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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將3月10日訂為西藏日

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發表公開聲明,為了紀念罹難的西藏人民,已提案要求台北市政府將3月10日訂為「西藏日」,來紀念西藏人民為了自由所流的血,同時也對繼續爭取西藏自由的人士表達支持與祝福。舉世重要國家首都城市都早已將這一天訂為西藏日,並在這一天升起西藏國旗,台北市落後世界太多了,希望台北市議會各黨團支持這項提案。

民進黨團發表公開聲明,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恐怖武力統治,並譴責中國總理溫家寶近日答覆CNN記者時說:「台灣現況就是一個中國」的謬論,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議員在此呼籲,台北市民一定要踴躍出來用選票及公投票向溫家寶宣示-「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就是台灣」!

為了紀念1959年3月10日西藏起義者在拉薩與解放軍的武裝衝突。全球許多國家包括歐盟、德國、法國、捷克、美國、紐約等首都城市政府都已將3月10日列為西藏日,因此,黨團提案將3月10日這一天也列為西藏日,讓台灣與全世界一起共同聲援西藏自治。

民進黨團也在此嚴厲批評,溫家寶做為獨裁國家發言者,竟然將西藏問題推給海外的達賴喇嘛,接著又恫嚇台灣人民不要去領公投票,溫家寶竟公開表示,入聯公投如果通過就是「改變台灣和大陸同屬於一個中國」,而且認為台灣的事要「兩岸同胞同意」,議員們呼籲,如果台北市民聽溫家寶的話不要去領公投票,那麼如同默認溫家寶所說的「台灣現況是屬於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將造成台灣主權及人民權益重要危害,台灣將和西藏一樣失去宗教信仰、軍警公教完蛋、沒有媒體自由、環境生態毀滅。

因此,黨團呼籲,此刻我們必須站出來捍衛台灣,我們一定領入聯反聯公投票,向世界發聲,強調台灣絕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另外,民進黨團近來不斷收到民眾檢舉,台北市政府竟然將馬蕭資料與市府文宣共寄,而且只寄給30歲以下年輕人,因此,黨團嚴厲譴責台北市政府洩露個人資料,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民法、刑法相關規定,民進黨團質疑,市政府今天能將個資洩露給馬蕭團隊,誰知道明天會不會又洩露給那個單位呢?

簡余晏指出,民政局動用了60餘萬元來配合馬蕭團隊寄文宣給20歲到30歲的年輕人,但其實民政局的公民宣導經費只有30餘萬元,這些錢是動用那個局處的預算請市長出來說清楚。大同區一位女士向余晏指出,她三個孩子裡面一個孩子出國兩個月,馬蕭團隊真利害,北市寄到馬蕭文宣品裡面就沒有這一個孩子的,這種感覺真恐怖,市民說:「今天會出賣市民的個資給馬蕭,明天是否出賣個資給中國政府?」余晏指出,根據環保局提供給她的回文,要清潔隊員不清掃而一家一家去當郵局人員投遞選舉文宣,已明顯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等相關法規,此外,洩露個資給馬蕭團隊更違反個資法、刑法、民法相關規定,市長、局長、科長、承辦人員都將依刑法等罪嫌函送,最高可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是台北市所涉法令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7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非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之:

一、於法令規定職掌必要範圍內者。

二、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三、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

第 18 條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非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之:

一、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而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

三、已公開之資料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四、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五、依本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二目有關之法規及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民法


第 18 條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第 317 條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 318 條
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之人,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工商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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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說他「願意讓」西藏自治,國民黨憑什麼管人家西藏!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昨天說:「政府『願意讓』西藏人自治…中華民國政府願意讓西藏人自治…。」

這是什麼樣傲慢的政黨與政治人物?西藏的事情是西藏人才有權決定的,我們台灣政治人物憑什麼說三道四?馬英九憑什麼說他「願意讓」西藏自治?馬英九如果當總統「不願意讓」西藏如何,難道台灣軍隊也要學胡錦濤開出坦克車嗎?這不知道是什麼邏輯,這跟說要去「教育你們原住民」是同樣的心態!台灣是民主獨立的國家,西藏、新疆不是台灣的領土,我們也無權去干預其他國家事務,馬英九憑什麼去「教育」西藏人?馬英九憑什麼「願意」去「讓」西藏人如何?那麼,馬英九「願意不願意」「讓」國際承認的蒙古共和國辦選舉?馬英九「願不願意」「讓」新疆獨立或自治?

