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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社區的空屋的垃圾,環保局就告發貼條子?能不能幫老舊社區清理?局長就要當署長了 一個月後會來清嗎
 http://www.veoh.com/videos/v7045662yNxxH4TX


公廁變遊民起居室,美麗的公廁為何報廢? 
 http://www.veoh.com/videos/v7045811dc9nTsw5
 
升一顆星星要十年
http://www.veoh.com/videos/v7045826mE87Pz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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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晏質詢:22秒=30分?劫貧濟富的公有停車場


一、22秒收半小時的錢,對悠遊卡使用戶不公平的停車場制度
1、羅局長數學好還是張處長的數學好?
2、15時16分38秒進場,16時17分出場,請問總共花了小時幾分幾秒
3、停車費的收費計費單位是以秒為單位還是以分為單位
4、請全面修改電腦程式,不要再A民眾的小錢,以分為單位,或者檢討三分鐘的彈性進場時間。
以下為余晏質詢影音
http://www.veoh.com/videos/v7000319jkCdhfsw

結論:智慧卡公司應允修改程式,不能再不公平了!!



二、地下停車場的空氣汙濁度與溫度
1、看照片:溫度,地下二樓溫度,怎麼解決
2、公共場所的空氣汙度,但通風機的噪音嚴重。
以下為余晏質詢影音
http://www.veoh.com/videos/v70003182wrWZpt2

三、劫貧濟富的停車場
1、交通局羅局長,停管處張哲揚處長停車場設置的目的
2、為什麼大同區建成國中地下停車場停車月費7200元、大稻埕停車場月票5760元、成淵高中5760元、朝陽公園5760元?但為什麼大安區大安森林公園停車場4800元、金華公園及附中停車場5760元、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3840元?為什麼地價愈便宜的地方,停車費越貴?
3、請看表格一,是我們把各區停車月費、各區車位數(2008年3月)、各區家戶所得收入總計、運輸費支出(主計處2006年度),,細看。請教局長:愈窮的地方停車費愈貴?為什麼?因為你們本來就是為有錢人服務的政府嗎?
4、要不要檢討?因為市府訂了一個依「供需」來決定打折與否的規定,但是,依2006年主計處數字顯示,!大同區平均收入為137萬元,比起大安區的175萬元較低、交通開支為7.6萬元的大同區也比大安區的11.1萬元低,反而因為公有停車位少,依供需政策而造成大同區的平均停車費比各區都貴。因為大同區只有1640個停車位,平均停車月費為5363元,大安區卻有接近一倍2930個停車位,平均月費4852元。買不起有好建設高房價的大安區之外其他區的人,卻連停車費都要付出的多,公平嗎?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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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晏記者會:請吳秀光請假接受外界公正人士調查

馬團隊一向說他們「高標準」,但今日週刊頭條是「北市府爆醜聞,副市長收軍火商黑錢」,副市長吳秀光2004年11月收受承包北市府捷運工程的軍火商來福公司顧問費,而來福公司是台灣最大軍火商,而且是2003年時吳秀光任民政局長時得標內湖捷運線機電工程的業者。吳秀光與太太坦承曾2004年曾以帳號接受顧問費,而當時他正是新台灣人基金會董事。

雖然那一年吳秀光正好是公務人員的空檔期間,之後他又來出任副市長。但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第14-1條「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向與台北市有密切往來的業者領取顧問費或研究費,不正是大禁忌嗎?而,吳秀光究竟與這家公司的蔡育昇熟悉嗎?這家公司是否有介入安排馬英九訪澳?這些都有待釐清。

再依照《政治獻金法》第6條「 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僱傭關係或其他生計上之利害,媒介或妨害政治獻金之捐贈。」第7條規範不得收受「與政府機關 (構) 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的獻金。根據政治獻金法及公務員服務法的立法精神,有豐富行政經驗的政府官員都不該在卸任後立即接受標到工程案的業者的顧問費或政治獻金,這不只是法律精神,更是我們對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

這次涉案層級高過局處,到達可代理市長職務的副市長,吳秀光應暫停職務接受調查,而且基於下屬不敢調查長官,曾大聲宣示反貪腐的郝市長宜邀請立場中立、非市府內部體系的公正人士們組專案小組調查其間貪瀆疑雲。 
以下是記者會內容

http://www.veoh.com/videos/v7036183XXxcEcB4


公務員服務法第14- 1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
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政治獻金法
第6條 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僱傭關係或其他生計上之利害,媒介或妨害政治獻金之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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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我在交通委員會的質詢:什麼才是進步城市的路標?

