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1 2 3 4 5 6 7 8 9
文章分類 : [ 政論 ]     

拚濟有夠遜!白米換蕃薯!賣銀行只換兩席董事


Online Videos by Veoh.com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18日舉行記者會,抨擊前台北市長馬英九91年讓台北銀行被富邦金控併購時,四十四個黃金地段分行的房地產計價基礎,竟然是以「早年的購入價格」來計算北銀資產金額。議員質疑,賣房子清財產會以民國63年的價格來買賣嗎?這真的是「會算不會除,白米換蕃薯,賣銀行只換來兩席董事」,議員痛批,當年議會各黨一致反對下,馬英九為什麼一定要賣掉市民的金雞母台北銀行?馬英九到底跟蔡家做了什麼交易?

議員質疑馬英九透過精密財務操作賤賣台北銀行?怎麼可能沒有清查重估台北銀行所有資產?為何不重估以市價計價?最起碼也應以公告現值計價?議員認為內情不單純,懷疑是有心操弄,而不只是錯誤決策。

簡余晏、李慶鋒指出,北銀房地產保守估計,馬英九至少低估了60億元,業界估算的價值可能還更高。議員指出,台北銀行91年出售給富邦金控時,共擁有3545.63坪(1萬1721平方公尺)土地,2萬7126.6坪(8萬9674.71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而且四十四個分行多數位於黃金地段的三角窗一樓金店面,多個分行還在前幾年才重新裝潢。



議員舉例指出,中山北路二段五十號的北銀大樓,在當地寸土寸金達7797.85坪樓地板面積,土地面積875.44坪,竟只以72年8月23日的買入價格計價,現在重新掛牌成富邦大樓。比較72年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7萬0810元,而90年的公告現值己達23萬5930元,整整成長了3.3倍。議員質疑,為何馬市長併購前堅持不做資產重估?馬英九到底跟蔡家做了什麼交易?

簡余晏、李慶鋒表示,96年10月,離上述北銀大樓幾步之遙的「國華人壽總部大樓」以每坪土地600萬、總價53.7億元售出,兩棟大樓的土地面積相似,北銀的樓地板面積還更大。人家一棟房子的賣價就直逼馬英九的四十四棟分行總價。

議員表示,四十四個分行總價是依照早年購入價格計價,總共才83億2516萬3000元,議員問,為什麼不以市價來資產重估?為何要蓄意把資產價值壓低?所以導致計價標準台北銀行每股淨值只有20.53元,實在太低了,根本無法反應北銀該有的價值。

議員質疑,馬英九於91年賤賣台北銀行時,除了沒有重估房地產面積之外,台北銀行還擁有更多無形資產,有數百萬筆客戶資料,有幾十年的信譽,為什麼這些都沒有資產重估?一家銀行最重要的是其資產及賺錢能力,金雞母就這樣被馬英九隨意賣掉,台北市民的荷包大失血,怎能不生氣?

議員表示,四十四個分行中有三十三個分行擁有土地,其中有十六個分行是在台灣房地產大漲的七零年代前即買進,竟然用「當年購入價格」來計算淨值,這真是荒唐至極,房地產增值的部份完全沒有反應在台北銀行的公司資產價值上,議員質疑,一位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會這樣賤賣市產、國產嗎?這都是市民的血汗錢!

議員指出,六、七零年代低價買入的十六個分行共1萬4679坪樓地板面積,其中一樓金店面高達5618坪,這些年來幾經房地飆漲,在併購送給富邦前早已翻了好幾翻,議員痛批:「馬英九先生,黨產被你賣光了,市產被你賤賣了,未來,你還會不會再賣國產呢?」

議員公布所拍攝的分行畫面及影音指出,位於敦化北路201號的敦化分行總樓地板面積640.78坪,是在70年7月跟76年6月買進,購入年度的公告現值是每平方公尺4萬6970元,90年則是30萬5542元,房地產至少飆漲了6.5倍,議員質疑,連公告地價都漲了這麼多,為什麼馬英九賤賣的市產都不會漲價。

