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有“外遇”狠心丈夫掐死妻子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然而,這個丈夫卻親手掐死了自己的妻子,起因只為懷疑妻子有“外遇”。今天,富陽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依法批准逮捕。
突發的命案10月8日是“十•一”長假的最後一天。富陽市公安局突然接到幾個重複的報警電話,目的地都指向同一地點,事由是夫妻糾紛。其中一個報警電話是一個語氣低沉的男聲:“我把自己老婆殺了,我洗個澡,洗完了就會到派出所去的……”
民警火速趕到事發地點,屋門從裡面被反鎖了,門外站著屋內女子焦急萬分的親人。正當民警準備找鎖匠破門時,門忽然打開了,走出一個神色凝重的男子。
屋內地上,靜靜地躺著一個女子,臉色慘白、嘴唇發紫,已經沒有了呼吸。該女子被迅速送往醫院,但經搶救無效,被證實死亡。女子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手腕處有黑紅的綁痕。
在派出所,男子交代了自己掐死妻子的犯罪事實。男子姓張,33歲,是一名汽車駕駛員。
多疑埋禍根
張某的妻子姓黃,今年31歲,在富陽某家電商場上班。 8歲的女兒剛上小學一年級,聰明伶俐、活潑可愛。一家三口的生活原本平靜和美。
可是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夫妻之間有了隔閡,起因是張某覺得妻子“不對勁”,懷疑她有了外遇。
今年8月份的一天,張某和妻子因為有無外遇的事發生了爭執。兩人由爭吵發展為動手,推搡中張某死死地掐住了黃某的脖頸,黃某幾乎窒息,是房外女兒的叫聲驚醒了張某,才避免了悲劇的發生。這次之後,黃某提出了離婚,黃某的家人也認真的找夫妻倆談過話。
最後,離婚的事不了了之,但黃某的心被深深地刺傷了。雖然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但夫妻之間形同陌路,話越來越少,孩子是維繫夫妻關係的唯一紐帶。
失控釀慘劇
10月7日,正是“十•一”長假,張某因為身體不好,要求妻子第二天陪自己去醫院掛鹽水。黃某因為第二天要上班,並沒有直接答應,而是說要和領導請假才行。之後,黃某到領導處請好了假。
10月8日早上8時許,張某起床後發現妻子已經出門了,以為妻子去上班了。但轉念一想妻子平時上班沒這麼早,張某就懷疑妻子不是去上班的。於是,張某用電瓶車載著女兒去妻子的單位找她,發現妻子當日果真休息,並不用上班。張某覺得妻子一定是見“情人”去了,開始瘋狂地找尋妻子。
後通過電話聯繫,張某和妻子碰了面,並讓妻子送他回家。張某本想和妻子攤牌,但考慮到自己沒有證據,他又忍住了。妻子以“要回去上班”為由獨自離開,為了掌握妻子出軌的證據,張某隨即打的跟踪妻子,但未能跟上。
中午時分,張某找到了回家途中的妻子,兩人一起回了家。妻子知道丈夫今天一直在查她的行踪,因此也非常懊惱。而心情複雜的張某也不知從何說起,只是不停地質問妻子:“那個男人是誰?!”“我這樣一心一意對你,你這樣對我,我不讓你活了!”
妻子見丈夫情緒激動,於是想打電話給親戚朋友,但電話線被氣急敗壞的張某扯斷,手機也被收走了。黃某的情緒也激動起來,兩人之間的談話根本無法進行。張某情急之中隨手拿了繩子將妻子的雙手捆綁起來,讓妻子回答自己的問題。黃某拼命掙扎,並試圖掙脫繩索跑出房間,但又被張某抓了回來重新捆綁。
這時,手機響起,黃某對著接通的手機大喊救命,張某立即擱斷電話。見事情已經鬧到了這番地步,急紅了眼的張某向掙扎中的妻子伸出了罪惡的雙手……黃某在丈夫如鐵鉗般的雙手下臉色由紅變紫,很快便沒了呼吸。
遺失的信任
殺害妻子後,張某坐在妻子身邊流下了眼淚,但他沒有對妻子進行任何施救。當門外響起妻子母親急促的敲門聲後,他才驚醒過來。隨後他撥打了“110”報警,還洗了澡,之後打開了家門。門口是火速趕到的民警。
在看守所裡,檢察官見到了張某,當問到為何對妻子下此毒手時,張某很平靜:“我當時想兩人的感情已無法挽回了,不可能再在一起了,我提出離婚補償的要求她也不回應,而且還打電話讓親戚來救她,我沒辦法面對彼此的親戚朋友,我也不知道當時怎麼想的,反正就那麼掐了下去……”
提審過程中,張某的情緒穩定,對妻子死亡的結果沒有太大的情緒起伏,只是談到年幼的女兒,他流露出了些許悔恨之情:“事發當天,我是想要挽回夫妻關係的,但實際上我心情是很複雜的,我也想過和我老婆離婚,讓她走……唉,我也說不好我當時的心裡想法。”