http://www.veoh.com/videos/v70004337QbBbM3B

日前參加大直義消活動,在樂群二路一路尋來竟找不到路標!這種經驗在內湖,在環河南北環快道路、在南港時常遇到,甚至,全台北市、全台灣跑透透,這幾乎是台灣人共同經驗(余晏註:難怪GPS衛星導航系統在台灣賣得很好),相較之下,歐洲、日本、美國的觀光城市路標似乎相對清楚。

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我先放了家平美眉去拍的這段影帶,請問交通局長羅孝賢、交工處長郭宗生,整整五百公尺歷經兩三個交叉路口都看不到路標,這是台北市的常態還是疏忽?依照《台北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釘辦法》規定,道路兩端及路之各段起訖處,應豎立道路名牌,為什麼會有這種疏忽?

此外,為什麼台北市的路標功能這麼差?很多路標都有英文,卻不一定有門牌編號附註在下面,更常是看不清楚小小字,我們還有法令規範嗎?相較之下,高雄市新完成的共桿化路燈,把路燈與路標結合一個系統,尤其夜間顯得明亮進步,夜間也看得到路名。甚至,連台北縣部份路標的功能性都比台北市強!

上下兩圖都是高雄的共桿化路燈,將冷光片及LED燈省電設備結合應用在交通警示以增加科技感。

此外,路標應該做成彩色的還是單色?台北市現行路標規定底色與用色,從這點來看,台北市是怎樣一個城市?我們的路標與十年前的路標有任何不同嗎?十年之後,這個城市也還是會有這樣的路標與樣貌嗎?我們能否創造一個以用路人為思考,方便美麗好用的的路標?或者,從方便性、意向、豐富程度來看,我們的路標已傳達的很清楚,台北市就是這樣單純不穩定的城市呢?

「凝視對象的建構仰賴符碼,而且觀光旅遊是一種蒐集符號的過程」(《觀光客的凝視》John Urry著,頁23),觀光客來到台北城,看到這些1949年蔣介石占領台灣後以中國地名命名的道路,而且於1973年補制訂「台北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釘辦法」沿用至今。這些路牌顏色統一,靠運氣不一定找得到地方。例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甘肅的蘭州,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部的昌吉相距遙遠,但在台北市大同區卻可以從蘭州街灑泡尿噴到昌吉街,中華人民共和國上千里之遙的城市,在台北市地圖變成近在呎尺,路名的符號呈現出距離的混亂、認同的混亂,這地圖與路標更是獨裁者權力的展現,是標準的權力的地圖。

拋開路名不談,現在,我們的路標是否向旅客傳達出冷漠、無趣、無規則、不方便、不穩定的訊息?或許,這原本就是我們城市的重要特徵真實樣貌?做為議員我更在意的是,交工處應該好好巡一巡,把不清楚的路標全面檢討,而且,我們應該趕快提出短期幾年內,更具時代感的美麗路標規畫案!

文章分類 : [ 市政 ]     

市府會處罰…半個月不來清垃圾!

如果小孩書沒念好,老師可以處罰學生十天不上課嗎?
如果你家一再被偷,警察可以處罰說不抓你家的小偷嗎?

台北市卻出現這樣的案例,如果你家旁的公園被人家亂丟垃圾,市府就會處罰說十天半個月不來你這兒清垃圾!?現在的政府以「不作為」來懲處市民!以下是余晏與陳建銘的質詢內容

http://www.veoh.com/videos/v6722903eZh2nkgd&source=embedVideo

以下是市府現在不清垃圾的181個地點,裡面很多都是公園!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你家附近已經被懲處了,點表格進去可以看清楚不收垃圾的地方在那裡,大安區最多,中山大同各有十七處是市政府宣布不來收垃圾的地點。




以下是各地不收垃圾的,堆如山的垃圾堆,有的已一周沒來清理!拍照時還真是臭到讓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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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四千萬元的大政策


