馬英九還要再躲下去謝謝指教?

100位公民記者追查馬英九在美資產

本台報告:
本台在馬英九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事件爆光之後,本台即接獲全球各地愛台灣的人士各種報告,本台公民記者編輯團經數度網路會議,秉於國家領導人,絕不能擁有他國國籍,乃至於損毀台灣主權尊嚴,如有在國外置產,更須向全國人民說清楚講明白,且基於實事求是,本台制定以下調查原則:
一、所有資料均以於網路公開搜尋,不論免費或付費,任何人均能以相同方法,獲得相同的證據之來源。
二、部份資料如若為特殊管道取得,必須保護新聞來源,亦須在取得確切證據來源之後,始得公佈。
三、對於所查獲之證據,保持客觀態度,不加以任何主觀評論,證據會說話,一切留待讀者判斷。


然而,由於當事人馬英九先生一直採「謝謝指教」之抗拒說明態度,致使國人對其綠卡是否失效?是否已擁有他國國籍?以及是否曾經在外國置產等攸關人民選擇國家領導人之判斷標準,一概拒絕說明,因此,本台除將查獲證據公佈外,亦在此大力募集100位公民記者,發揮道德勇氣,全力搜尋馬英九先生任何可能違反身為國家領導人卻損害台灣主權尊嚴之行為,本台亦呼籲馬英九先生主動公佈證據,以平撫人民的疑慮!


以下為本台搜尋之證據與過程:

  本台接獲檢舉指出,公司基地在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 Bellevue 的 Intelius 網站,查獲馬英九(Yingjeou Ma)的英文姓名,經本台駐美公民記者付費查詢(美國以外地區之國際信用卡,該網站為防偽卡,並不接受刷卡查詢),初步取得馬英九於美國登記之住址為 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NY 11720,經詢問當地房產業者,初步從 Google map 上,查獲與馬英九先生相關之地址衛星空照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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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 [ 政論 ]     

獨厚富邦!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馬英九下台前急下令要市產進富邦

立委管碧玲、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20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坐視北銀未資產重估,而且增列45億呆帳壓低北銀帳面後下嫁富邦,馬英九接著又不避嫌地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的情況下,於2006年11月30日直接下令由富邦擔任「代理市庫」,將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的存款放在富邦,而且60億元以下存款都讓富邦可以不必付利息給市府,至今沒有簽定契約,明顯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未經公開招標程序即指定特定業者從事業務,涉嫌圖利富邦,放任市產縮水。

立委與議員指出,馬英九下令至今,市政府仍未與富邦簽約,既沒有契約也不願公開招標,涉嫌違反諸多法令,放任市民的權益受損,實在太不合理啟人疑竇,他們將於近日檢具北銀合併前呆帳暴增、盈餘銳減、資產未重整…等財報資料、金融類等股市指數圖等各式數據資料,赴地檢署告發馬英九涉嫌貪瀆、瀆職、違反政府採購法、違反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公庫法等,要求馬英九將縮水的市產還給市民。

議員指出,馬英九在任期將結束的最後一個月,2006年11月30日急著將市庫交給特定業者,這點實在太不合常理,新市長已出爐時舊市長是正港「看守小內閣」時刻。更何況台北市議會於2005年7月1日第九屆第十七次臨時大會第二次會議時,跨黨派議員一致反對將市庫交給富邦而退回,馬英九當時回應公開說法冠冕堂皇,說他會「尊重市議會職權、不提覆議」,馬英九還於2005年8月3日宣布「要重新辦理代理市庫銀行遴選作業」,但是,誰知道滿嘴說得仁義道德的馬市長,卻在整整一年多後仍遲遲不願展開新銀行的遴選,說一套做一套,竟於2006年11月30日逕行宣布把市庫重金交給了富邦。違悖其政治承諾涉嫌圖利業者。






根據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於2004年4月22日的新聞稿坦言:「台北銀行代理臺北市市庫業務以來,由於臺北市政府預算規模逐年成長,及民眾要求政府提供服務日益殷切,使得市庫代理銀行的業務與日俱增。北銀代理市庫業務及經收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當時財政局強調,北銀88年11月底民營化,市庫業務代理權不宜獨鍾該行,應以公正客觀程序遴選出財務健全、債信優良、經營績效及服務品質良好的優質銀行,以提升對巨額庫款安全的保障。」從財政局的新聞稿裡,顯見財政局也知道金額龐大達數百億元,不應該再獨厚圖利富邦,但沒想到,財政局的用心馬英九不領情。

立委與議員們質疑,馬英九不只以六零年代的房價來估算北銀44個分行價值,馬英九竟然也用64年11月的「骨董契約」把千億市庫交給富邦。立委與議員手拿64年的骨董契約指出,此約明訂市庫存款、專戶存款、種基金及公款等三種存款為「不計息」,這種契約只適用於公銀行,怎可私用於特定的民營業者?這究竟是拚人民的經濟還是在拚財團的經濟?他們要求馬英九公開說明,為何蓄意要用這種喪權辱市的「新馬關條約」把重金交給富邦還不計息?這樣動輒億來億去的金額為何沒有利息?市府是完全不收利息,還是60億以下不收利息?真相到底是什麼?為何不開放其他銀行公平競爭?

立委與議員表示,不論是完全不計息或是多少金額以下不計息,這種優惠條件真是讓其他業者眼紅,而富邦有沒有拿不必付利息的市庫的錢出去轉存到其他銀行獲利?此外,依照議會92年6月26日通過的「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明文規範評選機制、評選委員會組成等條文,為何馬英九視議會形同具文,不願遵守自治條例遴選,也不願依政府採購法來公開招標遴選市庫銀行?馬英九從2002年到2006年之間,到底跟蔡家進行了什麼交易?

此外,台北市政府擁有15%的富邦金控股權只有兩席董事,蔡家有17%股權卻有七席董事,這裡面疑點重重,立委與議員表示,台北銀行民營化後己不是當然的市庫代理銀行,不再有法源依據,必須重新遴選代理銀行,但馬英九下台前一個月,仍裁示由台北富邦擔任市庫代理銀行,不再進行遴選,讓富邦坐享四百多個公家機關存入、每個月有數億元不等的利息收入,立委議員們要求馬英九「依法行政」,不只該說明綠卡、魚翅宴實情,更該依法行政,幫市民拚經濟,把市庫的收入還給市民。

另,針對市政府對於現金股利的說明,議員再度質疑,為何馬英九任內台北銀行現金股利直直落?但在81年到86年陳水扁市長時代現金股利都有15、16億元,去年又只剩 11億元,議員請市府官員誠實面對議會監督,不要一直講外行話,迴避問題用一黨獨大傲慢心態面對議會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