中山北路二段162號的中山分行樓地板面積536.64坪,購入登記日是71年2月15日,當年公告現值是每平方公尺6萬8930元,但90年公告現值31萬4071元,總計增值4.5倍。站在現場看到中山北路車水馬龍,房價高漲,市民現在只能望著全標成富邦銀行的招牌望樓興歎。

此外,位於羅斯福路三段100號菁華地段的古亭分行總樓地板面積338.73坪,購入登記日是66年11月,當年公告現值是每平方公尺1萬6080元,但90年的公告現值是31萬1472元,整整成長了19倍,但根據地政單位「土地與建築改良物所有權或他項權利的登記申請書」上載明「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古亭分行的登錄帳面價格只有448萬9344元,議員直斥,沒有重估資產就坐視金雞母被併掉,這樣的市長真是太荒謬了!


Online Videos by Veoh.com


Online Videos by Veoh.com


Online Videos by Veoh.com
更多內容請點這裡進去看
文章分類 : [ 政論 ]     

八年前的兩支申誡


除夕時看到北市府再度黨政不分,以行政資源輔選而硬拗,立刻想到2000年的往事。當年陳水扁去北投分局拜年,北市長馬英九立刻濫用行政權還以顏色報復,馬英九當年以行政不分為由將北投分局長吳振吉記兩支申誡,並在媒體上不給顏色嚴厲抨擊,話說得義正言辭讓人誤以為正人君子。今年,看到馬英九昨非今是說他可以趁過年去分局拜年而大言不慚,充份覺得此人真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岳不群(上圖是金庸群俠傳裡的華山派掌門岳不群的圖片)。再回想八年前馬英九殺雞儆猴的小人做法,真覺得人世果報。

我現在只希望,陪同馬英九到派出所拜年的王卓鈞,應該在心裡幫自己記兩個申誡吧!警界最講究的是公平與紀律,我不知道這樣一個當年曾記吳振吉兩支申誡的王卓鈞,此刻該如何向八年前的自己交待?

過去一年來,北市府對
蔡瑞月舞蹈社白色恐怖、讓服務廿五年的停管工會幹部無法領數百萬退休金、剝奪控告郝市府一綱一本的蕭老師的工作權,這些做法都是以行政侵害人民權利,只為殺雞儆猴。這樣公報私仇又都會講得義正辭嚴的政治人物,真令人難以忍受。

曾有文章探討金庸裡面
岳不群的心理防禦機制有:
否認:對痛苦的意識予以否認。
壓抑:壓抑情感到潛意識裡。
合理化:以有理的解釋來說明不合理的行為
升華:將社會不能接受的性欲或攻擊性轉為社會能接受的東東。

不論偽君子如何包裝其心理模式,但是,八年前別人不能做,做了就要記兩支申誡並羞辱之的行徑,現在難道就可以說一句「謝謝指教」、「沒看報不知道就帶過」。
對照馬英九現在拿市府經費去迪化街造勢,去創世基金會活動送五百元、去警局拉票的行為!試想,金庸小說中的君子劍也是享盡武林稱譽之後,才被揭穿身份知道是偷練葵花寶典的偽君子,政壇要看清一個人當然需要更久的時間。

以下是好友帥哥
曾韋禎的文章,他還交待我要在議會嚴厲抨擊這樣的市府違反行政中立,但是,無奈的是,上述的蔡瑞月、停管工會、蕭老師…等案子,我們都在議會嚴厲質詢,可惜這是行政權獨大吃掉監督權的時代,這是媒體不監督的時代,這是坐視政壇岳不群殺雞儆猴的白色恐怖時代,這是不准與北市府有異見的時代,我們會持續在議會批判,但這樣行政獨大不甩監督權的市府,能傾聽到民主的監督聲音嗎?