日前我見到美麗的西藏小姐,她柔弱的以退出選美比賽一己力量維護西藏主權,我只能感慨:馬英九應該去請教西藏小姐什麼叫民主自由。西藏小姐如果聽到馬英九這句話「我願意讓…如何如何」,真得會感慨台灣的政治人物的民主素養吧!(上圖為北市議員與西藏小姐相見歡,左到右為市議員徐佳青、西藏小姐哲琳、市議員許淑華、簡余晏,議員致贈布袋戲偶衣服給哲琳做紀念)

延伸閱讀
**台灣圖博之友會:圖博拉薩起義追蹤報導
**BBC專題關注西藏局勢報導
**搶救台灣志工會 林煥均給支持馬英九的朋友們的一封信
**台灣不要與西藏一樣的前途
**謝長廷:西藏事件讓人警惕 籲團結逆轉勝
**1988年胡錦濤屠殺西藏人
**馬英九說:我們「願意讓」西藏人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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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城馬戲團鉅獻——憑空消失的Mr. MA 以上影片是魚夫玉山長昌台的影片,江建祥律師於2008年3月14日在洛杉磯舉行記者會的經過,江律師的大概內容為:根據馬英九的社會安全號碼去查證的結果,發現馬英九的社會安全號碼122-54-xxx7,但從美國資料查出來卻是一名為Geroge Darden的美國人,曾因為搶劫被判八年徒刑,1995年才從監獄假釋,可能是個黑人。

江律師的查證內容真讓人匪疑所思,馬英九公布的社會安全號碼為何會出現兩人?難道是美國方面有官方人士侵入系統改掉了馬英九的社會安全碼的資料?可能嗎?美國人一般社會安全號碼是終身有效,怎會出現兩人共用安全碼?

從綠卡一路延伸過來,因為昨天自由時報報載指宜蘭縣長呂國華說他沒有綠卡,揚言說要告人,不過,根據網友寄過來資料,也沒有提及「呂國華」的身份是立委還是誰,是指一名「呂國華」1999年7月20日取得綠卡,2005年7月26日前往註銷,所以有別於郝龍斌、李慶安等人都有職銜,我的前文裡的「呂國華」沒寫職銜,歡迎每一位「呂國華」出面澄清,也希望李慶安再出面說清楚,她這些年來在美國的繳稅情況?與台灣的權利義務為何?

這兩天不斷有網友及媒體來問:究竟還有多少位立委或民意代表擁有綠卡、雙重國籍、英國永久居留權…,老實說,因為有貼出來至少要有卡號,其他部份檢舉雖然資料很多,但因為沒有卡號,所以連基本的查證都不容易,而查出了卡號及生日,是否可能是同名同姓同英文名同年同月同日日生?所以,至少有卡號才在網站公布,而其餘檢舉的資料,也還需要網友進一步提供更多細節。

不論如何,當年主流非主流之爭中鬥爭輸的「非主流大老」的兒女們,現在已是政壇裡的「綠卡新主流」,馬英九、李慶安、郝龍斌等人已是國民黨的當紅炸子雞,再回想起當年跑新聞時蔣家系統與國民黨本土派機關算盡的種種,只能感歎人生與政壇的政治變化真的不能只看廿年。回首台灣大歷史,台灣人的覺醒從喬治柯爾書中所提的1946年台灣人曾有的一度覺醒而失敗,台灣這個民族可能需要耗掉百年以上,才可能看到這個民族的自信與新興。


延伸閱讀:
**厲譴責馬英九、國民黨利用誣告濫訴鉗制言論自由
**厚顏無恥,連轉帽子與擊掌都要彷冒,丟臉到家
**文魯彬說:取消綠卡需美國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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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大隊/好巧喔!他們都剛好有綠卡!


周刊揭露立委李慶安擁有美國國籍,才讓我晃然大悟,原來李委員是「僑選立委」,仔細整理一下最近網友貼在網路上以及傳給我的綠卡與雙重國籍資料,對於這些忙於公務還奔波於美國與台灣的政治人物們分身有術,真是深表欽佩!卻也不得不讓人驚呼:好巧喔!怎麼剛好都是他們?!

