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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下令隨意調整管制區?誰下令打老人少年記者?

我們不能責怪基層員警,但是,下達指令要求棒打記者及少年,下令中山北路沿線不准見旗幟,下令沿路盤查路人姓名否則逮捕的人,究竟是馬英九、蔡朝明、或王卓均?如果我們不追究這個違法下令讓警界蒙羞的人,我們的下一代可能就得長期忍受這種隨時被盤查、隨時不能掛旗、失去言論自由的日子!

余晏日前發函警局:請提供台北市警局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第六條第三項,自陳雲林來台前(11/2)至離去後(11/7),為保護陳雲林而於市區各地依法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之細目(請表列指定之機關、指定之理由、指定之時間、指定之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範圍(請附圖)、解除指定之時間),並請提供前述各次指定、解除指定之行政程序文書


上面是警方的回文,果然,「執法」的警方不只沒有《管制路線圖》,也沒有提出「管制站範圍」 一切都是人治的警察「隨時調整」,所以,台北市中山北路沿線,可以隨意決定只容五星旗及幫派,卻不能有網友及雪山獅子旗!警察可以去拉扯搶劫掉民眾家門口所掛的旗幟,只因為旗幟上有國旗及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字樣!警察可以兇狠的棒打高中生、國中生、記者,進一步由制服警察後方的便衣伸出警棍偷襲議員眼睛。

如果不是警方與人民有深仇大恨?如果不是警方看這兩個國中生、高中生、議員、阿伯、記者不順眼,有必要對這些平和的人民痛下毒手嗎?一句殺紅了眼能解釋嗎?從陳雲林來的第一天起,中山北路離陳雲林行程最近的馬偕醫院就不斷送來傷者,四天大約40人送到馬偕急診室,前三天送診的人民有十餘人,直到最後一天傷者才變成警察。前幾天人民一個一個流血了,面對暴政,面對媒體汙名化人民,看到電視上不斷播出爸爸呼喊:「他是我兒子、他是我兒子,他未成年!」但警方仍無情的把孩子打流血,把孩子的衣服撕裂!警政署長向記者道歉了,那麼,這些日子以來,站在路邊就被逮捕、折斷手指、強搶旗幟、搶行訊問登錄名字的人民們,誰來向他們道歉?

警方引用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第六條第二項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
第六條第三項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結果警方不只無法出示「指定」文書,所謂「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卻沒有路線及圖示,一切都是隨意行之,因此,這些所有強制押人、逮捕的行為,都屬違法,而且過程中,竟是放由便衣進到人群之中棒打觀看的和平的民眾,引起騷動。

以下是網友寄來的大家拍的相片,供大家參考:



這位黃背心者竟與刑警在講話!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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駿馬圖裡斷腳、跪著的「您」先生

望著這幅跪著的馬,望著這匹頭小屁股大、斷腳的馬,想著這兩天來警察被國安局長下令噴水、去唱片行關音樂、便衣進人群抓人,警察對著議員眼睛打下去的種種情況,這位「您先生」握緊拳頭憤怒咒罵的對象是台灣人民,但面對中國派來視察的「上級」時,膝蓋竟軟得沒骨頭,連一個看板、一面國旗、一個網友或學生也絕不退讓。相對之下,張安樂幫眾及五星旗卻可以在中山北路路邊搖旗吶喊而不受員警拉扯

可以想見,國民黨一開始就是要重回廿年前美麗島事件時,以「暴力黨」政媒方式撲天蓋地而來搞汙名化對方的老套,想必如統媒等廿年前汙名化美麗島事件時的手法也回來了,這樣由國安局指揮警察、國安局長出面談准不准集遊、國安局與政黨領袖談遊行路線的紊亂體系,才會導致這樣員警看到國旗就害怕不知所措的情況,可以想見,一黨獨大封閉一切民意監督機制、不經戒嚴法即由國安局接管中山北路的戒嚴鎮壓,一路不願回應人民對主權的憂慮,行政擴權到濫權及不回應所有批判的情況,這是逼到人民用體制外用流血來表達意見,台灣人何其無奈、何其悲哀、何其慘烈?

難道這就是我們的運命?我們這一代從大學起就飽嘗了街頭噴水車的滋味,圍城民眾推倒拒馬、衝入封鎖線,「您先生」毫是絲毫不回應大家對於主權失格的憂慮,迫不及待送上「暴力標籤」!但,為什麼五星旗可以自由在街上走,雪山獅子旗卻不行?為什麼人民不能買廣告看板抗議中國飛彈?為什麼鄭立中還可以挑釁地說台灣要主權的人民只是極少數份子?這樣的言語暴力難道不是暴力?飛彈瞄準我們的難道不是暴力?為什麼兩國締約不需經國會同意?打壓人民、批判人民,難道跪著、斷腳的「您」先生都覺得這一切的一切是因為人民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