以下是黨政不分的相關案例:
**
為馬英九量身訂做的市政活動:北市有兩個市長嗎?馬市長比郝市長還紅?
**黨政不分的北市府活動相片:假新娘秀與花錢為蕭萬長做嫁的媽祖秀
**打人的喊救人,北市府好恐怖:這樣就要鬥爭掉選舉委員?
**民主黑手黨政不分,跨年晚會變獨秀,用公家力量反公投
**北市一毛錢都沒出,無權對立委選舉說三道四
**警察好可憐,不能不幫馬英九輔選?

以下是韋禎的文章: 一樣是去分局拜會,馬英九是拜年、陳水扁是拉票

馬英九於除夕當天,在郝龍斌的陪同下,擺著前市長的大架子,到
派出所以及捷運行控中心造勢、拜年。這讓人想到二○○○年的時候,陳水扁前往北投分局拜年,結果馬英九市長立刻以違反行政中立為由,將北投分局局長吳振吉記兩支申誡。這就奇怪了,為什麼同樣的事。馬英九只是純粹拜年,陳水扁就是拉票呢?而且還拉郝龍斌一起去,這不更是假公濟私嗎?

以下是2000年的媒體報導

扁陣營:絕非選舉活動

記者彭威晶/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有意以「違反行政中立」處分北投警分局長吳振吉,民進黨總統參選人陳水扁陣營幹部李逸洋昨天指出,陳水扁是前台北市長,前往警分局拜年和致贈紅包,只是單純的拜年,絕非選舉活動,台北市府要懲處吳振吉,未免反應過當。至於台北市政府說將依陳水扁時代的行政中立標準對待所有總統參選人,李逸洋表示,希望馬英九說到做到,不要有雙重標準。

以下是維基百科解釋的岳不群,真是超像的!!

岳不群是
金庸武俠小說《笑傲江湖》的虛構人物。他是華山派掌門,精通紫霞神功,自創劍法《太岳三青峰》,武功高強,人稱「君子劍」,事實上是一個偽君子。
笑傲江湖裡面,曾有以下幾個人直接或間接批評過岳不群是偽君子:
1.
風清揚─直稱岳不群是小子,並認為他將令狐沖教成了蠢牛木馬﹔
2.
任我行─曾要摘下岳不群的假面具,但後來遭東方不敗暗算
3.
武當派沖虛道長─曾對令狐沖說,尊師號稱君子劍,度量卻嫌不廣。
4. 林平之─對岳不群偷林家袈裟十分不齒。
更多精采文章,請點這裡進去看…
文章分類 : [ 政論 ]     

馬英九告徐國勇、顏聖冠案件出庭,讓我想到去年八月時的一篇文章,時至今日,包括四二六案多人被判刑,卻沒有看到當天同樣在機場打人的中國幫派人士遭到同樣的待遇,我知道司法部門裡面需要更多正義的聲音及努力,但也希望司法人員們拋棄個人政治態度,讓司法在面對媒體內戰的同時,成為可信賴的防線。
以下是2007年8月24日的文章

顏聖冠議員發送馬英九在議會質詢的質詢畫面,馬英九竟說:「說特別費用於公益、公務,並不是說特別費是公款」,因此他要告顏聖冠誹謗。試問,市長在議會的談話不能送給人民嗎?這樣需要告?馬英九現在轉口說特別費不是公款,那麼是私款囉,他在當市長時早跟大家說不就好了?還要再詭辯嗎?而用於公務的款叫「私款」這合邏輯嗎?


不過,看到馬英九那個要告這個也要告,顯然他知道遇到愛黨國的檢察官與法官機率很高,我真是對台灣的司法沒信心,如果蔡守訓法官也說「用於公務公益的錢叫私款」,也認為馬英九在議會向議員講話是「重新組合思考」而不算馬英九的意思,那麼,類似這樣的案子顏聖冠如果到法院會被怎麼整就不知道了?誰知道會遇到那一種愛國檢察官呢?顏聖冠被藍軍的民族救星告了後 就算不起訴恐怕也可能傳個十次八次問話吧!