去年一年,就有4萬7519個學生因為遺失數位學生證,要家長再出錢補辦數位學生證,而一張學生證的補發價錢是50餘元到150元不等。這項為了促銷悠遊卡的政策,總共已花了台北市政府四千萬元以上,我們成了唯一讓全市小孩個個脖子上帶著簽到卡,進出上學嗶嗶嗶的軍事管理城市。預估2008年市政府還要發出312萬通以上的簡訊,而老師們則抱怨,這項政策只是虛應其事,<strong>小孩沒到校該做的是打通電話跟家長一談,而不是由電腦傳那一通簡訊,花了這些多錢只是堆了一堆數字,如果這些錢補貼營養午餐或讓學校可以聘助理協助殘障學生,甚至多買幾本書,都來得比這些電腦數字有意義。

http://www.veoh.com/videos/v6818929yRJ7zWNJ
台北市的願景何在?我們是唯一讓全市小孩個個脖子上帶著簽到卡進出上學嗶嗶嗶的軍事管理小孩,我們是要重回聯考,剝奪學校老師選擇教材的城市,昨天我也質詢,我們是會懲處市民,你家被亂丟垃圾我就不來收垃圾的城市,而如果工會成員不乖,這個政府會剝奪掉工會幹部的勞動權,例如停管會四位工會幹部、中山國中的蕭老師就因此被台北市政府剝奪喪失勞動權。


為了促銷悠遊卡,台北市已花了六千多萬元經費,逼使每個小孩脖子上掛著卡匣,以方便大人來管理我們的小孩,這是什麼樣的城市?只是為了促銷悠遊卡,讓科技違背人性!

一綱一本違反教育基本法等相關法令《國民教育法》第8條之2規定之立法意旨,北北基基,也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苗栗縣政府曾於四年前辦理國中小單一版本制度,遭監察院認定嚴重違失並提案糾正,也希望台北縣市能引以為鑑。國小高中的教科書為什麼台北市願意一綱多本?但國中遇到基測就變成一綱一本?


如果吳清基當上部長,高中聯考會借施還魂嗎?國立編譯館會回來嗎?「逃避自由」不能「減輕負擔」!「言論多元」強於「開明獨裁」!

台北市的未來的人文願景?一綱一本、共辦基測,這不是回到一本教科書,一個出題單位的聯考制度?我知道很多家長懷念聯考時代,但這廿年來,我們這一代很努力揮別聯考,要讓入學多元化、讓考試不再決定小孩及家長的想法,做為未來的教育部長,難道你要再推翻從毛高文、郭為蕃、林清江、曾志朗、杜正勝…歷任教育部長的努力,我們要再重回一本課本,全部台灣一起聯考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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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的轉運中心


上個會期之前,台北市的轉運中心原本是規畫在五鐵共構的雙星大樓,這是因為桃園機場捷運以後只要半小時即到台北,西區的改變及繁榮可能會有不同的發展。不過,市政建設的轉運中心常會莫名其妙的突然轉彎,在郝龍斌施政報告的第六十頁,片面宣示松山機場變成兩岸「空、客、捷運轉運中心」,此刻,在預算沒有編,兩岸還沒有談,八字還沒一撇,台北市即宣布迎接直航,北市府大拍馬屁,想靠推銷松山機場直航,為馬不成熟的政見護航,卻忘了中山、松山、大同區引領期待的不是機場噪音或限建,而是更好的都市發展及規畫,五鐵共構的捷運到桃園機場只要半小時,搭高鐵到台中只要一小時時,為什麼松山機場要突然又有全新規畫?這些政策轉彎有沒有經過討論及思考呢?

馬英九選前宣示七月四日前完成兩岸週末包機直航,松山機場也被規劃為定點機場,大選後,郝龍斌今天到市議會施政報告,台北市政府向市議會提送的施政報告未來施政重點中,第一項就將推動松山機場成為「空、客、捷運轉運中心」列為重點。

松山機場在去年二月高鐵通車後,航空客運市場從每天五百四十班降到一百八十班,未來桃園機場捷運通車後,到台北火車站只要半個多小時,松山機場的功能及業務量只會更形萎縮,松山機場若能因流量萎縮,走入歷史,對周邊老舊社區、首都交通的開發,都有劃時代的影響。對於松山區與中山區及受限建限高影響的大同區而言,要讓老舊社區起死回生,將業務量萎縮之後的松山機場重新都市計畫,才是進步城市應有的願景與夢想。

