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厚富邦!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馬英九下台前急下令要市產進富邦

立委管碧玲、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20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坐視北銀未資產重估,而且增列45億呆帳壓低北銀帳面後下嫁富邦,馬英九接著又不避嫌地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的情況下,於2006年11月30日直接下令由富邦擔任「代理市庫」,將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的存款放在富邦,而且60億元以下存款都讓富邦可以不必付利息給市府,至今沒有簽定契約,明顯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未經公開招標程序即指定特定業者從事業務,涉嫌圖利富邦,放任市產縮水。

立委與議員指出,馬英九下令至今,市政府仍未與富邦簽約,既沒有契約也不願公開招標,涉嫌違反諸多法令,放任市民的權益受損,實在太不合理啟人疑竇,他們將於近日檢具北銀合併前呆帳暴增、盈餘銳減、資產未重整…等財報資料、金融類等股市指數圖等各式數據資料,赴地檢署告發馬英九涉嫌貪瀆、瀆職、違反政府採購法、違反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公庫法等,要求馬英九將縮水的市產還給市民。

議員指出,馬英九在任期將結束的最後一個月,2006年11月30日急著將市庫交給特定業者,這點實在太不合常理,新市長已出爐時舊市長是正港「看守小內閣」時刻。更何況台北市議會於2005年7月1日第九屆第十七次臨時大會第二次會議時,跨黨派議員一致反對將市庫交給富邦而退回,馬英九當時回應公開說法冠冕堂皇,說他會「尊重市議會職權、不提覆議」,馬英九還於2005年8月3日宣布「要重新辦理代理市庫銀行遴選作業」,但是,誰知道滿嘴說得仁義道德的馬市長,卻在整整一年多後仍遲遲不願展開新銀行的遴選,說一套做一套,竟於2006年11月30日逕行宣布把市庫重金交給了富邦。違悖其政治承諾涉嫌圖利業者。






根據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於2004年4月22日的新聞稿坦言:「台北銀行代理臺北市市庫業務以來,由於臺北市政府預算規模逐年成長,及民眾要求政府提供服務日益殷切,使得市庫代理銀行的業務與日俱增。北銀代理市庫業務及經收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當時財政局強調,北銀88年11月底民營化,市庫業務代理權不宜獨鍾該行,應以公正客觀程序遴選出財務健全、債信優良、經營績效及服務品質良好的優質銀行,以提升對巨額庫款安全的保障。」從財政局的新聞稿裡,顯見財政局也知道金額龐大達數百億元,不應該再獨厚圖利富邦,但沒想到,財政局的用心馬英九不領情。

立委與議員們質疑,馬英九不只以六零年代的房價來估算北銀44個分行價值,馬英九竟然也用64年11月的「骨董契約」把千億市庫交給富邦。立委與議員手拿64年的骨董契約指出,此約明訂市庫存款、專戶存款、種基金及公款等三種存款為「不計息」,這種契約只適用於公銀行,怎可私用於特定的民營業者?這究竟是拚人民的經濟還是在拚財團的經濟?他們要求馬英九公開說明,為何蓄意要用這種喪權辱市的「新馬關條約」把重金交給富邦還不計息?這樣動輒億來億去的金額為何沒有利息?市府是完全不收利息,還是60億以下不收利息?真相到底是什麼?為何不開放其他銀行公平競爭?

立委與議員表示,不論是完全不計息或是多少金額以下不計息,這種優惠條件真是讓其他業者眼紅,而富邦有沒有拿不必付利息的市庫的錢出去轉存到其他銀行獲利?此外,依照議會92年6月26日通過的「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明文規範評選機制、評選委員會組成等條文,為何馬英九視議會形同具文,不願遵守自治條例遴選,也不願依政府採購法來公開招標遴選市庫銀行?馬英九從2002年到2006年之間,到底跟蔡家進行了什麼交易?

此外,台北市政府擁有15%的富邦金控股權只有兩席董事,蔡家有17%股權卻有七席董事,這裡面疑點重重,立委與議員表示,台北銀行民營化後己不是當然的市庫代理銀行,不再有法源依據,必須重新遴選代理銀行,但馬英九下台前一個月,仍裁示由台北富邦擔任市庫代理銀行,不再進行遴選,讓富邦坐享四百多個公家機關存入、每個月有數億元不等的利息收入,立委議員們要求馬英九「依法行政」,不只該說明綠卡、魚翅宴實情,更該依法行政,幫市民拚經濟,把市庫的收入還給市民。

另,針對市政府對於現金股利的說明,議員再度質疑,為何馬英九任內台北銀行現金股利直直落?但在81年到86年陳水扁市長時代現金股利都有15、16億元,去年又只剩 11億元,議員請市府官員誠實面對議會監督,不要一直講外行話,迴避問題用一黨獨大傲慢心態面對議會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