但是,另一個政治判決,現任勞工局長蘇盈貴在立委任內指控前任高雄市長謝長廷涉嫌收受京城建設及元亨寺共四億多元政治獻金,遭謝長廷控告加重誹謗。高雄地方法院今一審判蘇盈貴加重毀謗罪成立,拘役50天,減刑為25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假設以一天一千元計,大約罰25000元。這樣的判決相對於李筱峰老師因為一篇隱諭蔡正元的「從一隻狗談起」就被依誹謗罪判罰金2700元,那麼蘇盈貴痛罵老謝的「加重」誹謗,罰起來真是輕呢!真該改為「加輕」誹謗。

相對於李筱峰老師不能說蔡正元是「一隻狗」,立委洪秀柱就可以「罵游錫堃忠狗」,因為洪秀柱一審無罪,法官還特別特別解釋,洪秀柱這話雖戲謔,但狗本來就是人類最忠心的朋友,洪秀柱說的是屬於事實陳述,符合社會觀念,表達方式固然不妥,但只需要交給社會公評,並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如果依這種邏輯,為何李筱峰老師要被罰金呢?

相較於蘇盈貴批謝長廷罵得這麼狠,只判50天還減刑一半,記得嗎?有一位婦人罵鄰人「比宋楚瑜還奸」一句話遭判拘役10天,這位婦人看到蘇盈貴可以罵這麼狠、這麼多句也才罰個25天,不知道感想如何?恐怕會遺憾沒有多補上幾句「xxx」。

前立委陳文茜在「文茜小妹大」中說,陳水扁總統捨棄商用飛機,改搭空軍一號專機出訪時,陳總統此舉可能是害怕倒扁人士把他殺了,要藉此帶走身邊的珠寶財物…,話說得這麼硬了,陳總統控告陳文茜妨害名譽。但台北地院如何判?地院說陳文茜是就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評論」,判她無罪。法官認為陳總統對於外界的批評,應該有較高的容忍。這樣是「善意」評論嗎?那法官怎麼不認為李筱峰老師是「善意」規勸國民黨呢?同樣的,馬英九這也告那也告,為什麼法官不也這麼說呢?

如果陳總統必須容忍,那麼宋楚瑜就不必容忍嗎?還記得宋楚瑜麻將案嗎?李登輝前總統當時說「有人叫一堆老百姓去遊行,自己跑回去睡覺,更厲害的還跑去打麻將。」法官一審判賠千萬元天價,二審降為200萬,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宋楚瑜勝訴判決,全案定讞。

相較於宋楚瑜不可評而陳水扁必須容忍,新黨前法官謝啟大公開指曾文惠帶著數十箱現金捲款8600萬美金逃往美國,曾文惠告她誹謗,她反訴曾文惠,法院還一度要曾文惠「基於族群和諧」不要上訴,最後法院判謝啟大有期徒刑三個月,或易科8萬元。為何法官當時不告訴謝啟大:「基於族群和諧不要講不實在的話?」為何都是台灣派必須容忍?而我們還要容忍多久

還記得嗎?邱毅於2002年曾開記者會不實指控當時台鹽董事長鄭寶清詐財,經四年多訴訟邱毅卻沒有被起訴,因為檢察官認為邱毅有言論免責權,這位檢座卻忘了,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5號解釋文保障立委言免責權中,並不含「記者會」的亂爆。就算沒有立委免責權,實際判決裡面他們還是有免責特權的,律師顧立雄自訴名嘴張友驊在電視上說顧立雄和司法首長去「續攤」妨害名譽,但法院卻判決說,張友驊沒有誹謗犯意,只是「語意上容易讓人產生誤解」,判張友驊無罪。這…會讓人誤解但沒關係?這是法官的意思嗎?那李前總統說打麻將也只是讓人誤解,沒有明指是誰,不是嗎?

