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沿路逮人打人是依據《偵查犯罪規範》的刑案作為!

真的很扯,去年11月陳雲林來台時員警亂打人抓人的理由又有新的了,根據警方的公文指出,這次他們提出了《警察偵查犯罪規範第66~68點》」的「案發作為」強調,他們逮捕飯店沿途不相干的路人是為了「實施犯罪調查,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查。」試問,是那位大官要員死在台灣了嗎?原來封鎖各大飯局、逮捕路人、扭斷網友手指竟是為了「封鎖犯罪現場」!哈哈哈,這員警執勤的理由可以寄給陳雲林或胡錦濤看一下嗎?台灣員警法律素養可以跟中國公安討論砌搓了。連這法條也拿出來,也顯示協和專案員警濫權抓人的法條依據根本找不出來!

更扯的是,在圓山等各大飯店痛毆立委、議員的警方又舉《交通處罰條例》說:「排除危害,得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或禁止禁入。」也就是說,警方認為走在路上的網友、FREDDY等人都是「妨害交通」的危害?

事實上,市警局去年其實是被國安體系動員去作中國大官的「私人保鏢」,為了讓陳雲林耍氣派而要去亂抓人,為了不讓陳雲林聽到不是拍馬屁的聲音而亂抓台灣人,但是,在睜眼說瞎話的公文裡竟變成「為了交通而限制行人通行?」哈,太好笑了!
2008年11月發生的事情,法院還在開庭,司改會仍在奮戰,但如果真相沒有出來的話,我們永遠也不會遺忘。執疑警方侵犯基本人權的公文還會持續進行,這次,警方給我的公文竟說,限制人民人身自由是因為《警察執勤法》第六款說,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其指定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接 著警方又提出《集遊法》第68點,意思是說警察隨意自行封鎖現場是以「各國駐華使領館」附近不得遊行。拜託,不久前施明德犯《集遊法》被判無罪不是大家都 說是應該的嗎?為什麼對待台灣人時又捧出集遊法來了?所以集遊法碰到藍軍時就不算法令,碰到台灣派時就可以任意擴充嗎?

何況,集會遊行的定義是須有領導人及麥克風及標語口號啊,而且違反集遊法必須三次舉牌警告啊,路人甲乙大白天走在中山北路上也算違反集遊法嗎?那明天警察不如去東區把成千上百名路人依違反集遊法通通抓起來!


警 局文97121205文中指出,「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如有必要,得對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查證其身分,也可以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或禁止 禁入。其中「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是指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至於「管制時間、範圍」如何公告,警方的回文坦承「未明文規定核定程序,由現場 警察人員依現場狀況,為必要之人員、車輛管制事宜。」,拜託,這條文只是用來指揮交通的車輛管制,不是用來隨意逮捕打人哩!

真相沒有水落 石出時,我們就無法遺忘!其實,警方只要承認是國安高層逼員警揹黑鍋,警方只要承認他們早已違反警察法第二條的「維護人民權利」定,警方只要承認他們不知 道警察拿國家薪水是為了保護人民,警察只要承認他們一時失智以為他們其實是陳雲林私人保鏢,警方只要承認他們忘了妨害自由、刑法、憲法…。

如 果,馬政府國安高層到基層員警都認錯道歉,這些事情才有可能進一步獲得理解(還不算原諒),如果員警至今仍不知道他們自己違憲、違法!如果員警至今仍以為 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官的私人隨扈,如果員警也跟馬政府國安高層一樣誤以為他們領的薪俸是陳雲林發的,那麼,人民與員警的對抗還會持續下去!
人民不是跟員警對抗,人民是跟違法亂紀的亂臣對抗!


@@以下是上揚唱片事件前後的書寫記錄,我們要深深記下這每一畫面:
**暴警竟人間蒸發,這種警察怎麼抓得到壞人?全民來協尋!
**聲援芒果日報,書面質詢部落格罵人民的翁xx員警
**送柿子!馬英九為什麼要送這盒水果給上揚?
**警察局回函余晏質詢的十份荒謬公文
**支持司改會,告到底!國家暴力侵犯人權記者會
**林口鄉民被警勒頸,只為搶走那面旗
**台灣民主的黑暗時刻,余晏質詢死不認錯的郝龍斌
**警察打人!國賓現場動手的便衣照片
**警察不准上揚唱片放台語歌,因為隔很遠的國賓飯店會聽到
**是誰下令可以隨意調整「管制區」,是誰下令可以打少年老人
**戒嚴傳統,全新感受,來看看便衣如何兇人,保警如何打人
**中山北路只能舉五星旗,拿國旗要被打
**台灣人權促進會陪三網友談警察打斷手指,限制自由記者會
**人權蒙羞,議員要求警察道歉、署長下台
**警察今天會強搶人民的旗幟,明天也會用槍口對準人民
**音樂界聲援上揚唱片,名單持續增加
**上揚家屬的心聲:無關藍綠,事關是非
**袁紅冰:2016年不戰而取台灣
**中山北路上的刀片拒馬
**是馬英九、蔡朝明、王卓鈞?誰下令不定時不定地點都盤查管制
**烈火青春的夢想與堅持…支持年輕人
**共匪滾彈看板,中山北路表達心聲
**圓山戒嚴了,司法檢警已侵犯台灣人權!

@@以下是這一年來台灣司法內戰白色恐怖的一些書寫記錄:
**政府控制媒介言論的新時代來了
**網友遭約談版主被逼提供ip,台灣的白色恐怖來了!
**台灣重回美麗島時代,為獨裁服務的媒介回來了
**政府的行政擴權,侵害憲法集會遊行權利
**搜索,竟是為特定政黨、特定媒體服務!
**調查局招標超級監聽車,台灣將成警察國家
**台灣已展開一場殘酷的司法內戰。
**司法擴權,壓制議會自治權
**檢調淪為選舉打手,沒證據可以搜索議會
**戒嚴了嗎?穿倒馬衣一個人散步也會被逮捕
**藍綠差別待遇,市警局不該汙蔑遊行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