第一個巧合是,哇,剛好都是國民黨,而且是各界力捧媒體明星、明日之星,個個是縣市長人選的幹才!既然丁丁是個人才,綠卡大隊當然一定也都是人才

第二個巧合是,哇,跟台北市長職務很有緣!堅持絕不去放棄綠卡的馬英九是前台北市長,繼任的郝龍斌馬規郝隨,有樣學樣堅持絕不去宣誓放棄綠卡,1985年11月7日發照至今不認錯,兩位前後任北市長的美國永久居留權也至今有效。也或許,選罷法規定一定要有綠卡者才能參選台北市長吧!曾被視為親民黨參選台北市長不二人選的李慶安從當議員起就有美國人身份,未來北市長優秀人選賴士葆也曾有綠卡,好險,從網友的資料中,賴士葆與呂國華分別於2001年8月16日與2005年7月20日前去註銷永久居留權了,算是人中楷模。

第三個巧合是,郝龍斌 、周錫瑋、李嘉進、李慶安都正好是1950年這一代,他們都是先總統蔣公所說的時代考驗青年,青年創造時代」的忠貞愛國青年,湊巧的是,他們都是在1985年、1987年兩年間獲得綠卡。1985年8月16日蔣經國接受美國《時代》雜誌專訪時,特別強調「我也是台灣人」、「中華民國國家元首依憲法選舉產生,蔣家人不能也不會再有人選下任總統」。很巧的,在蔣經國說他也是台灣人之後,這些人中龍鳳都去去去去美國!在雷同時機取得綠卡。

第四個巧合是,綠卡大隊的爸爸剛好是大官,也就是他們都有「好爸爸」!參謀總長郝柏村的兒子當北市長、軍系立委周書府的兒子是北縣長、國民黨考紀會副主委馬鶴凌的兒子選總統、國民黨秘書長李煥一雙兒女是立委,綠卡大隊老爸個個有頭有臉!

第五個巧合是,綠卡大隊的老爸們,剛好是1990年代國民黨主流非主流之爭時要鬥爭李登輝的「非主流派」,這些當年「非主流派」老爸的兒女們,現在翻身成當紅炸子雞,是國民黨內掌權的「主流派」了。

第六個巧合,以前規範立委與議員不能雙重國籍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7-1條規定「當選人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當選後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逾期未放棄者,視為當選無效」的法條,竟然在2007年11月7日這麼剛好就被刪掉了,也就是說,這麼巧!有綠卡都沒關係,美國人來選議員與立委也可以?人家家裡有幾張卡的事小老百姓問什麼問,真的還管不到哩!

第七個巧合,他們都只秀出「中華民國護照」及「美國簽證」,就宣稱這樣就「喪失美國公民資格」、或已喪失「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大隊深知:只要把不相干的事扯在一起就可以唬弄過去,雖然依美國法令1979年到1989年的綠卡沒時效性一生有效。但是,馬英九很權威的說只要秀出「美國簽證」,台灣人民眼睛就會被亮閃閃的簽證遮住看得頭昏眼花,頓時會忘記他們家裡還一生有效的綠卡,雖說兩者毫不相干,但所以李慶安也跟著這麼秀簽證了。我猜,綠卡大隊一定以為美國也跟台灣一樣,規矩都是他們訂的。

李慶安在1991年11月15日成為美國人,但她在1994年當選台北市大安文山區議員、1998年當選南區立委,2007年連任立委,原來當台灣民代同時也一直繳美國的稅?這一切,只能說台灣的綠卡大隊實在太巧了,歷任台北市長跟美國綠卡太有緣了,綠卡當道,非主流已是當前綠卡新主流,小小台北市民說三道四又能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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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世盜名的數字


高市文化中心2007年三月將全台最大的蔣介石銅像大卸117塊,這動作曾象徵我們心中恐懼的獨裁全面解體,但,報載(右圖轉載於蘋果日報)桃園大溪重修復碩大的銅像,遷至大溪慈湖兩蔣「文化」園區。試問,蔣介石象徵的是獨裁威權,兩蔣能代表「文化」嗎?能構成一種「文化園區」嗎?這則新聞出來的同時,俄羅斯傳出短暫民主後普丁竟直接指定接班人的民主倒退現象,同樣的,很多短暫民主化的國家21世紀初卻獨裁復辟。當蔣介石銅像復活,還被尊稱為「一種文化」時,這是否象徵威權復辟,民主倒退嚕?

觀察歷史,威權復辟伴隨而來的常是虛矯的媒體及社會口號,這正是台灣當前通病。最近在藍媒出現許多虛矯的數字,就像知名廣告說「斯斯有兩種」,但沒想到,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的市政政績數字也出現兩種。

例如北市府將兩項所謂「政績」送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上海世界博覽會」,自稱「無線寬頻」是北市「最佳城市實踐案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政府還專程配合台灣總統大選,拖到23日才公布評選結果,這是什麼樣的評選跟政府?竟陰謀到配合台灣選舉時程擔心拉低馬英九選情?