郝龍斌為了替馬英九政見背書,大力推銷被中國最喜歡的「國內線」定位的松山機場,正中中國下懷,讓未來航權談判落於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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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還要再唱歌跳舞五十年…

三、二、一!請揭幕!在揭開的蔡瑞月舞蹈社女性文化地標上,躺著美麗的舞者詹曜君,她翩然跳起紀念蔡瑞月的舞步,一旁的地標是昂首向上,翩然舞起,釘根台灣土地的浴火鳳凰般的舞者地標。而這位詹曜君與蕭渥廷老師等人,也是1994年搶救玫瑰古蹟時,颱風夜高高釣在15樓上風吹雨打全身溼透搶救古蹟的舞者之一。

1994年那一夜,舞者們只有17歲到20餘歲不等,回想那一夜那一場《我家在天空》的實境展演,她們都記得雨與風浸透肉體與心靈,但,她們因此留下了玫瑰古蹟,以意志力改變了歷史。2004年時,84歲的蔡老師與政治受難者鄭自才也在這古蹟裡共同編舞追想1970年4月24日紐約中央公園附近的廣場飯店,那一剎那,子彈射出卻沒有讓獨裁者流血,有更多海外遊子從此歸鄉不得,改寫了那一代台灣人運命。去年夏天我專程徒步找尋中央公園旁的廣場飯店,追想424事件。

此刻,蔡瑞月老師與陽光在天上凝視我們,草地上,1994年的舞者們、2004年一同編舞的政治受難者們、以及2007年蔡瑞月舞蹈社再受白色恐怖的朋友們,我們又再重聚首。我們的心情與意念如同飄滿巷弄的肥皂泡泡,絕望與希望並存的氛圍,我們的意志力能改變這一代的運命嗎?

民視報導蔡瑞月女性文化地標http://www.ftvn.com.tw/Search_News.aspx?sno=2008329L04M1

新唐人亞太電視報導蔡瑞月舞蹈社地標成立http://ap.ntdtv.com/News/Clip/2008/03/29/919d26ba-5356-4d9b-9c8e-8ee61d43174e.wmv

這是我第二次主持女性地標揭幕,兩年前的三月八日在淡水女學堂,面對大正五年的地標時,彷彿聽到了歷史與風的歎息,這一次,綠草如茵風和日暖,有歌、詩、舞、手風琴、賽德克族的森巴舞,現場彷彿嘉年華會!

「我要再繼續跳舞唱歌五十年…!」這是蕭靜文老師吟詩擺動身軀唱起歌兒,一扭一唱間才情洋溢,代表蔡瑞月一生對藝術的堅持和努力。

地標創作者鄭自才在說明牌以中英文寫著:「蔡瑞月舞蹈家,1921-2005她就是愛跳舞,只要一跳舞,全身就有了力量。台灣現代舞之母,一生致力現代舞之開創與教育,她所創立的舞蹈社,後人以玫瑰古蹟為念。」

呂秀蓮副總統致詞時談到馬英九要將「自由廣場」改名為「大中至正」,我想,官方的建築與名稱會一再歌頌獨裁者,但是,我們民間的力量,如蔡瑞月舞蹈社文化地標…等,更多自由主義者的地標將在街頭立起,面對霸權歌頌獨裁時,我們必須學習蔡瑞月舞者的姿勢,昂首向上,釘根台灣這塊土地。

延伸閱讀:
*人生中不斷出現的畫面:淡水中學
*第一座女性地標揭幕:淡水女學堂
*余晏專訪王昭華談《淡水暮色》
*陳澄波的《淡水夕照》天價賣出
*我要再唱歌跳舞50年:蔡瑞月地標揭幕
*余晏質詢文化局對蔡瑞月舞蹈社白色恐怖
*余晏上《大話》談蔡瑞月與白色恐怖
*用身體舞動的詩句:舞蹈社重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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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包,咱出錢!台北市府國家賠償金額創新高


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20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近廿年來台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支付國家賠償金的數字,議員指出,這幾年台北市政府因疏忽而用納稅人繳的稅來賠償市民的金額創新高,如94年有40件賠償案件成立,賠了1581萬元,95年有45件賠償案件成立757萬,96年42案賠了4943萬元。

議員指出,除了上述賠償金之外,市府從93年起,把部份案件歸類為「市政府不必負責」的賠償案件,裡面包括了SARS及東興大樓案,金額更是新高,金額年年攀升。議員更質疑這幾年來市府聘請律師的費用創新高,例如東興大樓案的律師費一審30萬元、二審90萬元、三審60萬元、更一審100萬元。議員指出,東興大樓是這麼特殊的案件,有需要再花高昂的律師費一路告到更一審嗎?最後賠錢時還要強調有錯絕對不是馬市府的錯?!