藍的無罪,綠的就有罪?藍委罵人狗是善意,其他人罵狗就是誹謗?藍軍罵人都是「善意」,他們個個有言論免責權?台灣人必須容忍辱罵?這樣不公平的司法內戰已然開打,所以,難怪今天馬英九敢公開說特別費用於公用公益,但他的意思是指說特支費絕對是私款,這樣的說法恐怕也只有蔡守訓會鼓掌叫好了,因為我們根本不知道,何時這些司法人員又要對司法「重新組合思考」了。
更多精采內容,請點這進去看
文章分類 : [ 政論 ]     

轉播立院現況…嘜擱拖啊!

今天的報紙報導說,立法院要不要要學習歐美國家轉播議事制度,王金平說:「先考查看看,然後再討論…」依照我對老王院長的了解,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能拖就拖,緩一緩吧

報載國民黨立委林益世說「…但技術上該如何執行,還需要討論。」中時記者姚盈如評論說:
院內高層一句「有些委員講話不能看,萬一公布(會議)發言過程,你叫他們怎麼選?」其實才是各黨團不敢公開轉播的關鍵。

我很遺憾到了2008年還得由媒體討論這事,這是我在跑政治新聞的20世紀時,媒體們就疾聲呼籲的事,因為密室政治、交換政治令人歎為觀止。所以我當議員後將只有台北市議會看得到的內部議場轉播,轉檔成電子檔,貼出到網路上,要求助理當天晚上隨即上傳上網,我也希望我所有的選民與非選民,全都透過網路轉播來監督

時至今日,立法院對於要不要像歐美「轉播」議場,還需要去考查、再討論?我呼籲民進黨立委應立即將院內離譜事務上傳到網路上,交給全民公斷。

現在的網路技術已能充份負荷國會透明化的業務,問題只是在於要不要而已,這些害怕陽光的政治人物們,一方面拒絕陽光法案,一方面一直向人民宣揚你們人民不可以擁有實質的公民投票權,一方面還拒絕議場向外公開,也拒絕遊說及談判過程曝光,這是什麼樣莫名其妙的代議士政治?透明化,才是民主政治的真締
從這裡點進去可以看到全文及更多精采內容
文章分類 : [ 政論 ]     

波士頓通訊》裡波佬的諍言



台灣內部有非常多人擁有綠卡(美國永久居留權)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這是台灣特殊歷史發展下特別的認同歧異,有沒有綠卡不是什麼要欺騙的事,但是,馬英九團隊談到綠卡時的扭捏,讓我想到《波士頓通訊》裡的波佬。

這昰1978年台美斷交之後,一位在哈佛大學念書的台灣留學生所寫的重批「媚美心態、丟人之極」的文章。
在這篇「波城夜譚」中,波佬說,不是指責外交部長沈昌煥任上發生台美斷交,「而是怪他那套媚美心態、丟人之極。」

文中說:「誰說中華兒女沒有血性?沒有志氣?」何必抱腿?波佬還強調要「打倒美匪!」波老說,他熱血滔滔去參加愛國華人的示威行動。波佬一向自持保養有方,卻也忍不住發抖…。

試問,要在1977年擁有一張綠卡,必須在何時開始展開申請?是否需要五、六年?如果是要依美國人姐姐的親,至少也要很多年?而,1971年是台灣退出聯合國,1978年則是台灣與美國斷交,為何要在1971年之後申請綠卡?難道預見在1977年時雖領中山獎學金會缺錢要貸款?或者,只是跟當時很多人一樣,只是要多一個美國人的身份?