報載,如果台北市政府得獎的話
,台北市政府將要花上億元的市庫到上海去籌建展覽館,建材及設備將從台北運到上海,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世博會結束後還要將這上億元展館捐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上海。這樣的決策及評選,在做決策前絲毫沒有向議會及市民報告,如果要花上億元給有錢的上海建展覽館,對財政困窘的北市更顯荒謬!

更荒謬的還是馬英九對外宣稱的「無線寬頻」政績,原本2006年6月14日宣稱目標110萬客戶,迄今卻僅有兩萬人使用。這項「德政」的用戶目標數則從2006年目標110萬用戶下修到80萬再再下修到20萬,現在實質僅兩萬人使用,卻讓台北市路燈、建物到處掛滿接收器,戶外少人用,室內則不必用。承包的安源科技公司不只是馬英九市政顧問,2007年北市獎勵民間投資獲數千萬元補助,現在安源被其他公司併掉,2007年的市庫收入卻僅26萬元,2008年也預估不會多太多,這就是馬英九政績嗎?

另一個數字再看,馬英九最近砸大錢買廣告說馬英九讓台北市的「汙水下水道」達八成多普及率,廣告拍得感人,可惜數字出錯了!實際數字是:到2007年10月份,北市隨水費徵收污水處理費用的總戶數54萬7409戶,占全北市53%上下。也就是說,真得接通污水下水道的市民總計才53%,馬英九的數字有兩種了!

再看馬英九把金雞母的台北市銀行併送給富邦金控,北銀2002年每股盈餘2.15元,富邦金控當年每股盈餘1.25元,扣掉北銀那年賺的50億元後,富邦金控併掉北銀當年每股盈餘只0.78元,這種數字業界譁然。從每股盈餘比較兩銀行獲利能力,北銀獲利能力為富邦2.75倍,但馬英九卻蓄意不重估資產,讓富邦以六零年代房價及價值來買北銀。馬英九對外說北銀僅值20元(因為不願資產重估),賣到36元是市民你們賺到要叩首感謝了,這樣欺世盜名的假數字讓人歎為觀止。

21世紀的台灣,在一片威權復辟的風潮之中,我們能看透欺世盜名的數字,找出踏實的民主嗎?或者,我們要坐視蔣介石銅像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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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及李慶峰於上午前往特偵組針對台北市政府圖利台北富邦銀行案告發前市長馬英九及相關承辦官員後,立法委員黃偉哲今天上午於施政總質詢時,再度對此案向財政部部長及金管會主委提出質詢。

    黃偉哲委員指出,由於時逢公庫法仍未完成修法,台北市政府利用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行政解釋,蓄意迴避政府採購法並濫用限制性招標規定,先將時任台北市市庫的台北銀行賤價售予富邦銀行後,再將台北市市庫的業務指定交由新改制後的台北富邦銀行辦理。更離譜的是,根據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富邦銀行簽訂的內部密約,台北富邦銀行對於台北市政府百億餘元的資金竟然不用支付任何利息?(根據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所出示其與台北富邦銀行簽訂的正式合約表示:台北市市庫存款金額六十億元以下不須計息,然財政局局長答覆國民黨籍議員李述德時卻表示係三十九億元以下不計息。真相為何?令人費解!)

    財政部部長及金管會主委對於黃偉哲委員之質詢亦莫衷一是。黃偉哲委員除指示兩部會首長應加強稽查並與檢調單位積極配合之外,更對於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於任內不避諱地前往富邦金控招待所享受兩次的魚翅宴招待後,更順勢操作讓富邦金控大享其利的作法感到極為不齒!更呼籲馬英九應儘速公開說明上述事件始末並儘速向司法機關自首,更應對全台北市市民之重大損失鄭重道歉並全額賠償。

 

富邦代理北市庫情況 財部:將依法進行了解

更新日期:2008/02/26 14:49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六日電)財政部長何志欽今天表示,財政部將根據公庫法,進一步了解台北富邦銀行代理台北市政府市庫情況,並做適當處置,一定會依法行事。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台南縣)上午在立法院質詢何志欽,台北富邦銀行代理台北市庫,是否公款新台幣六十億元以下部分,都未比照存款計息?

