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器的媒介控制(一)李漢卿、謝文傑、刑事局、衛生局給媒體的公文

這是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具名給媒體調新聞畫面的公文、謝文傑的公文,和刑事警察局發給九家網路、傳媒調網友資料的公文。
新聞傳播史真是倒過來念了。未來,有空時我將整理政府下媒體罰金的公文,以及政府置入行銷買新聞的公文等。這都是國家機器媒介控制的領域。

過 去這些年來,新聞界一直擔憂市場主義新聞學、新自由主義對媒體的影響,也有專書討論FCC,但學者們多慮了,政府機器一出手祭出:1檢警「依法」調新聞影 帶查網友人民;2各級政府用納稅人資金買新聞時段;3政府開出鉅額罰金,三大力量就能掌控媒體,資本主義新聞學也靠邊站。



國際記者組織(IFJ)日前才呼籲台灣警察不可壓制媒體取得抗議人民情資。記協會長莊豐嘉也說「警察的命令已經將記者推入險境」IFJ亞太分部認為,記者的義務是報導真實,並保護新聞來源。記者不應被迫成為政府蒐證工具,否則將使新聞自由蕩然無存。

看看這些公文,李漢卿、謝文傑、刑事局公文假國家之名侵害人權。甚至,刑事局答覆立委管碧玲的公文還說「調閱發信者基本資料供分析調查比對,無執法過當的情形」,有沒有執法過當不是由警方自我認定,應由監院、法院、人民認定!


因為0970147350、0970148192兩張公文,九家科技公司、電子布告欄、通訊網路公司、線上服務公司、電算中心、電信公司、資通公司立刻交出無數網友個資IP,讓人不平的是,這段期間正是股市大跌,股友大罵政府時,也是股市老師朱成志罵 總統笨被封口時,股票跌錢沒了,網路上罵一罵也不行嗎?兩張公文就讓無數網友個資全盤交出,這九家通路及網路業者立刻失去網友的信任及忠誠,這種事怎能不 慎重?政府怎能輕忽?這是民主國家的大事,也讓我想起很久以前念過的威權國家新聞理論,以及陳孝順老師曾寫過的獨裁政體下記者五種生存之道。


不僅於此,台北市衛生局此時也發文給台大PTT版,對百家爭鳴的鄉民地盤,竟也出現市府警告公文!我特別留意這個發文程序,真的隨時會有公文來到你家部落格及討論區!「處長」就可以決行了,看來鄉民人權及言論自由真是不堪一擊。


這 些年來新聞系很愛教自由主義報業理論,強調媒體第四權監督政府,教授說媒體管制應交給法院及自由市場。不過,當這些教授進到國家機器裡,媒體卻會收到一封 又一封的公文。我們都知道,國家機器不只以法令限制媒介,控制媒體所有權及人事權,決定誰當中央社副社長,還可以公關軟硬手段影響內容,以專訪來交換東 東。

國家機關不只是新聞媒體主要消息來源,還設公關及資訊津貼(information subsidy)營造與媒介工作者的和諧關係(馮建三,1996:566)。當然,現在最有效的還是購買媒體時段與版面,刊登廣告宣傳政策,而且NCC雖 然重罰新聞廣告化,給媒介罰單一張就百餘萬元,但看到是政府的廣告化新聞卻略過!

傳統第四權是指媒體監督行政、立法、司法等統治階級, 但,在一封又一封要媒體洩露消息來源,做為警方情報工具的公文發到媒介長官手上後,還有多少媒介能擺脫控制,真的去檢視國家政府的政策、預算、法案?別忘 了,人民苦哈哈的同時,政府編列了1.8兆中央預算,北市府編1724.75億元歲出預算,比去年成長18.65%,增加271.08億元,明年債務未償 餘額達1951.8億元,國家機器用納稅人的血汗錢,編預算作新聞公關,進一步和媒介形成經濟的共生關係,媒介與消息來源因利益需求結合,當然會形成媒介 控制,造成媒介偏見(Herman & Chomsky,1988:18)媒介自然會失去監督國家機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