議員指出,在國賠案件中,例如迪化抽水站改建工程,馬市府第一審、第二審、第三審、更一審、更二審,總共了43萬元的律師費,判決結果是敗訴賠給承包商651萬7142元,是怎麼樣的冷血政府需要這樣去刁難受苦受難人民?
議員指出,從88年到96年來的北市府國家賠償總金額為1億4815萬3508元,市府認為不必負責任的和解金額(含東興大樓案及SARS案)為2億0810萬0389元,上述的國賠及和解金額總共3億5625萬3894元。

又如東興大樓案,從1998年921大地震歷經這麼多年的官司,馬英九任內寧花律師費,一告再告拖下去,直到96年12月31日,換了新市長郝龍斌才同意補償楊新傳等129人1億2250萬1614元,從市府的案由來說東興災民是因為「市府怠於執行職務,並疏於監督核發東星大樓建築執照,致其等居住之東星大樓於大地震時倒塌造成傷亡,請求賠償」。但是,在市府最後提供議員的表格中,仍強調這是屬於「市府無責任的和解」。

此外,又如SARS案件中,多名受害人請求賠償的案由「醫院未盡防範SARS致民眾死」,但,馬市府至今仍不承認有疏失,因此市府最後雖然賠款,但在提供議員的資料中多件賠償金中仍一再強調「如無法和解即拒絕賠償」。

議員表示,從89年國賠案件增加突破33案,到94年突破40案,在在顯示台北市公務人員執行公務侵犯市民權益情況嚴重,而從這幾年來打官司案件激增,而特別的是,市府打官司敗訴情況嚴重,可是屢敗屢打,一再延宕,寧可花律師費跟市民周旋到底,直到最後官司幾乎敗訴確定前,才逼迫民眾和解,這是怎麼樣的冷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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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環保局儲備清潔隊員甄試 報名日期3月18日至3月20日止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接受臺北市政府環保局委託辦理
「儲備清潔隊員」甄試簡章
壹、 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96年11月23日府授人一字第09630845000號函暨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96年11月27日北市環人字第09636755900號函。
二、臺北市政府協助失業勞工再就業執行要點。
三、就業服務法。
貳、 錄取名額:
一、 暫定600名
(一)一般類組430名。
(二)保障類組170名【資格條件請參閱本簡章肆、四、(二)】
各類保障名額如下:
1、原住民保障名額:16名
2、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第三條人員:4名
3、中高齡失業勞工:20名
4、結構性失業勞工:20名
5、二度就業婦女失業勞工:20名
6、低收入戶失業勞工(含市民臨時工):60名
7、本府所屬內湖垃圾焚化廠當地里民保障名額:5名
8、本府所屬木柵垃圾焚化廠當地里民保障名額:5名
9、本府所屬北投垃圾焚化廠當地里民保障名額:5名
10、本府所屬南港垃圾衛生掩埋場當地里民保障名額5名
11、身心障礙人士保障名額10名
二、 各類保障名額未獲足額錄取時,該類未足額錄取人數餘額併入一般類組錄取名額內。
參、資格條件:
一、 臺北市市民(須設籍臺北市6個月以上,即96年9月21日以前設籍者;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者,設籍須滿10年,即87年3月21日以前設籍者)。
二、 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
三、 年齡:16歲以上(民國81年3月21日以前出生者,清潔隊員強制退休年齡為60歲)。
四、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
五、 本次應考人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相關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清潔隊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四)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五)犯前二項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
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者。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八)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清潔隊員甄試簡章

應考人報名須知

簡章附件1報名表

簡章附件2准考證

簡章附件3應考人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

簡章附件4未領取老年給付及退休金切結書

簡章附件5結構性失業勞工非自離職切結書

簡章附件6儲備清潔隊員甄試體能檢測規則

簡章附件7體能測驗成積給分量表

簡章附件8報名地點地圖及交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