 

何志欽答詢時表示,台北銀行1999年民營化,北市府因應議會要求,2003年訂定代理市庫銀行遴選辦法,但須得到台北市議會同意,再呈報給財政部,然後依公庫法執行。

 

他說,根據財政部了解,當時北市府未得到北市議會同意,也就未向財政部報告,繼續沿用舊市庫契約。

 

何志欽指出,財政部一定會了解相關情況,做適當處置,並根據公庫法進一步了解,依法行事。97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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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公庫購置的楊英風、吳炫三藝術品淪為私人所有


議員指:市府公庫購置的楊英風、吳炫三藝術品淪為私人所有
質疑馬英九兩度沒有公開招標即指定富邦,要求公布北市與富邦的內部計息契約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25日上午在中山北路二段50號的北銀大樓前舉行記者會,指馬團隊五年來在兩度在北市銀事件關鍵時刻竟放棄公開招標,導致市庫蒙受損失,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法令。議員並指著北銀大樓前的楊英風遺作「鳳凰來儀」,藝術界估算楊英風這件遺作至少值數千萬元,但遍數台北市政府移交資產,竟漏列價值不斐的「鳳凰來儀」,此外,如吳炫三等人的畫作也未見交待,議員要求追查這些知名藝術品的下落。


議員們並提出新的指控,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一遇到富邦就放棄公開招標,議員強調,馬團隊決定出脫北銀時不公開招標,特意以「遴選」方式進行?而且相關決策專案人員事後在富邦坐享高薪高位,其間是否有對價關係?議員表示,第二次遇到富邦就放棄公開招標是在於「代理市庫」,馬英九在2006年11月30日,也就是下台前一個月,放棄政治承諾,且違反公共工程委員會第89001341號函,不願公開招標即指定將市庫全存進富邦,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以及台北市市庫遴選條例,議員指出,上述不法如有對價關係即涉貪瀆,如無對價關係即涉圖利瀆職。

議員表示,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於2003年10月6日說:「要看一家金控公司或銀行,除了看資產,還必須看負債與淨值,這是會計學基本概念。合併前台北銀行資產總額6500多億,負債總額6100多億,淨值458億…」,從李述德當年談話我們可以確認,淨值很重要,尤其是價格高昂的房地產及藝術品等都占淨值裡絕大部份,這是市民一定要知道的,而現在相關數字與資料逐漸出現,馬團隊不能再迴避了。

談到資產淨值必須再解釋,根據財政部賦稅署的資產重估辦法(見附件一) 台北銀行已超過資產重估辦法25%的政府規定,應該重估。而且台北銀行於58年4月21日開張,59年在延平、龍山、景美、松山和陽明山五區設分行,並在海外紐約華爾街、洛杉磯、香港等地購買或設置分行。63年即購買登錄大安分行等權狀房地產,66年2月將已賣出變私有地的市有土地專案買回,再編列3億餘元破土興建北市銀大樓,68年再追加1億6千多萬元的工程費用。從上述資產登錄年代證明,台北銀行更超過資產重估辦法的民國68年之前即重估的政府規定,馬團隊沒有資產重估坐視房地產以六零年代價格賤價出售,也有圖利之嫌。

議員指出,台市府代理市庫不只經手每年1400餘億元的市政經費,台北市另有26個特種基金,其中,4個營業基金的業主權益共計704億元,其餘非營業基金分別為10個作業基金(淨值共計1601億餘元)、11個特別收入基金(淨值共計為451億餘元)、1個債務基金(淨值為25億餘元)。全部總基金估計約有2781億元上下的各種基金存在富邦,議員要求北市府公布其利息計算方式及與北市府所有有關的存款總金額,而這樣龐大的獲利竟然是沒有公開招標即在馬英九下台前一個月直接指定要存進富邦,這麼明顯的疏失如發現有「對價關係」即涉貪污治罪條例,如無對價即涉五年以上圖刑的圖利罪。

議員表示,綜上所述的兩度沒有對外招標,也沒有資產重估一事,今天提出的北市藝術品一事也讓人難過,1991年時北市府特別以公款編列600萬元,委由楊英風以1970年大阪萬國博覽會貝聿銘設計的中國館前的作品為原型,重新設計製作了這高達12公尺的「鳳凰來儀」,材料費及施工費就花了505萬元。議員表示,當年楊英風還說,這座藝術品為了防颱及防震,雕塑採不鏽鋼底座及骨架,廿多人趕工兩個多月才做好,高度比起大阪的舊作高出了5公尺。此外,根據北銀前人員指出,還有1982年時以公庫購買的吳炫三兩幅油畫,以及畫家陳景容鋼塑的「百年樹人」鋼塑壁畫,這些藝術作品隨著楊英風辭世,以及吳炫三知名度,現在藝術市場行情非常好,而這些藝術作品是否也流入富邦?議員主張,這些藝術作品應為全民所公有,不該為任何人所獨占。