在台灣人認同分裂下,台灣社會可能覺得綠卡沒什麼!但是,我更在意的是,1977年擁有綠卡的馬英九先生,是否該向1978熬夜刻鋼板寫《波士頓通訊》的波佬先生解釋一下?這種「媚美心態」是否「丟人之極」?這是不是「既不足以爭取友人,反而打擊同胞的信心」?波佬至少會跟馬英九說一句「何必抱腿」、「同一心態的人總該醒醒了!」

不論是1977年的青年馬英九、或者是三十年後2007年青春鐵馬行的六十歲的馬英九,都該向向波佬鞠躬致歉,解釋一下吧?台灣媚美媚中的人真得很多,社會也不會太計較馬帥帥有沒有綠卡啦!但是,馬英九深夜面對「波佬」時,能無愧乎?寫一套做一套時,至少該向《波士頓通訊》讀者笑一笑說「沒有啦」、「謝謝指教」嘛?

你問我「波佬」是誰?波佬就是葉武台啊!你不認識他嗎?很多人都跟他很熟啊!

文章分類 : [ 政論 ]     

勞動權vs.軍政府

我曾有篇文章探討記者勞工意識覺醒,而且質疑媒體人的勞動權往往被資方一句話即犧牲了。不過,今天得知控告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的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被解聘,再加上不久前反對勞動集體派遣的四位停管會工會幹部突遭解聘,此刻的心情是:反對北市府政策的人就要有丟飯碗的準備嗎?這,難道不是殺雞儆猴嗎

勞工們都是不得不為三斗米折腰的辛苦人,但像洪連佐這樣做了廿年公務員突然跟另三個工會幹部同時遭免職而拿不到一毛退休金,難道社會不覺得事有悉翹?同時間四個工會幹部閒閒沒事都突然曠職而失去退休金?可能嗎?而中山國中這位被認為「破壞校譽」的老師,怎麼這麼湊巧就是去告郝龍斌一綱一本違法的老師?為何就這麼湊巧?她是因為不適任不認真還是向記者吐實而被記過?到底是記大過還是小過?什麼樣失職會讓老師嚴重喪失勞動權?今年教育局裁定不適任免職的老師有幾位?為何就這麼剛好?
 (閱讀全文)
文章分類 : [ 政論 , 改變ing ]     

回到廿年前的黨外時代,重新努力

面對這樣的選舉結果,一個新的政治版塊時代開展,但卻是重回廿年前黨外時代的一黨獨大,我們只能接受選票的結果,沒有悲觀的權利,必須以鋼鐵般的意志努力前進

這次,走基層耕耘、服務組織路線的立委候選人幾乎全倒,這顯示選舉本質與策略都必須隨更新,我們必須提出更多新觀念、新點子、新作法、新文宣、新思維,在策略上必須運用新媒體才能在日益艱困的時代開展我們的路。
 (閱讀全文)
文章分類 : [ 政論 ]     

司法擴權壓制限縮了議會自治權

當議員一年出頭了,台北市52位議員選得這麼辛苦,分頭請了這麼多助理,但是,台北市的市政有進步多少?這個城市的都市發展是否有系統規畫?有四年計畫、八年計畫嗎?城市的驕傲感何在?或者,在行政權獨大、司法擴權下,代議政治已逐漸淪為裝飾?黨鞭只是執行市長指示?議長只是安撫情緒?議員僅止於協助清水溝會勘里內事務等地方服務嗎?實質政治上,議會代議士能改變這個城市一點點嗎?我們的城市規劃與願景在那裡?

台北市議會才通過2008年預算高達1453.6億元,議會歷經月餘審查僅刪掉0.57%,甚至有新科局長一問三不知,北市幾乎變成了科長治市,而要不要刪這條預算已非政策之爭,多數是依黨派實力來討論,從預算審查的過程及結果來看,行政權遠大於監督權議會既不具有調查權,審計權也交給不敢出頭的監察院,形同具文
 (閱讀全文)
«上一篇   1 2 3 4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