議員呼籲,台北市政府應公布這五年來沒有公開招標即指定富邦為市庫的所有內約,特種基金的計息標準、存款總金額、利息收入,唯有公開真相才能接受監督。而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2000年1月26日的函文指出:「以約定之市庫存款基本存量不計息抵付代庫費用,為勞務採購應依照政府採購法,並以市庫存款基本存量估計之利息為採購金額,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至第23條規定辦理招標」。

議員表示,馬英九違反政府採購法與地方制度法,逕行指定富邦為市庫代理銀行,是否涉對價關係或圖利財團,馬英九應該說明清楚。議員指出,市府既然於2004年依自治條例遴選出富邦,依公庫法呈報中央核准,在議會決議「不同意」由台北富邦銀行代理市庫業務後,形同流標,馬英九應依法重新辦理遴選,而不是任意曲解法令,以黑箱作業違法裁示。

議員說明,市府一方面說因為中央正在修訂公庫法藉詞拖延,另一方面財政局卻在2007年10月25日召開了「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座談會」,邀請11家本國銀行及市府相關機關參與研討。議員嚴厲質疑,市府只要依法辦理就好,根本就不需要等待修法,市府掩護馬英九的說法是廢弛職務、行政怠惰!依公庫法規定,北市代理銀行之指定及其以契約訂定的權利義務事項,都應該經過財政部核准,目前富邦代理市庫業務市府並未呈報中央,涉及全體市民權益的契約也未經財政部核准,已涉貪瀆,馬英九應出來說明決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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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頓魚翅宴,價值50億?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上午與長昌競選總部共同召開記者會,22日上午三問馬英九:一頓魚翅宴到底要花掉了市民多少錢?為何馬英九下台前要臨去秋波違法指定市產全部存進市庫?為什麼簽下喪權辱市的不平等條約?擁有15%股權的台北市政府只有兩席董事,擁有17%股權的蔡家卻有七席董事?粗算這五年來嫁掉北銀,市民至少損失了近百億元?如果照馬英九承認版本的魚翅宴有兩頓,這樣算下來,一頓魚翅宴的可能價值是否高達五十億元?


簡余晏與李慶鋒質疑,台北市政府擁有15.01%股權在整個金控中卻只擁有兩席董事,相較於蔡家17.71%股權就有七席董事,掌握經營權,這樣的合約實在太神奇了。而當年費鴻泰議員時代則指出,馬團隊說相中富邦金是因為富邦金的「壽險」好,但是,去年11月的商業周刊現在卻又傳出富邦有意把壽險保險部份割出,馬英九就是這樣拚經濟的嗎?


簡余晏、李慶鋒指出,距離2003年9月馬英九承認吃的那一碗魚翅宴至今大約2000天了,2000天前,我們只知道馬英九向市議會道歉說他吃了不該吃的魚翅,當時隱約覺得似有內情,但真象一直沒有出爐。直到2000天後的今天,我們才從帳冊、報表、盈餘、金控公司的最新規畫等逐一發現,那兩碗魚翅讓市民們付出了代價,錯誤決策背後問題重重。簡余晏、李慶鋒說,如果我們現在不正視這個問題,再2000天後,市庫是否將蒙受更大損失呢?

發言人謝欣霓表示,馬英九團隊回應議員質疑為何不依法資產重估時竟說,60億元不大,但是對我們一般民眾來說,60億元實在太大了,竟因為60億元不大而用60年代房價計算帳面價值?此外,馬英九下台前竟臨去秋波,指定富邦擔任代理市庫,而且還讓60億元以下沒利息。謝欣霓說,一般民眾存款600元存在郵局也有利息,為何高達60億元就不必給市政府利息?馬英九可能覺得60億元實在太小了。而幾項問題粗估下來,馬英九一碗魚翅可能要付出大約50億元的代價,而50億比60億小,馬團隊可能也覺得沒什麼

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富邦已是民營銀行又不是公家銀行,馬英九卻違反議會決議、違反台北市市庫遴選自治條例,擅自指定富邦代理市庫。馬英九天天說要「拚經濟」,賤賣北銀是在拚財團的經濟嗎? 台北市政府一年預算高達1400餘億元,各式基金總金額加起來上千億元,再加上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八萬公務人員每月流動金額,任何業務能承包到台北市府「代理市庫」業務都令業界眼紅。為什麼一向自稱「不沾鍋」的馬英九要在下台前臨去秋波,要違法指定富邦代理市庫?其間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事?

總部指出,馬英九團隊回應說沒有資產重估是因為這些房地產只有數十億元,但是,至少60億元的損失不大嗎?我們一輩子看過60億元嗎?這對馬英九可能是小錢,卻是民眾的天文數字。此外,馬英九在沒有遴選之下逕行指定民營的富邦銀行代理市庫,每月流通達六、七百億元,以最最保守的估計來算 ,北富銀至少獲利20億元以上,這對馬英九可能是小錢,但卻是納稅人的辛苦錢啊!

總部指出,前幾年的銀行利息還不錯,為何馬英九讓富邦在60億元以內不必計息?法令依據是什麼?還是馬英九認為60億元太小了嗎?而60億元以上也只有0.625%,為什麼呢?58年簽訂的骨董契約讓市庫的錢不計息,這是因為當年的北市銀幾乎是公家銀行,是左手交右手,但現在的富邦是財團、是民間銀行,怎麼就這樣把錢交給財團了?總部質疑「不沾鍋」臨去秋波指定富邦代理市庫,真是不明不白,馬英九應該出來說清楚。
文章分類 : [ 政論 , 改變ing ]     

公民記者網路上找馬英九美國資產

 
網路改變世界的時代來了!網路公民記者這次在網路上追蹤馬英九美國房子!

太猛了!網路的力量萬歲!網路改變實體世界的時代已然來到!…這次不是說陳冠希,而是談馬英九!

看!陳冠希事件幾為璩美鳳事件翻版,一些不想讓人家看到的秘密,在網路時代是有權力者也遮掩不了,網路世界才是人人平等,不管你是立委、議員、演藝人員、或總統候選人,都必須親自上網,自己過濾影音檔,自己與部落格互動,才可能真正與網路同步改變世界^^。今晚,我照例在子夜上玉山台,竟然看到網站公布馬英九英文名字找到的房子的空照圖!真是帥呆了!

網路上的小蝦米自主查出來的東東,遠比任何一個發言人、化妝師還要強!老實說,我們這一代的酸甜苦辣狗屁大小事己經都可以從網路上,透過聯結、關鍵字來層層搜出來。據說連公眾人物的三圍也都可以從網路找出來,如果這次找出了馬英九的美國房子,那麼,未來總統從網軍中選出來的日子也近了。

這是一個由關鍵字、搜尋引擎、網路空照圖、影音圖檔組合而成的世界,這是一個搜尋引擎可以扭轉刻板印象,可以改變世界,找出真相的年代!

這是網民與鄉民攜手共同引領世界的年代!

看,連陳冠希都出來面對問題了
難道馬英九還要再躲下去謝謝指教?

100位公民記者追查馬英九在美資產

本台報告:
本台在馬英九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事件爆光之後,本台即接獲全球各地愛台灣的人士各種報告,本台公民記者編輯團經數度網路會議,秉於國家領導人,絕不能擁有他國國籍,乃至於損毀台灣主權尊嚴,如有在國外置產,更須向全國人民說清楚講明白,且基於實事求是,本台制定以下調查原則:
一、所有資料均以於網路公開搜尋,不論免費或付費,任何人均能以相同方法,獲得相同的證據之來源。
二、部份資料如若為特殊管道取得,必須保護新聞來源,亦須在取得確切證據來源之後,始得公佈。
三、對於所查獲之證據,保持客觀態度,不加以任何主觀評論,證據會說話,一切留待讀者判斷。


然而,由於當事人馬英九先生一直採「謝謝指教」之抗拒說明態度,致使國人對其綠卡是否失效?是否已擁有他國國籍?以及是否曾經在外國置產等攸關人民選擇國家領導人之判斷標準,一概拒絕說明,因此,本台除將查獲證據公佈外,亦在此大力募集100位公民記者,發揮道德勇氣,全力搜尋馬英九先生任何可能違反身為國家領導人卻損害台灣主權尊嚴之行為,本台亦呼籲馬英九先生主動公佈證據,以平撫人民的疑慮!


以下為本台搜尋之證據與過程:

  本台接獲檢舉指出,公司基地在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 Bellevue 的 Intelius 網站,查獲馬英九(Yingjeou Ma)的英文姓名,經本台駐美公民記者付費查詢(美國以外地區之國際信用卡,該網站為防偽卡,並不接受刷卡查詢),初步取得馬英九於美國登記之住址為 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NY 11720,經詢問當地房產業者,初步從 Google map 上,查獲與馬英九先生相關之地址衛星空照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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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 [ 政論 ]     

獨厚富邦!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馬英九下台前急下令要市產進富邦

立委管碧玲、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20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坐視北銀未資產重估,而且增列45億呆帳壓低北銀帳面後下嫁富邦,馬英九接著又不避嫌地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的情況下,於2006年11月30日直接下令由富邦擔任「代理市庫」,將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的存款放在富邦,而且60億元以下存款都讓富邦可以不必付利息給市府,至今沒有簽定契約,明顯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未經公開招標程序即指定特定業者從事業務,涉嫌圖利富邦,放任市產縮水。

立委與議員指出,馬英九下令至今,市政府仍未與富邦簽約,既沒有契約也不願公開招標,涉嫌違反諸多法令,放任市民的權益受損,實在太不合理啟人疑竇,他們將於近日檢具北銀合併前呆帳暴增、盈餘銳減、資產未重整…等財報資料、金融類等股市指數圖等各式數據資料,赴地檢署告發馬英九涉嫌貪瀆、瀆職、違反政府採購法、違反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公庫法等,要求馬英九將縮水的市產還給市民。

議員指出,馬英九在任期將結束的最後一個月,2006年11月30日急著將市庫交給特定業者,這點實在太不合常理,新市長已出爐時舊市長是正港「看守小內閣」時刻。更何況台北市議會於2005年7月1日第九屆第十七次臨時大會第二次會議時,跨黨派議員一致反對將市庫交給富邦而退回,馬英九當時回應公開說法冠冕堂皇,說他會「尊重市議會職權、不提覆議」,馬英九還於2005年8月3日宣布「要重新辦理代理市庫銀行遴選作業」,但是,誰知道滿嘴說得仁義道德的馬市長,卻在整整一年多後仍遲遲不願展開新銀行的遴選,說一套做一套,竟於2006年11月30日逕行宣布把市庫重金交給了富邦。違悖其政治承諾涉嫌圖利業者。






根據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於2004年4月22日的新聞稿坦言:「台北銀行代理臺北市市庫業務以來,由於臺北市政府預算規模逐年成長,及民眾要求政府提供服務日益殷切,使得市庫代理銀行的業務與日俱增。北銀代理市庫業務及經收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當時財政局強調,北銀88年11月底民營化,市庫業務代理權不宜獨鍾該行,應以公正客觀程序遴選出財務健全、債信優良、經營績效及服務品質良好的優質銀行,以提升對巨額庫款安全的保障。」從財政局的新聞稿裡,顯見財政局也知道金額龐大達數百億元,不應該再獨厚圖利富邦,但沒想到,財政局的用心馬英九不領情。

立委與議員們質疑,馬英九不只以六零年代的房價來估算北銀44個分行價值,馬英九竟然也用64年11月的「骨董契約」把千億市庫交給富邦。立委與議員手拿64年的骨董契約指出,此約明訂市庫存款、專戶存款、種基金及公款等三種存款為「不計息」,這種契約只適用於公銀行,怎可私用於特定的民營業者?這究竟是拚人民的經濟還是在拚財團的經濟?他們要求馬英九公開說明,為何蓄意要用這種喪權辱市的「新馬關條約」把重金交給富邦還不計息?這樣動輒億來億去的金額為何沒有利息?市府是完全不收利息,還是60億以下不收利息?真相到底是什麼?為何不開放其他銀行公平競爭?

立委與議員表示,不論是完全不計息或是多少金額以下不計息,這種優惠條件真是讓其他業者眼紅,而富邦有沒有拿不必付利息的市庫的錢出去轉存到其他銀行獲利?此外,依照議會92年6月26日通過的「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明文規範評選機制、評選委員會組成等條文,為何馬英九視議會形同具文,不願遵守自治條例遴選,也不願依政府採購法來公開招標遴選市庫銀行?馬英九從2002年到2006年之間,到底跟蔡家進行了什麼交易?

此外,台北市政府擁有15%的富邦金控股權只有兩席董事,蔡家有17%股權卻有七席董事,這裡面疑點重重,立委與議員表示,台北銀行民營化後己不是當然的市庫代理銀行,不再有法源依據,必須重新遴選代理銀行,但馬英九下台前一個月,仍裁示由台北富邦擔任市庫代理銀行,不再進行遴選,讓富邦坐享四百多個公家機關存入、每個月有數億元不等的利息收入,立委議員們要求馬英九「依法行政」,不只該說明綠卡、魚翅宴實情,更該依法行政,幫市民拚經濟,把市庫的收入還給市民。

另,針對市政府對於現金股利的說明,議員再度質疑,為何馬英九任內台北銀行現金股利直直落?但在81年到86年陳水扁市長時代現金股利都有15、16億元,去年又只剩 11億元,議員請市府官員誠實面對議會監督,不要一直講外行話,迴避問題用一黨獨大傲慢心態面對議會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